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8065416
大小:69.68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2-07
《关于印发《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关于印发《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03-31 发布机构:宁波市建设委员会 访问次数:2464次文字显示:大中小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市建管处,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建设房产监查支队,宁波市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咨询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落实工程监理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监理行为,现将《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落实工程监理企业(以下简称“监理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监理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
3、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活动及对安全生产监理的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宁波市建设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委托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对市区(江东、江北、海曙和高新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宁波市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咨询行业协会应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按本细则和有关文件要求做好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单位
4、应当支持和配合监理企业做好对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理(以下简称“安全监理”)工作。建设单位与监理企业签订的监理合同应当包含安全监理内容,并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的职责。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监理取费的标准,保障安全监理的费用。 第五条监理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依法承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 第六条实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制度,不能替代施工企业的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施工企业应当服从监理企业的安全监理。 第七条监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监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所有监理工程项目
5、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监理部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所承担的具体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总责;项目监理人员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对各自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第八条监理企业应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督促整改制度、工地例会制度及资料归档制度等各项安全生产监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第九条监理企业应当成立安全监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督促项目监理部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项目监理部应根据工程实际配备一名以上安全监理人员;监理企业安全分管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需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具备相应的
6、安全监理能力后方可上岗,其培训教育情况记入个人继续教育档案。 第十条监理企业在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一)应根据《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项目监理规划。编制的监理规划应当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安全监理的工作范围、目标、内容、方法、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监理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监理规划应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监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并报建设单位。 (二)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含有《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应当编制安全监理
7、实施细则,明确安全监理的具体措施、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方案。 对人工井桩开挖、管道土方人工开挖、建筑起重机械装拆、大型结构或设备吊装、悬挑或附着升降式脚手架搭拆等高危作业(以下简称高危作业)以及下列分部分项工程应单独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明确安全监理的措施: 1.开挖深度超过4m的基坑(槽),或深度未超过4m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 2.高度超过8m、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