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儿童保护法律制度综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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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国儿童保护法律制度综述(一)[美国儿童保护法律制度综述(一)]  儿童保护制度的目标很简单——  美国儿童保护法律制度综述(一)[美国儿童保护法律制度综述(一)]  儿童保护制度的目标很简单——  美国儿童保护法律制度综述(一)[美国儿童保护法律制度综述(一)]  儿童保护制度的目标很简单——保护儿童免受虐待,美国儿童保护法律制度综述(一)。虐待是来自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一种伤害,这种伤害可能表现为使儿童受到身心创伤,也可能表现为不去满足儿童的基本需要。[2]  美国为实现这一目标采用了两种战略措施。一种是通过刑事司法制度[3]给予刑事制裁,其目

2、标是通过惩罚那些伤害子女的父母来威吓父母不要虐待自己的孩子。另一种是由民事司法制度规定一些民事措施,具体指儿童福利制度,其目标是保护儿童获得一个安全和充满爱的家庭环境:对于那些可能通过资助后会更好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就采用资助方式改善儿童的家庭环境,从而使儿童避免被虐待;如果不能通过资助实现这些,可以采取合法、合理的措施来为那些受到伤害的儿童寻求一个替代性的家庭环境。  上述民刑事法律制度的区分,导致对刑事虐待、忽视行为与民事虐待、忽视行为处理上的很多区别。首先,州作为当事人在民事与刑事司法制度中是有区分的,刑事案件由检察官提起,[4]民事案件由儿童

3、福利部门(保护儿童权利与最大利益的州立组织[5])去立案。这些机构可能合作行动,也可能单独行动。  检察官与儿童福利官员在官僚制度上的独立性又会带来另一个有关美国民、刑事司法制度的基本差别,即民事司法制度与刑事司法制度有着不同的目的。美国刑事司法制度的目的是威吓、惩罚和矫治罪犯,并不主要是用来赔偿个体被害人的损失以及保护他们的权利与利益。[6]检察官在决定是否将一个虐待案件提出指控时,不需要考虑儿童的利益,当然,理想的模式是他们应事先与社工取得沟通。[7]在极端案例中,因为出于惩罚虐儿者的政治压力,检察官会径行提起刑事指控。但儿童福利官员却认为,如

4、果能够通过强制治疗虐待人来有效预防虐待并保持了家庭的完整性,这将使孩子受到最少的伤害。  当然,在很多案例中,负责刑事和民事案件的政府机构会在工作中相互配合。检察官就是否提起刑事指控方面有充分的裁量权,如果提起刑事指控的确会对孩子造成伤害的,检察官也可以决定不起诉。[8]很多州都积极要求:在刑事诉讼中,儿童的利益应该被充分考虑,鼓励为被害儿童指定诉讼监护人来维护儿童的利益。[9]另外,在一些案例中,即使儿童被带离家庭,虐待人的行为仍然有可能威胁儿童的生命。在这样的案件中,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会引导儿童福利机构积极支持对父母的监禁判决,这将会帮助儿童确定

5、无疑的超出施虐父母的可接触范围。  美国刑事和民事司法程序的第三大区别是指控成立的证据要求不同。根据美国宪法的要求,在刑事案件中,州指控成立的证据标准是排除合理怀疑,[10]而在民事案件中,只要求优势证据。[11]因为缺乏证据,这有可能导致检察官决定对虐待、忽视和遗弃等行为不予起诉,但是,这些证据对福利官员提起民事诉讼却已足够。[12]在其他法律领域,当事人在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先等待刑事判决结果,因为刑事审判要求的证据要比被告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据严格得多,但是,对被开释的未成年人却不能因此排除其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儿童福利部门在案件中以此来决定诉讼战略将

6、会从执业道德上受到质疑。如果父母实际上对儿童造成了威胁,以至于为了儿童的最大利益需要将其监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儿童福利部门为等待一个刑事判决而将孩子留在家中不带走,将不可能保护儿童的最大利益。另外,如果儿童的安全正受到威胁,儿童福利部门有职业上的义务来提起诉讼,尽管他们感觉诉讼的几率很低。[13]  第四个区别与第三个区别相关。在美国,民事和刑事诉讼的程序是不一样的。[14]该差别对儿童的影响集中在儿童证人询问规则方面,即哪些问题可以问,是否儿童证人可以被质证,儿童必须在法庭公开作证,还是在法官办公室私下作证或者通过闭路电视作证。理论上,刑事案件

7、中的证据规则是围绕着被告人的权利设计的,而民事诉讼程序是围绕着保护儿童权利设计的证据规则。[15]美国宪法第六修正案特别规定:“在所有刑事指控中,被指控者有权……要求直接面对不利于他的证人。”[16]美国最高院很狭义的定义了被告人享有与证人对质的权利,但从取向上看,宪法不认为这是被告人的绝对权利。[17]州在保护儿童心理幸福方面所享有的利益允许未成年人通过闭路电视作证,因为实践证明,让儿童在法庭上公开作证对儿童是有害的。[18]但是,一些州并没有遵循克雷格案所确立的原则,因为他们本州的宪法明确保障被告人获得与证人对质的权利;[19]其他州也建议他们

8、应该如克雷格案中反对意见所倡导的那样,给刑事被告人更高的保护。[20]  即使在民事和刑事程序中,相关的政府部门有着相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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