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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20
《创伤烧伤与复合伤国家重点实验室.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2017年度创伤、烧伤与复合伤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招标指南创伤、烧伤与复合伤国家重点实验室是围绕创伤救治关键科学问题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国家级基地。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以及《创伤、烧伤与复合伤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招标管理制度》(见附件1),结合本实验室自身实际情况,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批准,特设置开放课题,主要目的是通过该方式吸引国内外高水平研究人员来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现将开放课题招标指南予以公布,请有关人员按以下要求做好开放课题申报工作。一、资助方向(一)严重创伤、烧伤或复合伤后全身性损
2、害发生机制与防治(二)创伤、烧伤或复合伤后重要组织修复与再生(三)创伤、烧伤与复合伤救治关键技术及转化研究(四)战创伤救护装备、器材及药物研制(五)前沿技术在创伤、烧伤与复合伤医学中的应用基础研究(六)灾害医学救援新理念、新技术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二、课题申请注意事项(一)课题设置。分为I类、II类课题,其中I类课题重点资助多个合作单位的协同攻关研究,包括基础(应用基础)、临床多中心研究课题。其中临床多中心研究课题由实验室PI组织外单位人员申报(以子课题形式)。II类课题重点资助实验室外相关学者探索性研究。(二)申请者资格。I类课题申请者应为国内外科研、医疗机构
3、高级职称人员,II类课题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为研究生导师。(三)申请和审批程序。申请者依据招标指南,填写开放课题申请书,由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寄交本实验室管理办公室(或彩色扫描后发至实验室指定邮箱);申请课题经过形式审查后,由实验室组织立项评审,择优推荐课题报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批。(四)资助经费及研究周期。I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50-80万元(每项设3个子课题,子课题每项15-25万元),每年度资助2项;II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每年度资助5项;研究周期均为2年。三、课题管理要求开放课题的管理实施,依照《创伤、烧伤与复合伤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
4、实施办法》执行。(一)课题研究原则上在本室进行,本室向获得开放课题资助的申请者提供相应的研究支撑条件。对个别有条件完成课题研究的外单位申请者,实验室可将经费划拨到申请者所在单位,委托申请者所在单位对课题进行管理。(二)课题获批准后,课题负责人须填报计划任务书,并与重点实验室签订协议书。(三)课题负责人每年底填报《开放课题年度进展报告》,介绍课题进展情况和产出情况。完成后需上报课题总结报告。(四)项目管理1、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创伤、烧伤与复合伤国家重点实验室。2、发表学术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创伤、烧伤与复合伤国家重点实验室,并标注基金号,同时可注明作者原单位为第二
5、署名单位。3、结题基本要求:基础(应用基础)I类课题结题需发表IF大于10(含)的SCI论文1篇或IF大于5(含)的SCI论文3篇;临床多中心类I类课题的结题需建立国内领先的临床救治新技术1项(由学术委员会认定)或牵头发表临床救治指南1项或IF大于5(含)的临床多中心SCI论文1篇;军事医学I类课题需获得国军标1项或建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战救装备/急救器材研制新技术1项;II类课题结题需发表SCI论文1篇(IF分值不限)或发表临床规范、专家共识类中文论文1篇。课题完成情况由实验室管理办公室负责向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进行通报。4、课题档案由本室管理办公室统一归档保存
6、。欢迎国内外科技工作者申报创伤、烧伤与复合伤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本批次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30日,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请书电子文档(单位盖章页需要进行彩色扫描发送)提交至本实验室管理办公室,申请书表格见附件2。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本实验室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杨青兰、梁华平电话:023-68757404地址:重庆市大坪长江支路10号野战外科研究所E-Mail:skl_trauma@163.com创伤、烧伤与复合伤国家重点实验室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四日附件1创伤、烧伤与复合伤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招标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7、吸引国内外优秀学者在创伤、烧伤与复合伤前沿领域开展高水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实现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国家重点实验室资源优势,促进我国在该领域的发展,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每年根据本实验室的研究领域,提出开放课题指南。国内外从事创伤、烧伤与复合伤研究的同行均可根据课题指南提出申请。对已获各级自然科学基金、科技攻关、863、973及其它基金支持的项目将优先予以考虑。第三条课题周期一般为2~3年,不定期接受课题申请和来实验室进行课题研究。第四条获批准课题资助的开放基金原则上在本室使用,本室向获得基金的客座研究人员提供实验室及相应工作
8、生活条件,对自筹经费的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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