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逆城镇化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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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禁止逆城镇化值得商榷黎明: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1月10日表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要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基础,坚持一户一宅原则,决不允许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的所谓“逆城镇化”行为。 此表态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网民几乎一边倒地反对“决不允许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的提法。 至今尚有些官员不知道他们的所言所行必须于法有据,更不知道表述政策应该使用明确的法律概念。比如在这里,身为国土部的官员,至少要厘清“城里人”在法律上是如何界定的,所涉及的“农村”包括不包括“城中村”与“城乡接合部”,城市辖区内“农民市民”居住的区域又该怎么说,从乡下转了户

2、口又想回乡的大学毕业生算是什么人,城里的房地产商和审批土地的官员,是不是“城里人”。 其实“城里人”这样的说法并无法律意义,官员欲行新政,需先通过立法对“城里人”概念做出司法解释,缺乏这一点,就让国土部出台的“新政”呈现出于法无据的特点。这样的“新政”要强硬推出,只好找一个政治正确且具有一定权威地位的理由作为依据,于是就拿“逆城镇化”当帽子吓唬人。 我们且将农民进城生活、买房算“顺城镇化”,市民下乡经营、建房算“逆城镇化”,但此一顺一逆,都包含正面和负面两种动因与效果。“顺城镇化”不见得都是进步,“逆城镇化”未必全然落后。农民背井离乡进城谋生,只因

3、他们的希望不在田野上;城区市民下乡经营、居住,是因为他们发现了希望的田野。官员,尤其是较高级别的官员,应该洞察这一点。 城市里房价高得离谱,市民付出多方面的代价去乡下居住,事实上可以起到减少无房户和房奴,减轻城市负担的作用。假如市民放弃政府保障房福利自谋出路,以保障民生、增加国民福祉为己任的政府职能部门为什么要加以阻挠呢? 农村人可进城买房,城里人不准进村买房,这显然没有道理。上世纪50年代,一些文件和法令剥夺了国人居住和迁徙的自由,死死卡住了农村居民迁往城市的路径,使中国城乡之间的差别越拉越大,造成迄今仍难根除的社会与经济问题。如今,当国家松动对

4、农民迁居城市的管制多年后,国土部试图对城市居民迁往农村施以管制,这种关乎社会前途的重要表态或可能的决策,经何种程序加以合法化,将如何运作,都需要我们进一步追问。 其实,倘若在城市里买不起房的城市居民到农村买地建房,势必出现利于民而不利于地方政府的结果。因为这会打破一些地方官员垄断土地交易的局面,进而,地方政府会少收土地出让金,房地产商建的房子销路会受阻,城市里的高房价将难以为继,城里尚未拍卖的土地再也卖不出好价钱,政府土地财政红利会蒸发,政府和银行、房地产商等强势群体会同时遭遇利益链断裂的危险…… 政府低价征地,高价卖给房地产商,建房后再加高价卖给

5、城市居民,这一联营模式,因最能实现强势群体利益最大化,而使得某些官员不顾一切地拼命捍卫它。 有些地方官员和商人为利润而毁败、强征良田,却打着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利益的旗号招摇。不是要保护农民的利益和土地吗?其实不攫取农民对土地的支配权和自主交易权就是最好的办法。因为农民才是最热心保护土地的人,怎样处置、使用自己的土地最合算、最节约,农民最明白。他们的自主权即他们的根本利益,有了这一项权利,自然能够实现保护土地与富裕民众的双重目标。 国土资源部部长的上述言论,是值得商榷的。 眼下,“新型城镇化”正在大力推行,其内容之一就是放宽农村居民前往中小城市落户的

6、限制,这无疑是满足广大农村居民向往城市美好生活愿望、在一定程度上赋予农民迁徙自由权的重要改革举措。但如果仍然禁止城市居民选择以适当的方式前往农村地区定居,这显然是令人费解的举措,在传达错误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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