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镇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镇管理工作的意见 

ID:22511551

大小:67.12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10-29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镇管理工作的意见 _第1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镇管理工作的意见 _第2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镇管理工作的意见 _第3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镇管理工作的意见 _第4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镇管理工作的意见 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镇管理工作的意见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镇管理工作的意见近年来,我县城镇管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和县委以“35223”为核心的统筹推进“三个集中”发展思路,稳步推进城镇管理服务体制市场化发展,市容市貌和城镇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城镇形象明显提升,城镇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为进一步深化城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高城镇建设和管理水平,努力提升城镇魅力和品质,根据(成府发〔XX)41号)精神,结合双流城镇发展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镇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理顺城镇管理工作体制(一)落实城镇管理工作责任。按照“两级政府、级管理、四级

2、网络”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县、镇(街道)、村(社区)城镇管理体制,下移工作重心,突出属地管理,全面落实城镇管理工作责任。县城管部门负责制定城镇管理中长期目标和工作标准;协调处理城镇管理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城镇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会同县政府目督办分解下达城镇管理工作目标任务,监督检查和考评各镇(街道)城镇管理工作实施情况。各镇(街道)是本辖区城镇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县政府的部署和城镇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负责辖区内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和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按照职责依法治理出摊占道、乱停乱放、乱贴乱画、违章搭建和非法广告等行为。

3、各派驻镇(街道)城管行政执法中队受县城管部门委托开展城管工作和行使城管行政处罚权,受镇(街道)领导,对镇(街道)负责,同时接受县城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按照镇(街道)部署和城镇管理的总体要求开展工作;指导并检查督促村(社区)参与对村(居)民的宣传教育,做好各项城镇管理工作。各村(社区)按照城镇管理的总体要求做好本村(社区)范围内的城镇管理工作;负责动员村(居)民和单位参与城镇管理,宣传城镇管理政策法规;制定并实施村(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公约;发现和报告本村(社区)范围内各类违反城镇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行为。(二)加强基层城镇管理行政执法力量。县城管部门派驻各镇(街

4、道)的城管行政执法中队具体负责派驻镇(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城镇管理和执法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以镇(街道)管理为主,与所驻镇(街道)干部一同考核,享受同等福利待遇。城管行政执法中队人员和编制不得挪作他用。、进一步加强城镇环境卫生管理(三)落实城镇清扫保洁责任。各镇(街道)是本辖区城镇清扫保洁工作的管理主体。县城管部门负责“两城一区”(东升、华阳、西航港开发区)清扫保洁工作;县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其管辖道路的环境卫生工作;各镇(街道)负责具体落实和做好本辖区内城镇清扫保洁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线路、频率和标准要求,做好从主街干道到中小街道的全方位、满覆盖,不留“盲点、死

5、角”的清扫保洁工作。(四)制定和执行城镇清扫保洁标准体系。县城管部门根据市城管部门制定的相关标准,制定细化我县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标准,细化街道清扫、垃圾清运、路面冲洗等各项规定,规范作业时间、次数、人员和装备等要求,严格验收标准。各镇(街道)要认真遵守,严格执行,切实按规定标准体系实施城镇清扫保洁,严格监督检查验收,提升管理水平。(五)坚持和完善镇(街道)清扫保洁工作的市场化运作机制。要运用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的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管理规范、装备先进的环卫企业实施街道清扫保洁。县城管部门要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并会同镇(街道)定期检查企业清扫、保

6、洁效果。要建立有效的竞争机制,坚决淘汰清扫保洁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企业。要适当提高清扫保洁的费用标准,确保清扫密度和清扫质量达到要求。各镇(街道)要加大清扫保洁经费的保障力度。三、进一步深化户外广告设置管理体制改革(六)编制和实施广告设置详细规划。县城管部门要按照城镇总体规划的要求,会同县规划部门编制全县户外广告设置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规定广告设置点位、设置方式和技术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并报县规划管理委员会审定同意后,由县规划管理部门发布,县城管部门实施。要严格按照规划设置和管理户外广告,凡不符合规划的,一律不得设置户外广告。(七)推进市

7、场化配置经营性广告设置位。经营性广告载体设置必须符合户外广告设置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利用公共资源载体的经营性广告设置位,必须通过拍卖方式出让使用权。对利用非公共资源载体的经营性广告设置位,在编制户外广告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征得载体业主同意和签订协议,户外广告设置控制性详细规划经依法批准后,应通过拍卖方式出让使用权。县城管部门负责按的规定组织实施户外经营性广告设置位的拍卖出让工作,并将拍卖出让结果告知有关镇(街道)。县城管等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为拍卖取得使用权的广告设置办理法定手续。拍卖出让户外经营性广告设置位的收益应当缴入财政专户,专

8、项用于城镇管理工作。(A)依法审批公益性广告。对各类公益事业和大型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