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媒体监督的困境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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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媒体监督的困境与对策-->1引言1.1研究目的及意义在以互联网为主的新闻媒介迅猛发展的今天,公众从新闻事件的接收者逐渐转变成传播者和参与者,“舆论判案”、“媒体审判”现象的涌现引发舆论热议,而新闻媒体监督司法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司法审判的走向。在一些发达国家,媒体监督也处于关键地位,其在法治社会正常运行当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曾被誉为社会行政、立法和司法体系之外的“第四种权力”。在我国,从“张金柱案”到“邓玉娇案”,这种媒体舆论监督的影响贯彻于案件始末的整个过程。然而,媒体监督过度的渲染也会给司法公

2、正带来阻碍影响,“邓玉娇案”等典型案例的出现,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让我们不得不认真分析并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在司法公正视角下媒体监督的困境问题。所以如何调和二者之间的冲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完善我国立法,努力寻求二者间的平衡点,创建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无疑是当下值得深思的问题。本文以法律为视角,通过对“邓玉娇”案的剖析,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积极借鉴国外先进法律制度和研究经验,论述司法公正视角下媒体监督的困境现状,深入分析二者冲突原因,并在二者之间的冲突中寻找平衡点,使二者保持一种健康、和谐的互动关系。随着我国

3、经济迅速的发展,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其对司法审判的社会热点案件越来越关注。这无疑是对我国司法机关公正办理案件的一个严峻挑战,因此预防司法腐败成为司法机关研究的重大课题。新闻媒体逐渐成为政府三种权力之外的“第四权力”,对司法活动进行监督,有效实现司法审判透明化,预防司法腐败,从而早日实现司法公正。但是,在实践中由于缺乏有关媒体监督司法的法律法规,舆论参与者素质参差不齐等现实因素,造成了司法公正与媒体监督二者之间的冲突时有发生。本文通过对邓玉娇案的分析来对二者间的冲突及其发生冲突的原因进行研究,提出化解矛

4、盾冲突的原则,创建合理的平衡方式,为探索一个更加理性的媒体监督模式铺平道路,使司法公正与媒体监督在这条阳光大道上公平前进,从而更有效的实现司法公正。..........1.2国内外研究现状从我国历史演进的角度分析,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时期的转变成为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二者关系历史上发生变化的转折点,但转变之前它们之间的关系经历了司法改革前的平静期,而后司法改革初期是二者冲突矛盾无法避免的爆发期,再是至今积累了无数经验后二者进入了一个逐渐走向理性的过渡期。但从我国目前现状分析,我国媒体监督司法活动过程中,由

5、于现有法律对媒体监督行为尚未具体明确规范,所以仍存在许多根本上的问题,其主要体现在不恰当的媒体监督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司法独立,如对未结案件作出倾向性报道,制造“媒体审判”效应,影响了司法公正,甚至动摇了“审判独立”的宪法原则。关于司法公正与媒体监督二者关系的问题,我国有很长的研究历史,众多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如具有代表性的喻国明、张志铭、魏永征等对此问题都有自己的观点和认识,通过实务经典案例和学术研究的归纳总结,我国学术界对此问题有几种主流观点:赞同说。其具有代表性的学者贺卫方教授认为“新闻自由在某种程度上

6、意味着不受事前审查,但在实践中,事前审查往往与事前约束相混同”。①其以一个国家的立法得出了言论自由必须“给予更高的重视”的结论。国内学术界一些学者支持这种观点,认为媒体自由仅仅是媒体行使监督的一种方式与工具,其以言论自由是公众所享有的一项法定权利为依据,承认媒体监督司法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反对说。国内学术界一些学者认为媒体的过度渲染,容易涌现“舆论断案”“媒体审判”等现象,他们坚持司法绝对独立原则,着重强调媒体的片面性甚至严重动摇司法权威,因此,媒体应当止步于司法活动。........2司法公正视角下媒体监

7、督现状之典型案例2.1“邓玉娇”案邓贵大、黄德智本是湖北巴东某镇政府的公务人员,2009年5月10日晚,两人和另外一个朋友来到该镇某洗浴中心,黄德智意图强迫服务员邓玉娇提供特殊服务,遭到邓玉娇拒绝。邓贵大、黄德智极为不满,对邓玉娇进行纠缠、辱骂,这时坐着的邓玉娇掏出一把水果刀,起身朝邓贵大刺去,致邓贵大经抢救无效死亡;此时上前对邓玉娇进行阻拦的黄德智也被刺伤右臂,鉴定属于轻伤。巴东县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邓玉娇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超出了这个情形下必要的限度,应以防卫过当来追究其责任。被告人邓玉娇故意伤害邓贵

8、大致其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件发生后,邓玉娇主动自首,且经鉴定为心理障碍,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至此,本案最终以邓玉娇免于刑事处罚告终。......2.2“邓玉娇”案引发的法律思考2.2.1邓玉娇案中媒体报道与网络舆论邓玉娇案发生后,由于死者邓贵大原是镇政府某办公室主任,因此此案被媒体称为:邓玉娇刺官案。新闻登出后,此案引发媒体报道的焦点和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同时网友们纷纷开始不约而同地拥护邓玉娇,舆论几乎呈一边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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