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国税系统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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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乐税网乐税网(http://www.leshui365.com/)邮箱:Jiufu@leshui365.com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国税系统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标签】国税系统,清理整顿税务代理,具体实施方案【颁布单位】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文号】川国税发﹝1999﹞60号【发文日期】1999-10-10【实施时间】1999-10-10【有效性】全文有效【税种】其他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

2、业实施方案》,确保清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省局结合四川实际,制定了《四川省国税系统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具体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国税系统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具体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税务代理的有关指示精神,促进税务代理规范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的通知精神,结合四川实际情况,现对我省国税系统清理整顿税务代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清理整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清理整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理顺关系,规范管理,脱钩改制,使税务代理机构真正成为

3、自主执业、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社会中介组织,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  (二)清理整顿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整顿,彻底脱钩,完全改制,规范管理,健康发展。  二、清理整顿的对象及时间  (一)经省税务师资格审查委员会批准并由国税机关兴办或挂靠国税机关的税务代理机构(含国、地税并办的税务代理机构和税务咨询事务所,下同);乐税网(http://www.leshui365.com/)邮箱:Jiufu@leshui365.com  (二)经省税务师资格审查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与税务机关

4、没有挂靠关系的其他税务代理机构;  (三)未经省税务师资格审查委员会批准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机构。清理整顿及脱钩改制工作于1999年12月底前结束。  三、清理整顿的内容和重点  (一)坚决取缔非法设立的税务代理机构,严禁非法从事税务代理税务代理资格必须经国家主管部门审批方能取得,因此,凡未经省级以上税务主管部门批准的税务代理机构,均属非法设立的税务代理机构。各地国税机关要主动与当地工商、物价等部门密切协作,对辖区范围内非法设立税务代理机构和非法从事税务代理的情况进行清查,一经发现,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坚决予以取

5、缔,并对其资产进行清查,对非法所得予以没收,对情节严重的要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全面清理国税机关兴办或挂靠国税机关的税务代理机构,实行彻底脱钩。  凡是由国税机关兴办或挂靠国税机关的税务代理机构,必须在以下五个方面与国税机关彻底脱钩,并实施改制。  1、编制脱钩在国税机关事业编制序列的税务代理机构应立即退出,虽不在编而由国税机关兴办或挂靠国税机关的税务代理机构也必须脱钩,解除挂靠关系。退出或脱钩后的税务代理机构要成为独立的社会中介组织,与税务机关不再有任何隶属关系。  2、人员脱钩凡派往

6、或借到税务代理机构工作的国税机关公职人员,愿意留在代理机构继续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必须在1999年12月31日(脱钩基准日)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机关公职人员离职从事税务代理的意见》(国税发[1999]154号)规定与国税机关办理离职手续;愿意返回国税机关工作的,由原国税机关接收并安排工作。  凡使用行政或事业编制,专门调入(接收)从事税务代理工作的人员,一律与国税机关解除关系,人事档案可转至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或当地人事部门认可的单位。  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返聘人员,税务代理机构按国家聘请离退

7、休人员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3.财务脱钩以1999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税务代理机构脱钩改制有关财产处理的意见》(国税发[1999]154号)对税务代理机构进行清产核资。本着“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确保国有资产不流乐税网(http://www.leshui365.com/)邮箱:Jiufu@leshui365.com失。要兼顾发起、挂靠单位资本投入与税务代理人员智力劳动形成税务代理机构资产积累的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界定产权。产权界定后,采取租

8、赁、出售等方式,妥善处理税务代理机构的存量资产。  税务代理机构上交发起、挂靠单位的一切资金、资产属国有资产,不得变相成为小集体的财物或私分,对违反者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职能脱钩税务代理机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行使税务机关的行政职能,不得以税务机关名义执业或招揽业务。税务机关的行政职能不准转移,凡是违反规定将税务机关的行政职能赋于税务代理机构的,必须立即收回,并不得利用税务机关行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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