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351人才计划”实施办法.doc

武汉大学“351人才计划”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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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武汉大学“351人才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全校各单位:现将《武汉大学“351人才计划”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武汉大学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武汉大学“351人才计划”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国内外知名高水平大学,实现学校“十二五”发展目标,形成人才队伍竞争优势,带动一批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学校决定实施“351人才计划”。第二条“351人才计划”指在2010年-2015年期间,以“985工程”、“211工程”为平台,遴选资助30名左右学术造诣高深,已取得所在学科国内外公认重要成就的

2、杰出人才——珞珈杰出学者;50名左右引领学科发展方向,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学术影响的学科带头人——珞珈特聘教授;100名左右学术基础扎实、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骨干——珞珈青年学者。第三条“351人才计划”原则上每年遴选一次。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351人才计划”的实施,同时成立特别评审委员会,由相关校领导和校内外知名专家组成。第四条设立“351人才计划”专项资金,对入选人才在科研经费、个人待遇等方面提供资助。第二章遴选条件第五条“351人才计划”入选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3、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爱岗敬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团结协作,甘于奉献。(三)身心健康,全职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第六条珞珈杰出学者的申请条件:(一)在岗二级教授。(二)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在科学研究方面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保持或赶超国际领先水平的能力。(三)在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和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11工程”等国家级平台的申报、建设和评估中起核心带头作用。(四)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

4、做出突出贡献,产生了重大社会影响。第七条珞珈特聘教授的申请条件:(一)理工医科候选人年龄原则上42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原则上47周岁以下,特别优秀和临床医学等特殊学科的候选人,年龄可适当放宽。(二)国外候选人一般应具有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研究机构相应职位的经历,国内候选人应具有教授或相应职位的经历。(三)在本学科主流方向上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已取得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四)有稳定的团队基础,在学科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第八条珞珈青年学者的遴选条件:(一)具有博士

5、学位,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二)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良好发展潜质。(三)主讲本科生或研究生专业主干课程1门以上,近3年的所有课程教学在学生课程评价体系中得分高于本单位平均水平。(四)积极参加所在学科或相关学科学术团队的科学研究工作,并取得良好成绩,产生一定学术影响,在团队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第三章遴选程序第九条学校每年根据学科发展规划和人才队伍情况确定“351人才计划”各类人才名额,遴选程序如下:(一)个人申请,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表和相关附件材料。(二)单位评审1.教授委员会

6、会议评议;2.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分委员会会议评议;3.党政联席会会议审定。(三)校外同行专家评审。邀请3-5位本学科领域校外知名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议。(四)学校评审1.学校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候选人情况分别组成人文社会科学、理学医学和工学信息等专家评审组进行评议,拟定推荐人选。专家评审组一般由7-9位校内外知名专家组成。珞珈特聘教授和珞珈青年学者候选人须进行答辩。2.学校特别评审委员会评议确定最终人选并上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五)学校对评审通过的各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两周,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并

7、签订聘任合同。第十条珞珈特聘教授岗位的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直接推荐到学校特别评审委员会:(一)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A类、C类)资助的;(二)校外候选人入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第四章资助方式第十一条珞珈杰出学者聘期为五年。聘期内享受杰出学者岗位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年(包含单位岗位津贴,学校补足差额部分)。距离规定退休时间不足五年的可不签订聘任合同,杰出学者岗位津贴自退休之日起自行终止。资助期内入选院士或资深教授的,按照院士或资深教授标准享受相关待遇,杰出学者资助自行终止。第十二条珞珈特

8、聘教授聘期为三年。聘期内享受特聘教授岗位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年(学校和设岗单位按6:4比例分担)。校外应聘的珞珈特聘教授,按《武汉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武大人字[2009]71号)享受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珞珈特聘教授在聘任期间竞聘为长江特聘教授的,按照长江特聘教授标准享受相关待遇,珞珈特聘教授聘任合同自行解除。第十三条珞珈青年学者聘期为三年。聘期内享受珞珈青年学者岗位津贴,标准为人民币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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