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稿)》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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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稿)》的几点思考一、《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制定的背景及基本思路    (一) 背景  2010年11月1日,财政部会计司公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和《起草说明》(以下简称《起草说明》)两份文件,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这是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实现会计准则体系国际趋同的重要举措。  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是财政部2006年颁布,于2007年1月1日起在我国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中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这套准则体系的实施范围不包括小企业。现行小企

2、业会计规范是2004年4月27日颁布,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它是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制定的,而目前《企业会计制度》将逐步被《企业会计准则》取代,同时,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09年7月9日正式发布了《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及实现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国际趋同,就重新制定了我国的《小企业会计准则》。    (二) 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思路  1.确定我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模式  目前国际上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模式可以概括为两种:一体法和分立法。一体法是指在统

3、一会计准则体系中设定针对于小企业的特殊条款,即没有针对小企业另设一套会计准则体系,而是所有企业都在同一个会计准则框架下进行规范。分立法是指针对小企业单独制定一套准则进行规范,它又可以分为两种模式:第一是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有自己独立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在此模式下形成了两套独立的会计准则体系:适用于小企业的会计准则体系和适用于非小企业的会计准则体系。第二是没有建立单独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直接与非小企业会计准则遵循同一个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将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一个具体会计准则。  我国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的是哪一种模式,在《起草说明》中做

4、了清晰的说明,“按照我国企业会计改革的总体框架,基本准则是纲,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企业;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基本准则框架下的两个子系统,分别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可见,《小企业会计准则》是作为一个具体会计准则而被推出的,在基本准则的总要求下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属于分立法中的第2种模式。  2.确定与现行会计准则的关系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关系,《起草说明》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虽适用范围不同,但适应小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又要相互衔接,从而发挥

5、会计准则在企业发展中的政策效应。”“对于小企业非经常性发生的、甚至基本不可能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一旦发生,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对于小企业今后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或者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连续3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二、对《征求意见稿》的几点思考    (一) 对小企业界定的思考  《征求意见稿》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来界定小企业,其第2条指出本准则

6、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同时满足下列3个条件的企业(即小企业):一是不承担社会公众责任;二是经营规模较小(指符合国务院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规定的小企业标准或微型企业标准);三是既不是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也不是子公司。  对于小企业认定原则中的第1条,不承担社会公众责任,《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又作了如下解释:本准则所称承担社会公众责任,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企业的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如上市公司和发行企业债的非上市企业、准备上市的公司和准备发行企业债的非上市企业;二是受托持有和管理财务资源的金融机构或其他企业,如非上

7、市金融机构、具有金融性质的基金等其他企业(或主体)。这是从定性的角度对小企业的界定。  认定小企业的第2条经营规模较小,是按照我国2011年6月8日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以下简称《标准规定》)的标准。《标准规定》是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的。具体规定了工业、建筑业、批零企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等不同行业在上述指标上的区分。用某一具体值作为界定标准,具体值以上(包含特定值)为大中型企业,以下则为小企业。这是从定量的角度对小企业的界定。  对于上述第1条、第2条的认定,笔者认为有

8、以下问题需要思考:  1.定量标准的相对性  定量标准具有地域和时间上的相对性。因此,同一企业在不同的区域范围内的衡量指标是否具有等同性(例如,某企业在市里可能被划分为大企业,在省里可能被划分为小企业);10年前和10年后的衡量指标是否具有等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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