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2456942
大小:1.26 MB
页数:12页
时间:2018-10-29
《宜宾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宜宾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宜宾市民政局宜宾市财政局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残疾人联合会宜宾市中医药管理局宜卫发〔2017〕395号关于印发《宜宾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医改办、卫生计生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根据省医改办、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四川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川卫发〔2017〕28号)文件精神,我市制定了
2、《宜宾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宜宾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宜宾市民政局宜宾市财政局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残疾人联合会宜宾市中医药管理局2017年7月4日宜宾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医改办发〔2016〕1号)和《四川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卫发〔2017〕28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切实维护我市人民群众健康
3、,为居民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卫生服务。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方案如下:一、签约服务目标要求深入贯彻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沉,资源下沉,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全面实施家庭医生与服务对象签约式服务。逐步建立家庭医生与居民的契约服务关系,不断完善签约服务内涵,突出中西医结合,增强群众主动签约的意愿。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扩大社会影响力,构筑良好的服务环境,建立家庭医生奖惩机制,调动基层医务人员主动服务、上门服务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居民提供连续协调、方便可及、优质高效的服务,改善全民健康状况,满足
4、群众健康保健需求。二、签约服务基本原则(一)充分告知。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电台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和服务内容公示,让所有辖区居民全面了解签约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获取方式、个人权利和义务。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和划片包干的原则,将提供家庭医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团队、联系方式、服务内容向社会公开。(二)规范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四川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卫发〔2017〕28号》要求展开工作。服务质量和服务频次要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三)区域签约。根据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合理划分签约服务责任
5、区域,居民或家庭自愿选择1个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合理制定“签约服务包”,明确签约服务内容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服务质量和“履约率”。(四)责任管理。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完善的家庭医生岗位职责和监督制约、进入及退出机制,指导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办负责辖区协调管理职责。完善绩效考核、民主评议、奖优罚劣等具体措施,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情况、提供的服务项目、质量、数量和群众满意程度纳入定期考核。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县域区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或中心卫生院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等工作。三、签约服务内容及
6、形式(一)服务内容。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方面的重要作用,宣传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满足多元化的健康需求。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涵盖常见病和多发病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和转诊预约等。公共卫生服务涵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服务主要针对居民健康状况和需求,制定不同类型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服务、家庭护理、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服务监测等。(二)签约形式。居民凭身份证明
7、或户口簿签约。坚持“宣传引导、尊重自愿、自主选择”原则,鼓励和引导居民就近签约,也可跨区域签约,建立有序竞争机制。鼓励居民或家庭在与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约的同时,自愿选择一所二级医院和一所三级医院为转诊就医医院,构建“1+1+1”的组合签约模式,在确保基层首诊的基础上,有序选择就医机构。(三)签约周期。签约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期满后居民可续约或选择其他家庭医生团队签约。四、签约服务对象与实施主体(一)签约服务对象。原则上为全体居民。签约服务的重点对象为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尤其是高血压、糖尿病)、0-6岁儿童、孕产妇
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结核病患者、建档立卡贫困患者、计生特殊家庭和残疾人。(二)签约服务对象实施主体。家庭医生以乡(镇)卫生院注册的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下同)、或执业医师和助理执业医师(含中医类别,下同)、乡村医生为主体。其他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个体诊所)具备相应服务能力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