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地名管理规定(草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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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昆山市地名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公告《昆山市地名管理规定》已经列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该文件旨在规范我市地名管理活动,实现地名标准化、规范化,文件与广大市民、企事业单位的日常生活、生产密切相关,因此,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草案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各界人士可以将书面意见于7月12日前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昆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昆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昆山市前进中路108号市政府大楼十楼,邮编:215300,传真:57009207,电子邮箱:jsksfzb@163.com。昆山市人民政

2、府法制办公室二○一○年七月二日昆山市地名管理规定(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名管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和历史文化传承需要,实现地名标准化、规范化,根据《苏州市地名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标志设置及相关管理活动。第三条地名管理应当坚持尊重当地历史和现状,保持地名相对稳定的原则。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地名包括:(一)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即山、河、湖、岛等名称。(二)行政区域地名,即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建制村区域名称。(三)居民地地名,即住宅区、自然村落等名称。(四)城镇道路地名,即路、街、巷、里、弄等名称。

3、(五)设施地名,即桥梁、涵洞、隧道、环岛、堤坝,以及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等名称。(六)纪念地和旅游地地名,即文物古迹、纪念地、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园林、公园等名称。(七)门牌号地名,即门号、楼幢号、室号等名称。(八)高层建筑物或者综合性大型建筑群地名,即大厦、商厦、广场、城、中心等名称。第五条市地名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和综合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地名管理工作。地名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职责,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市人民政府建立地名专家咨询制度。第六条市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地名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地名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地名管理工作。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协

4、助市地名主管部门做好地名管理工作。第七条本市实行吴文化地名保护名录制度。第二章地名命名与更名第八条市地名主管部门应当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结合当地自然地理特征、历史发展、人文背景和城乡建设现状及特点,编制和修编市地名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编制或者修编城市总体规划、镇规划、村庄规划以及各项专业规划涉及地名的,应当征求市地名主管部门的意见。第九条地名的命名应当遵循下列规定:(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地名规划,反映当地历史、地理、文化和经济特征。(二)一地一名,名实相符。(三)地名应当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不得单独使用专名词组或者通名词组作地名。(四)使用规范汉字,符合汉语语

5、法,通俗易懂,含义健康,不使用生僻字。(五)本市范围内的行政区划地名之间、自然地理实体地名之间、区域地名之间、设施地名之间、纪念地和旅游地地名之间专名不得重名;本市范围内的居民地、城镇道路、高层建筑物或者综合性大型建筑群地名之间,除派生关系外,专名不得重名。前述不得重名范围内的地名,应当避免使用同音字(含吴地方言)。(六)社区、建制村等区域名称以及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等名称,应当与所在地地名相统一。(七)一般不得使用人名、外国地名、企业名、产品名、商标名命名地名。因特殊情况确需使用的,应当遵守国家和省、苏州市的有关规定。第十条地名命名、更名,应当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6、一)自然地理实体、居民地、城镇道路地名,以及高层建筑物或者综合性大型建筑群地名,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向市地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地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各区相关地名的申报,由区管委会向市地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地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二)行政区域地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三)设施、纪念地和旅游地地名,按照隶属关系,由市交通、水利、园林、旅游、文化等专业主管部门向市地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地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四)门牌号地名,由建设单位或者自建房屋产权人向公安部门申请办理。申请地名命名、更名,应填写《昆山市地名

7、拟定名称登记表》,并附有关材料。住宅区、城镇道路、桥梁、隧道、高层建筑物或者综合性大型建筑群需命名的,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设计的同时办理地名预登记手续。市规划、国土等部门应凭市民政部门核准的《昆山市地名拟定名称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第十一条下列重大地名的命名、更名,在命名、更名前,市地名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公示,并组织论证或者听证:(一)在国内、省内、苏州市内有较大影响的。(二)在本市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三)涉及吴文化地名保护名录的。(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五)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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