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ID:24382538

大小:62.28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11-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_第1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_第2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_第3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_第4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来源:  作者:  时间:2009-07-1415:22:24 【颁布部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颁布日期】1999.06.28【实施日期】1999.12.20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澳门驻军的职责   第三章 澳门驻军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关系   第四章 澳门驻军人员的义务与纪律   第五章 澳门驻军人员的司法管辖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中央人民政府派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负责防务的军队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澳门的安全,根据宪法和澳门特别行

2、政区基本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央人民政府派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负责防务的军队,称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以下称澳门驻军)。   澳门驻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其部队组成、员额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防务的需要确定。  澳门驻军实行人员轮换制度。   第三条 澳门驻军不干预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地方事务。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向中央人民政府请求澳门驻军协助维持社会治安和救助灾害。   第四条 澳门驻军人员除须遵守全国性的法律外,还须遵守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第五条 澳门驻军费用由中央人民政府负担。   第二章 澳门驻军的职责   第六条 澳门驻军履行下列防

3、务职责:   (一)防备和抵抗侵略,保卫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安全;   (二)担负防卫勤务;   (三)管理军事设施;   (四)承办有关的涉外军事事宜。   第七条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宣布战争状态或者因澳门特别行政区内发生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国家统一或者安全的动乱而决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时,澳门驻军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八条 澳门驻军的飞行器、舰船等武器装备和物资以及持有澳门驻军制发的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执行职务的人员和车辆,不受澳门特别行政区执法人员检查、搜查和扣押。   澳门驻军和澳门驻军人

4、员并享有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和豁免。   第九条 澳门驻军人员对妨碍其执行职务的行为,可以依照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法律的规定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第三章 澳门驻军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关系   第十条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应当支持澳门驻军履行防务职责,保障澳门驻军和澳门驻军人员的合法权益。   澳门特别行政区以法律保障澳门驻军和澳门驻军人员履行职责时应当享有的权利和豁免。   澳门特别行政区制定政策、拟定法案、草拟行政法规,涉及澳门驻军的,应当征求澳门驻军的意见。   第十一条 澳门驻军进行训练、演习等军事活动,涉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利益的,应当事先通报澳

5、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第十二条 澳门驻军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共同保护澳门特别行政区内的军事设施。   澳门驻军会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划定军事禁区。军事禁区的位置、范围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宣布。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应当协助澳门驻军维护军事禁区的安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危害军事设施。   澳门驻军以外的人员、车辆、船舶和飞行器未经澳门驻军最高指挥官或者其授权的军官批准,不得进入军事禁区。军事禁区的警卫人员有权依法制止擅自进入军事禁区和破坏、危害军事设施的行为。   澳门驻军对军事禁区内的自然资源、文物古迹以及非军事权益,应当依照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予以保护。   第十

6、三条 澳门驻军的军事用地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无偿提供。   澳门驻军的军事用地,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不再用于防务目的的,无偿移交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如需将澳门驻军的部分军事用地用于公共用途,必须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应当在中央人民政府同意的地点,为澳门驻军重新提供军事用地和军事设施,并负担所有费用。   第十四条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向中央人民政府请求澳门驻军协助维持社会治安和救助灾害并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后,澳门驻军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派出部队执行协助维持社会治安和救助灾害的任务,任务完成后即返回驻地。   澳门驻军协助维持社会

7、治安和救助灾害时,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安排下,由澳门驻军最高指挥官或者其授权的军官实施指挥。   澳门驻军人员在协助维持社会治安和救助灾害时,行使与其执行任务相适应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的相关执法人员的权力。   第十五条 澳门驻军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应当建立必要的联系,协商处理与驻军有关的事宜。   第四章 澳门驻军人员的义务与纪律   第十六条 澳门驻军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忠于祖国,履行职责,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澳门的安全;   (二)遵守全国性的法律和澳门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