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doc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doc

ID:29123786

大小:26.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12-16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doc_第1页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doc_第2页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doc_第3页
资源描述: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第一条为做好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承销业务风险控制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制定本指引。第二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承销机构项目承接不得涉及负面清单限制的范围。第三条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负责组织研究确定并在协会网站发布负面清单。第四条协会可以邀请相关主管部门、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及其他行业专家成立负面清单评估专家小组,至少每半年对负面清单进行一次评估,可以根据业务发展与监管需要不定期进行评估。第五条协会可以组织负面清单评估专家

2、小组对负面清单进行讨论研究,决定调整方案,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第六条本指引由协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1、最近12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发行人。2、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的发行人。3、最近12个月内因违反《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被中国证监会采取监管措施的发行人。4、最近两年内财务报表曾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发行人。5、擅自改变前次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

3、未做纠正,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发行人。6、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发行人。7、地方融资平台公司。本条所指的地方融资平台公司是指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规定,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8、国土资源部等部门认定的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公司。1、典当行。2、非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的担保公司。3、未能满足以下条件的小贷公司:(1)经省级主管机关批准设立或备案,且成立

4、时间满2年;(2)省级监管评级或考核评级连续两年达到最高等级;(3)主体信用评级达到AA-或以上。中国证券业协会2015年4月23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