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本科法学研究性教学-内涵解读与模式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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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本科法学研究性教学:内涵解读与模式建构摘要:法学研究性教学旨在通过学生主体参与,培养学生科学研究与创新工作的能力。法学理论性与实践性兼具的特殊品格使法学研究性教学具有不可割裂的两个方面,即理论指向的研究性教学与实践指向的研究性教学。关注研究性法学教育的基本内涵,以制度基础与教学方式的转变为本建构我国的法学研究性教学,将为弥补我国当前法学教育的不足提供新的思路。  关键词:法学;研究性教学;理论指向;实践指向    法学是一门古老的学科,法学教育发展史告诉我们,脱离法律职业需求的法学教育,必将迷失正确

2、的发展方向;而不具有法学院教育背景的法律职业者,则无法构成同质的法律职业群体。如何重塑法学教育理想,提高法学本科生的培养质量成为人们瞩目的热点。笔者认为,培养学生探究与创新能力的研究性教学在法学教育中的引入,既符合法学教育发展的未来趋势,又为我国本科法学教育缺陷的弥补提供了适宜的路径。本文试探求法学研究性教学的基本内涵,借鉴德美等国法学教育中的研究性指向,剖析法学本科教育中研究性教学的模式发展,以就教于同仁。  我国本科法学研究性教学:内涵解读与模式建构摘要:法学研究性教学旨在通过学生主体参与,培养学生

3、科学研究与创新工作的能力。法学理论性与实践性兼具的特殊品格使法学研究性教学具有不可割裂的两个方面,即理论指向的研究性教学与实践指向的研究性教学。关注研究性法学教育的基本内涵,以制度基础与教学方式的转变为本建构我国的法学研究性教学,将为弥补我国当前法学教育的不足提供新的思路。  关键词:法学;研究性教学;理论指向;实践指向    法学是一门古老的学科,法学教育发展史告诉我们,脱离法律职业需求的法学教育,必将迷失正确的发展方向;而不具有法学院教育背景的法律职业者,则无法构成同质的法律职业群体。如何重塑法学教

4、育理想,提高法学本科生的培养质量成为人们瞩目的热点。笔者认为,培养学生探究与创新能力的研究性教学在法学教育中的引入,既符合法学教育发展的未来趋势,又为我国本科法学教育缺陷的弥补提供了适宜的路径。本文试探求法学研究性教学的基本内涵,借鉴德美等国法学教育中的研究性指向,剖析法学本科教育中研究性教学的模式发展,以就教于同仁。  一、解读:法学研究性教学的基本内涵  在法学教育的形成期,波伦亚及其他欧洲大学的法学教育以概念、规则和原理构成法律科学和教育内容的主干,法律远离社会生活,以三、建构:我国法学研究性教学

5、的制度基础  在我国当下的法学本科教育语境中,只有通过对现有法学教育价值、教育策略、教育内容及教育评价的改变才能真正实现从传统授受式教学为主向研究性教学的转变,才能使法学教育焕发新的活力。  就教育价值而言,研究性教学模式能够实现法学教育的目标:向学生提供法学理论基础,引导学生从事法律科学研究,培养学生掌握法学方法发现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的创新情感与合作意识,指导学生养成科学探究的习惯。就教育策略而言,强调“问题意识”,即通过问题的提出与解决使得法学“教学”与“研究”内在相关。研究性教学意味着

6、教学目标突破了追求单一地传授既定知识与经验的局限,把学生引向更广阔的学术空间或现实世界。通过学生亲身参与,使教学过程成为他们质疑与思考“法学、法术与法条”的开始。从教育内容上,研究性教学是教师的研究实践与学生研究性学习的结合,教育内容因教师不断地研究和引导而具有开放性,对学生而言,法律知识本身不再是固定的文本,而是生成性知识,通过研究性学习实现知识增量。在教育评价上,应建立成长性的评价系统,一方面,应改造现有的学科考试方式,变只重结果的评价为结果与过程并重的评价,注意评价的发展性功能。包括:①改革机械的

7、定量考试方法,建立多元化、多样性、多角度的考评系统,建立理论与实践双重考评体系,全面准确地考核学生的发展水平;②变革机械的考试内容,关注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评价,变只注重检验知识保持程度的考试为激励学生探究、促进学生学习发展的考试;③调整机械的计分标准,建立灵活、动态、合理的多元性计分标准,允许学生展现多种才能。  四、发展:我国法学研究性教学的新模式  从各国法学教育的发展来看,单纯的理论指向与实践指向的教学方法都不足以实现法学教育的所有目标,而不同的社会需求与法律传统必然使各国教育制度间保持着客

8、观的差异,因此开放的各具特色的研究性法学教学方法体系正在形成。笔者认为,在我国的法学教育中对研究性教学应当确立循序渐进逐步推行的观念。就理论指向的研究性教学而言,其一,在进入法学院之初,强化新生研究体验,设立如美国斯坦福大学由资深教授主持的“导读”课,以开拓学生视野、激发科研兴趣为目的,重在让学生了解科研的意义,使大学第一年为智力的发展提供新的动力,为研究性学习以及信息和观念的交流打下坚实的基础。其二,我国作为大陆法传统的国家,课堂讲授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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