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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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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恨父母不能作我的門徒(十四25~35)(通迪理)不恨父母不能作我的門徒通迪理經文:路加福音十四章25—35節耶穌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做我的門徒。」當我們聽到這句話的時候,頭一個反應,我們一定會懷疑這句話是否真是耶穌親口所說的呢?因為祂曾教人要愛人如己,甚至要愛仇敵,為逼迫我們的人禱告。假如這樣,祂怎會說這種悖理的話呢?因此,許多人便以懷疑的眼光來看這段經文,認為這段經文最好的解釋是抄寫的錯誤,或是耶穌說錯,或者是後世的人譯錯,其實這許多推測都不對,因為這句
2、話確實是耶穌親口所說的。首先我們要想關於耶穌說這話的背景。耶穌說這話的時候,就是祂決定要上耶路撒冷去被人釘十字架的時候,當時有成群結隊的人與祂同行,在這一大群人中,我想有許多人曾經這麼地想:這次主耶穌上耶路撒冷去的時候,一定要做王,坐大衛的寶座,所以若跟從耶穌上耶路撒冷去,一定可以做大官,發大財,至少也不怕失業或沒飯吃。耶穌知道他們跟從祂的動機,所以祂必須要給他們加以考核、試試看究竟他們是否有資格來做祂的門徒。因此,耶穌就以一個問題來問他們說:「你們那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路十四28)要做耶穌的的
3、條件,你知道嗎?耶穌希望他們知道,若要跟隨祂,做祂的門徒,一定要花費許多費用,肯犧牲一切,比方說恨父母,這不是一件很平凡,很不足道的事情!關於「恨父母」的意義,現在我們要從兩方面來看:在舊約時代在舊約裡面,「恨」有兩層意義:頭一個意義就是指感情上的怨恨:好像被人欺負,受人攻擊,或是受人責駡,在他的內心自然就會產生恨來。第二個意義就是說,要反對那些反抗神的人。換句話說,就是要反對那些離棄真理,背逆神的人,或與神為敵的人,關於這些人,我們絕不可與他們同行。在新約時代在新約裡面,我們可以從下列數方面來看:頭一個意義也是指感情上的怨恨
4、,這是很自然產生的現象。其次是強調「無條件」來跟隨主耶穌,以致你對於別的東西的喜愛,似乎變成怨恨的樣子。第三個意義最重要,就是指那個「不被揀選」而言。羅馬書第九章說,神愛雅各,惡以掃。為什麼?因為神揀選雅各,不揀選以掃。由此可知,以掃是不被神所揀選的,這正如我們在找物件時也是一樣。我們不能一次選上三個丈夫,或是三個太太,一定要從其中選出一個來。從其中選出一個來,這也不是說只愛一個,不愛其他兩人,乃是其他兩人不被揀選。因此,在這裡有一個問題,就是你要將家庭擺在第一,或是將神排在第一?因為這樣,有人會提議路加福音十四章26節應譯為
5、「要愛耶穌勝過愛家庭。」或是「愛家庭次於愛耶穌」。在新約以外,我們豈能再看到這類的教訓呢?當我們讀舊約時,使我們發現到頭一個問題,就是愛太太勝於愛神,以致亞當不聽從神的話,只聽太太的話,摘下分別善惡果子來吃,以致干犯神的命令,觸犯神,被神從伊甸園驅逐出去。亞伯拉罕原來是居住在米所波大米(巴比倫方面)的地方,那裡的百姓原是拜月為他們的神。當神選召他的時候,我想他的太太一定很懷疑他為何無緣無故要聽從一位元他們素常所不認識的神的話,並且要離開他的親人與故鄉,到他所生疏的遙遠的地方去!他的親戚朋友或許仍然要譏笑他沒有常識。可是亞伯拉罕
6、對於這般人的冷笑完全置之不理,偽裝似乎沒有聽見的樣子,而只有聽見神的聲音,到祂所指示他所要去的地方,在那裡領受神的祝福。這就是愛神勝過愛家庭的結果。以色列百姓出埃及,到西乃山的時候,摩西上山與神靈交,亞倫卻在山下為他們造金犢牛,以致招惹神大發雷霆,因此,摩西便和他的哥哥亞倫吵架,甚至神又命令摩西要叫利未人拿刀來殺死他們的兄弟,結果當日被刀所殺的人計有三千名。關於這件悲劇,原是非常逆理的事情,可是為要保持耶和華宗教的純潔與神聖的緣故,他們不得不這樣行。大衛也是一樣,為要保持以色列的宗教信仰,亦不得不忍痛害死他兩個親生的兒子。先知
7、以賽亞為要信神的話,將他兩個兒子以信教的記號來命名;耶利米為要信神的話,要犧牲家庭的生活,沒有結婚,單身跑到耶路撒冷去的時候,還受他的親人的誤會,要把他殺害;以西結雖然有娶太太,可是當他的太太逝世的時候,神卻叫他不可流淚痛哭,反而要歡喜快樂……。這些事情似乎很不合理,可是雖有這些事情,才是愛神勝過愛世界的表現。在新約時代,我們看到跟隨主耶穌的,他們要離開他們的家庭。當他們聽到祂的呼召要來跟從祂的時候,我想他們的太太一定會問他們,究竟他們要跟耶穌去哪裡?多久才能回家?家庭生活此後將怎麼辦?可是他們愛耶穌勝過愛他們的家庭,將這些事
8、情均置於腦後。當耶穌降生的時候,為要應驗舊約的預言,祂的父母便要吃許多苦頭,從拿撒勒走回伯利恒去,而且又從伯利恒逃難到埃及。當馬利亞尚未出嫁以前就被聖靈懷孕,以致被人恥笑童女失貞,也遭受他的未婚夫約瑟的懷疑,一再地想在暗中與她解除婚約。當耶穌十二歲時,祂與祂的父母一起去耶路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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