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料]我国公众参与机制的法律保障

[法律资料]我国公众参与机制的法律保障

ID:23152595

大小:74.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1-05

[法律资料]我国公众参与机制的法律保障_第1页
[法律资料]我国公众参与机制的法律保障_第2页
[法律资料]我国公众参与机制的法律保障_第3页
[法律资料]我国公众参与机制的法律保障_第4页
[法律资料]我国公众参与机制的法律保障_第5页
资源描述:

《[法律资料]我国公众参与机制的法律保障》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我国公众参与机制的法律保障  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提出,“要着力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强调发挥和保护公众参与公共决策的积极性。作为一种制度化的民主机制,公众参与是指在制定公共政策或进行公共治理时,由公共机构以特定的方式,从公众获得信息,听取意见,并通过反馈、互动对公共决策和政府治理产生影响的各种活动。作为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方式,公众参与的实质在于通过决策者与利益相关人之间的双向沟通,实现决策合理、利益协调。在我国,随着权利诉求与主体意识的不断强化,公众参与公共事务决策和治理的愿望和需求日益高涨,因此,如何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成

2、为我国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实现公众参与的制度化是加强、改进政府工作的手段,是实现有效公共管理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正历革新,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将其作为政府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不仅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结果,而且是改革的促进手段。公众参与的制度化意味着政府与公众交流互动平台的建立,这将使得行政改革由自上而下的推动转变为双向互动,从而有利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模式。同时,通过公众参与增强公共决策的透明度,从根本上改变了政府传统的获取民意的方法,促使政府的决策、治理活动由“封闭”走向“开放”,增强公众在公共决策和治理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有利于实现对公共权力有效制约,提高

3、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正当性。5  公众参与的制度化是保障公众权益,优化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的必要手段。公众参与有利于加强公民的主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正确引导公众积极而有序地参与社会公共生活,并通过参与者的博弈,实现社会各种利益的平衡和协调,提高公众对公共政策的认同感,从而有助于消除公共政策的执行障碍,使得公共政策具有更大的正当性和可执行性。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一直强调“公民的有序参与”,并把它作为推进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六大提出:“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并要求“各级决策机关都要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

4、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等”。党的十七大报告更加明确地指出:“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见”。各地方亦在探索、建构公众参与机制方面作出努力,如广州市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广州市规章制定公众参与办法》。2008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2009年1月23日开始施行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开放式决策程序规定》,对公众参与作出法律规制,成为保障公众参与的制度范本。此外,作为一种制度化的公众参与方式,各种听证会在我国已为公众所熟知,而北京圆明园湖底铺膜事件、厦门

5、PX项目事件、上海磁悬浮争议等一系列事件,更被视为是公众积极参与、影响公共决策的成功事例。  目前,我国在建构公众参与机制,促进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方面作了很多有益尝试,但与现实需求相比,在公众参与的方式、范围以及保障等方面还存在着严重的制度供给不足。  一是立法过于原则、抽象,缺乏可操作性的程序规范。5  目前我国许多规范性文件将公众参与作为制定公共政策的必要条件,但对具体参与的范围、方式、程序等大多缺乏明确规定,公众参与的渠道、程序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有关机关的“自由裁量”。由于制度过于原则、抽象,缺乏可操作性的程序规范,公众参与的实际功效无法得到保障。以听证程序为例,许多规范仅仅

6、规定“应当举行听证会”,但对参与利害关系人的范围、与会人员的构成,大都由组织者自行决定,因此,常常引发公众对与会代表身份的质疑,与公众期望之间存在巨大落差,其象征意义远大于公众参与立法的内在价值,呈现出表层化倾向。这种保障机制的欠缺极度降低了公众的参与热情,不利于公众参与的有序发展。  二是行为意义上的规定居多,缺少相应的结果规范和反馈机制。  在我国的公众参与机制中,以征求意见等政府部门的单向度行为居多,政府对公众评论、意见的“回应机制”不够健全,在公众参与的法律效力认可、法律责任制度和救济手段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立法空白,缺乏便于公众参与的有效制度平台。即使在听证会这种具有各种利益博弈

7、性质的活动中,由于法律对公众意见的采纳等未从结果意义上进行规范,多数听证会缺乏相应的反馈和互动机制,因此,公众参与的有效性无法得以保障。这使得听证制度在我国公共政策制定中的运用虽然越来越广,但出于对听证效果的质疑,公众参与的数量和质量并没有成正比增长。  三是参与制度散见于各类规范性文件中,尚未实现体系化。  目前,我国各种公众参与的规定散见于不同规范性文件中,尚未构建起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政府决策三位一体的制度化行政决策模式。由于缺乏常规性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