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与中华文化》第4章 中华文化的批判与继承 第9节:文学艺术

《中国哲学与中华文化》第4章 中华文化的批判与继承 第9节:文学艺术

ID:25459657

大小:56.5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11-20

《中国哲学与中华文化》第4章 中华文化的批判与继承 第9节:文学艺术_第1页
《中国哲学与中华文化》第4章 中华文化的批判与继承 第9节:文学艺术_第2页
《中国哲学与中华文化》第4章 中华文化的批判与继承 第9节:文学艺术_第3页
《中国哲学与中华文化》第4章 中华文化的批判与继承 第9节:文学艺术_第4页
《中国哲学与中华文化》第4章 中华文化的批判与继承 第9节:文学艺术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国哲学与中华文化》第4章 中华文化的批判与继承 第9节:文学艺术》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中国哲学与中华文化》第4章中华文化的批判与继承第9节:文学艺术 第九节  文学艺术  对于中国的文学艺术,无论中外,都有不少专家学者从文学性,艺术性,以及历史的发展、演变诸方面进行研究,但将中国的文学艺术同中国古典哲学思想理论紧密联系进行研究者,还见之不多。偶有一点,如凤毛麟角,既缺独到的观点,也在理论上不成系统。这一薄弱之处亟待今后加强。 中国的文学艺术,无论是诗歌、散文、小说,还是戏剧、曲艺、杂技、书法、雕塑、绘画,乃至各种民间艺术,都受到了中国道学思想理论的深刻影响,故,这一节中,我们就

2、这方面谈一点粗浅认识。 (一)音乐“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也。”这里所说的“道”,并不是现在有人一看见“道”就理解成的“道教”,而是现在所称的哲学,是中国古典哲学所阐明的客观自然规律。这里所说的“法”,虽重点是指法律,但却并不单指法律,而是包括人类社会生产、生活、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各个方面必须遵从的法规、法则、规章、规定、规范等一切思想和行为标准。一言以蔽之,“道生法”,就是指中国古典哲学研究并阐明的人们办事情不能够违背的客观自然规律,是用以制定人类社会物质产品生产、精神产品生产、

3、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各方面所必须遵从的法则,一切科学研究、学术研究等亦都是如此。只有这样,人类才能不断地利用这种客观存在着的自然规律去做成事业,取得社会进步,不断走向社会的更加文明。由于中国的道学思想理论产生最少在距今七千多年以前,所以,中国在很早以前,就在历史的实践之中,探索并总结出了以道理治病的方法与标准,治国的方法与标准,治家的方法与标准,治兵的方法与标准,制定历法的方法与标准,以及音乐创作、乐器制作、音乐的音程变化规律与标准等等,并使这一切都不断地得到改进、完善、提高,使之日趋于完美。音乐

4、方面的规律性标准,就是音律之制,也就是音乐方面的法律。当然,它同样不是要体现什么人的主观意志,而是从实践中进行探索、总结出人对于声音听觉的规律、以及各种不同乐器制作、演奏中和谐其音,使之优美动听的规律。 中国的音律之制,最初为五音十二律吕。《吕氏春秋·古乐》篇,对此有这样的记载:“昔黄帝令伶伦作为律。伶伦自大夏之西,乃至阮隃①之阴,取竹于嶰谿之谷,以生空竅厚钧(均)者,断两节间,其长三寸九分而吹之,以为黄钟之宫,吹曰舍少。次制十二筒,以之阮隃之下,听凤凰之鸣,以别十二律: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以

5、比黄钟之宫,适合。黄钟之宫,皆可以生之。故曰:黄钟之宫,律吕之本。黄帝又命伶伦与荣将,铸十二钟,以和五音,以施《英》、《韶》”。 “五音”,即宫、商、角、征、羽五个音阶。黄帝之时,数以崇五,故以五音阶为制;“十二律吕”,就是将五个音阶分作十二个不同的音程,也就是音程上的十二度。其分法为:将宫与羽、角与征之间各分作小三度音程。而将宫与商、商与角、征与羽之间,各分作大二度音程。这十二个不完全相同的半音,依次称作: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洗、仲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又,对于奇数半音

6、统称曰“律”,———————————① 《汉书·律历志》所载作“昆仑”。    而对偶数半音,则谓之以“吕”,这便是上古的五音六律、六吕之制,简称“律吕”。此五音十二律吕之制,始于黄帝之制,用于五帝时代,夏代、商代,沿袭未变。到了周初,始将五音阶改为七音阶。即:以黄钟为宫,太簇为商,姑洗为角,应钟为变宫,蕤宾为变征。这也就是说,原先的五音阶十二律吕,本来是“姑洗”一律正合五音阶中的“角”音,角与征这一个音阶中分为小三度音程,中间有“仲吕”、“蕤宾”两律,到“林钟”一律才合于五音阶中的“征”音。周

7、改五音阶为七音阶,则是在原五音阶的宫与羽、角与征之间原分作的小三度中,又各分出一个音阶,而变为七音阶的。这样,原先的“蕤宾”这个半音就变为了一个正式的音阶,称之为“变征”。同样,原宫与羽之间小三度之上的“应钟”一律,变成了一个新增加的音阶,称之曰“变宫”。也有将“变宫”谓之“和”、对“变征”叫做“缪”的。 研究中国古代音乐史的黄翔鹏生先,写过一篇很好的文章,叫做《中国人的思路、风格和气派》①。黄先生在此文中指出,古籍中所说的黄钟为宫,就是标准音高:#”黄先生列举了山西夏县东下冯遗址出土的石磬、山

8、西侯马十三号墓出土的晋国编钟,以及湖北随县战国早期曾侯乙墓里出土的罕见大型编钟等为证,以与现代国际通用的音高相对比。黄先生说:“曾侯乙钟的调律工具——‘均钟’,弦长夏尺七尺。定弦的音高即传统的古琴定弦标准:大弦==C+-----#C。用这种标准定出来的曾侯乙钟,七个基本自然音阶C。研究夏代直至早商的粗制石磬,就可以知道,早在商代以前的古乐器中,就一直“存在着一个相当稳定的标准音高:#C。———————————① 此文载于王俊义、黄爱平主编的《炎黄文化与民族精神》一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