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反倾销调查中的“归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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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反倾销调查中的“归零”问题摘要:在反倾销调查中,如何认定倾销是个很复杂的问题。大多数国家坚持公正合理的平均比较法,而欧盟和美国一向奉行的“归零”法却因其不公平性遭到了DSB及大多数eperiods。也就是说,如果调查机构发现一种出口产品的价格在不同的采购者,地区或时间内具有显著的不同,则该产品就要按归零法接受反倾销调查。  aybeparedtopricesofindividualexporttransactions,pingamountoccurred,theauthoritypingtooffsetthepositiveonesand

2、attributeazerovaluetonegativelydumpedtransactions。详细说来,归零法分四个步骤:  (1)调查机构首先将受调查产品划分为不同的“产品类型”。该步骤是为下面分别计算倾销幅度做好准备,这在正常做法中是完全不存在的。  (2)计算出每一类型产品的加权平均正常价值与加权平均出口价格;  (3)用每个产品类型的加权平均正常价值减加权平均出口价格,如结果为正,则得到“正倾销幅度值”,如结果为负,则得到“负倾销幅度值”,并进一步对负倾销幅度值(即不存在倾销的情形)作“零倾销幅度值”处理,然后将所有“正倾销幅度

3、值”和“零倾销幅度值”加总,再除以包括所有产品类型在内的出口交易总金额,得出受调查产品的整体倾销幅度。可以看出,在这一步骤中,归零法人为地将负倾销幅度作零倾销幅度处理,这样便无法抵消正倾销幅度值了。这样的做法也是正常方法中没有的。  (4)将受调查产品所有类型的倾销幅度值加总,进而得以确定总倾销幅度值。  通过分析,我们得出:  (1)归零法会人为地提高一些产品的倾销幅度。如表中A产品的倾销幅度本是-15.87%,因为归零而被提高到了0。  (2)归零法有将没有倾销情形的产品纳入反倾销调查名单,从而扩大反倾销打击范围的嫌疑。例如在表中很明显A

4、产品不存在倾销问题,但是将其纳入受调查产品范围进行归零处理后,却无缘无故地成为了倾销幅度高达10.81%的产品。由于将“负倾销幅度值”归零,因此将A产品纳入倾销调查范围对受调查产品整体的影响并不大,这样调查机构完全有可能滥用这一计算方法,将反倾销调查矛头指向无辜的其他产品,从而背离反倾销制度存在的价值基础。  (3)正常方法计算出的倾销幅度为5.40%,而归零法计算出的倾销幅度竟达到了10.81%,整整多出了5.41%,是正常方法计算出的倾销幅度的2倍。当然,如果受调查产品所有类型的倾销幅度值均为正值或零时,自然不存在上述“归零”作法;另外如

5、果其所有类型均为负倾销幅度值时,倾销并不存在,自然更无必要采用“归零”作法。  可见,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其实并没有达到倾销标准的贸易通过归零法的计算,倾销幅度会陡增,这样会大大损害出口国的利益,在国际贸易中造成很多问题。    2归零法引发的贸易争端典型案例及其解决    2.1印度诉欧共体床单案  本案的争议点在于欧共体的做法是否违背了WTO《反倾销协议》第2.4.2项。印度认为:《反倾销协议》第2条第4款第2项规定,加权平均正常价值应与全部可比的出口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之间进行比较,而欧共体在计算倾销幅度时擅自把某些型号的床单的倾销数额由负

6、值变为零,这种做法实际上排斥了差价幅度为负值的型号的床单参与总的倾销幅度的加权平均计算,违反了WTO《反倾销协议》规定的“加权平均”应有的含义。  而欧盟认为其做法并未违反《反倾销协议》的规定:首先,《反倾销协议》第2.4.2项仅要求对可比性交易的加权平均正常价值和加权平均出口价格进行比较;其次,受调查产品总体倾销幅度的计算并未明确规定受第2.4.2项规定的约束。第2.4.2项并未为计算受调查产品的总体倾销幅度应该如何确定单独产品类型的倾销幅度提供指导。再次,《反倾销协议》中所使用的“倾销幅度”(复数)不仅指受调查产品的倾销幅度,而且也指为每

7、一个类型或每一个单独的交易所确定的倾销幅度;另外,由于倾销幅度系依赖于出口商对产品的混合销售而存在,因此,要求正倾销幅度应当与负倾销幅度相互抵消扭曲了价格可比陆并忽略了“正常价值”这一术语。  争议在磋商失败后提交专家组进行审理,专家组裁定欧共体的归零法违反了WTO《反倾销协议》的有关规定。欧共体不服,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  上诉机构通过对《反倾销协议》第2.4.2项和该项上下文以及第2条第l款进行解释,认为:(1)既然欧盟将所有产品类型的棉织床单定义为单一产品,则欧盟有关不同产品类型之间存在质的区别的辩解就是没有根据的。(2)根据加权平均对

8、加权平均法,调查机构被要求将加权平均正常价值与所有可比出口交易的加权平均出口价格进行比较。由于将“负倾销幅度”作“归零”处理,欧盟因此没有将某些出口价格作完整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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