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7319093
大小:77.54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12-02
《我国农村城镇化健康发展制度障碍和其成因简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我国农村城镇化健康发展制度障碍和其成简析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六大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在全国各地农村相继展开,并取得巨大成就。在城镇化推进过程中,一种全新的城镇化载体新市镇应运而生,并在部分省区开始试点建设。随着试点建设的逐步展开,城镇化的制度性障碍开始显现,并严重约束农村城镇化进程与质量。为稳步、健康推进城镇化,本文研究了五种现行制度的弊端,分析了其形成原因,这对深化体制改革寻找逻辑起点与突破口具有一定针对性与参考性。关键词:城市化城镇化新市镇建设障碍制度因素在
2、二元经济背景下,我国城乡经济关系长期处于分离状态。在城市化进程中,实现农村城镇化的新载体---新市镇应运而生。新市镇是当代中国城市化发展进程中的新生事物,是一种具有全新社会内涵的新型城镇。建设新市镇,有利于促进和实现城乡经济关系融合,并最终实现经济体制从二元转变为一元。我国内地的新市镇建设,是在借鉴国外以及香港经验基础上逐步试点推开的。从全国范围看,新市镇建设尚处于试点探索阶段,仅是在有条件的“城中村”、城市近郊、田我国农村城镇化健康发展制度障碍和其成简析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六大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
3、市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在全国各地农村相继展开,并取得巨大成就。在城镇化推进过程中,一种全新的城镇化载体新市镇应运而生,并在部分省区开始试点建设。随着试点建设的逐步展开,城镇化的制度性障碍开始显现,并严重约束农村城镇化进程与质量。为稳步、健康推进城镇化,本文研究了五种现行制度的弊端,分析了其形成原因,这对深化体制改革寻找逻辑起点与突破口具有一定针对性与参考性。关键词:城市化城镇化新市镇建设障碍制度因素在二元经济背景下,我国城乡经济关系长期处于分离状态。在城市化进程中,实现农村城镇化的新载体---新市镇
4、应运而生。新市镇是当代中国城市化发展进程中的新生事物,是一种具有全新社会内涵的新型城镇。建设新市镇,有利于促进和实现城乡经济关系融合,并最终实现经济体制从二元转变为一元。我国内地的新市镇建设,是在借鉴国外以及香港经验基础上逐步试点推开的。从全国范围看,新市镇建设尚处于试点探索阶段,仅是在有条件的“城中村”、城市近郊、田村镇、以及经济开发区进行试点,尚未大面积展开。随着其试点建设的逐步展开,各种资源性障碍与制度性障碍接撞而来,呈现协调难度大、建设成本高、推进速度慢的特征。本文立足于制度层面,简要分析制约城镇化健康发展
5、的主要因素。一、土地制度不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集体土地产权主体不清。新市镇建设中,需要大量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由于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名存实亡,实际上许多集体土地的权益已经被少数人垄断,或者被当地政府的规划权、建设批准权所垄断,不合理侵占现象较为普遍。由于集体土地管理混乱,也直接造成我国建制镇人均用地面积大大超标,因此小城镇的土地集约利用率较低。目前,我国建制镇的人均他用地面积达到222.67平方米,这一数值远远超过我国城市人均用地面积上限120平方米的规划标准。可见,我国建制镇的土地扩张较快、利用集约度低已成为一个十
6、分严峻的问题。[1]土地征用侵占农民利益。新市镇建设中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或者农民宅基地,按照现行政策给予农民的补偿严重不足,导致农民市区的较多、得到的太少。有关综合性改革试点小城镇的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土地出让的收益主要在县财政、镇财政、村民委员会与农民个人之间进行分配,一般农民集体和农民个人所得的份额较少,仅占土地出让价的10%至20%,县镇两级擦正所得收益占出让价的80%以上。一般情况下,土地出让纯收益不超过出让价的30%,这部分收益在县镇之间的分配比利一般是:普通小城镇为县70%、镇30%,试点小城镇县、镇各50
7、%,个别小城镇全部留在镇财政。[2]许多农民既便得到了少量补偿款,满足了眼前的利益需要,但是由于物价上涨、生活成本逐年攀高,其补偿款很快就使用一空,并且丧失了稳定的劳动就业保障和养老保障。土地管理秩序失范。第一,建设用地无序扩张。目前,小城镇土地利用方面仅有总体性的《城乡规划法》,缺乏配套的法规,直接导致城镇规划实施难度较大,并且朝令夕改、各自为政的问题较为普遍,地方基层政府任意侵占耕地行为也几乎不受法律的约束,进而导致小城镇建设用地过渡增加现象越演越烈。乡办、村办企业占地广,但地价很低,从某种程度上促使村镇企业广
8、泛分散于农村,分散的农村居民点也占用大量的耕地,导致农村建设用地无序扩张。第二,土地流转市场失范。有的地方企业直接向农民征用土地;有的地方的中型以上企业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在地方基层政府的支持下任意圈地;有些乡镇企业之间相互转让土地,土地增值收益没有按照规定比例上缴国库;有些地方的县镇主要领导在招商引资中滥用权力、随意减免土地出让金,及破坏了土地市场的公平交易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