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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20
《台北荣民总医院布告设施管理要点(稿).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臺北榮民總醫院布告設施管理要點(稿)民國99年5月6日北總企字第09878號公告訂定民國105年3月○日修定壹、目的為有效利用本院公共區域之各項布告設施空間及妥善管理各單位公告,以維護院區環境之整潔及有效宣導行政資訊,特訂定本要點。貳、範圍一、院區各建築物公共區域之公布欄。二、各部門內部區域公布欄(含病房、診間、辦公室、研究室等)。三、門診區公布欄(含診間、檢查室門口及外牆等)。四、門診區及中正樓電子公布欄五、中正樓及石牌路人行地下道暨中正樓與地下停車場連通道廣告燈箱。參、布告設施類型一、壓克力板公布欄:
2、張貼物崁入固定。二、一般公布欄:以磁鐵吸附或圖釘固定,禁止重疊及超出範圍。三、活動式海報架/立牌:張貼物崁入固定。四、電子公告欄:以跑馬燈文字或電子螢幕公告圖文影像檔(含診間插卡叫號機)及電視牆。五、廣告燈箱。肆、管理原則一、各公告欄需標明管理單位,由各責任區管理單位指派管理人員,並註明聯絡電話。二、各公告張貼時限由管理單位視公告內容性質自行決定,公告期間如有展延,公布欄登記本應有紀錄,逾期由各責任區布告設施管理單位負責移除。三、各式印刷品(如文宣或海報)於張貼前,需經各責任區布告設施管理單位於印刷品加蓋
3、戳章或貼紙後,始得公告。戳章樣式如下:戳章樣式公告單位管理單位張貼日期年月日下架日期年月日四、公告內容以本院醫療政策、醫療服務、政令宣導、衛教說明等為優先,院外單位文宣以妥適性、重要性、地域性作為是否張貼之考量原則,不得張貼與醫療活動無關之資訊或違反醫療法規之廣告或宣傳。五、布告如屬電子公告類,則申請單位需將圖文影像檔案提交電子布告欄管理單位審核通過後,始置於本院「電子公告欄雲端硬碟」。一、各單位如於公共區域有新設公告欄之需求,需另案簽准後始可新設。二、各廣告燈箱之企劃及製作等,需另案簽准後始可辦理。三、
4、相關中正樓文化走廊之場地規定,各單位請遵照社會工作室制定之「中正樓文化走廊及公布欄管理辦法」辦理。四、非屬本要點布告設施類型者,例如為配合衛生機關政策懸掛特定活動之宣導布條,承辦單位應於活動結束後,自行卸除,其他未經核准之公告一律禁止張貼或懸掛(綁)於院區公共區域。壹、各責任區布告設施管理單位:布告設施範圍管理單位內部區域各住院病房區由各住院病房護理站及所屬單位自主管理辦公室(含研究室)公共區域第一、二門診區(含電子布告)分由醫務企管部、政風室、社會工作室、內外科門診、婦幼門診、家庭醫學部、皮膚部、過敏免
5、疫風濕科、腎臟科、政風室、公關組、心臟內科、輸血醫學科、泌尿部、內分泌心陳代謝科、感染科、心臟血管外科等自主管理等(詳如門診區布告欄管理單位一覽表)。湖畔門診骨科、胸腔部門診區醫務企管部門診診間插卡叫號機門診護理石牌路人行地下道暨中正樓與地下停車場連通道(廣告燈箱)醫務企管部中正樓與地下停車場連通道總務室、傳統醫學部中正樓地下一樓腫瘤醫學部、放射線部中正樓一樓電梯區牆面及柱梁醫療品質管理中心中正樓一樓文化走廊社會工作室中正樓一樓廣告燈箱醫務企管部中正樓一樓電視牆醫務企管部中正樓一樓大廳舞台區社會工作室中正
6、樓二樓放射線部中正樓三樓病理檢驗部、手術室中正樓四樓人事室之外牆醫學研究部中正樓五樓門診區復健醫學部中正樓與醫學科技大樓連通道牆面兒童醫學部思源樓一樓走道核醫部、腫瘤醫學部長青樓一樓走道高齡醫學中心動力大樓一樓工務室動力大樓四、五樓工務室動力大樓六樓檔案室總務室動力大樓六、七、八樓補給室醫學科技大樓醫科大樓管理中心介壽堂總務室致德樓一樓醫學研究部、人事室致德樓二樓教學部致德樓三、四樓醫學研究部、教學部致德樓五樓醫學研究部、毒物科致德樓六、七、八樓醫學研究部致德樓R2家庭醫學部臨床技術訓練中心教學部臨床技術
7、訓練科神經修復中心一樓神經修復科身障重建中心一樓身障重建中心孝威館社會工作室宿舍自治區總務室員工消費合作社員工消費合作社院區建築物以外之公共區域總務室陸、相關單位工作職掌(一)、各公告單位(1)遵照各責任區布告設施管理單位之規定。(2)配合管理單位對於電子公告內容之要求,修改(或刪除)過於複雜或內容欠妥之宣傳文字、圖形或標誌。(二)、各責任區布告設施管理單位:(1)每月應自行檢視張貼範圍並善盡管理責任。(2)製作公布欄登記本及海報戳章。(3)移除責任區內逾期公告。(4)審核電子布告內容,如內容過多時,可依
8、實際需求提前下檔、調整播放頻率或暫停託播。(三)、總務室:(1)每月巡視公共區域,若發現公告欄以外區域有非經核准張貼物,或已期滿未撤除者,拍照存證後,逕予撤除並統計違規單位及管理單位名冊。(2)總務室每二個月統計違規張貼單位名冊交醫務企管部於「門診暨住院業務協調會議」上陳報。壹、本管理要點奉核可後,公告施行,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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