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清代雍正时期贵州的改土归流

试论清代雍正时期贵州的改土归流

ID:22285955

大小:96.00 KB

页数:16页

时间:2018-10-28

试论清代雍正时期贵州的改土归流_第1页
试论清代雍正时期贵州的改土归流_第2页
试论清代雍正时期贵州的改土归流_第3页
试论清代雍正时期贵州的改土归流_第4页
试论清代雍正时期贵州的改土归流_第5页
资源描述:

《试论清代雍正时期贵州的改土归流》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试论清代雍正时期贵州的改土归流原载:贵州民族研究(贵阳)1997年02期,第26-34页余宏模,男,历史学副研宄员,原贵州省民族研宄所所长。讳见本期封页介绍。邮编:550004内容提要:清雍正时期在丙南地区实行大规模改土归流。从贵州的实际情况分析,作者认为废土设流和改土归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改土归流的重点不在土司地区,也不是将土官一律废革。贵州的改土归流任务:一是废革有“过犯”的土司和土目;二是调整疆界,归并事权;三是开辟“苗疆”,设官建制。其重点在于将广大“苗疆”土地赋税和人民,直接纳入封建中央王朝统治的轨道。关键词:清代贵州改土归流清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二十日,胤

2、稹即皇帝位,以明年为雍正元年,颂诏天下。雍正帝统治了13年的时间,他励精图治,锐意改革,加强了封建中央王朝的高度集权统治。即位以后,即迅速渐次剪除诸皇子,以及大臣年羹尧与隆科多势力,进一步巩固了自己的统治地位。在处理国内的民族问题上,对于雍正元年(1723年)公开发动武装叛乱的青海和硕特蒙古贵族罗卜赞丹津分裂割据势力,迅速出兵平叛。对青海地区蒙古族各部,仿内蒙古札萨克制,编旗设佐领,并规定了会盟与朝贡制度。对喇嘛教寺院也大力进行整顿,将一度作为地方割据势力重要支柱的喇嘛教寺院,置于政府控制之下,并对青海地区的行政建制作了重大改革。雍正三年(1725年)改西宁卫为西宁府,命副都统达

3、鼐为首任“办理青海蒙古番子事务大臣”(简称西宁办事大臣),管理青海事务。从此,青海地区完全置于中央政府的直接统治下,并有利于清朝中央政府对丙藏地方政府的统治,和西藏地方社会秩序的安定。此吋,我国高度屮央集权的统-的多民族国家版图基木奠立,清代前期又正处于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高度强化时期,封建中央王朝集权的加强,必然要求加强包括少数民族地区在内的全国各地区的统治,这就和维护自身统治的土司势力产生了不可避免的矛盾,也与未曾设官建制地区的地方首领势力产生矛盾,甚至激化。雍正统治吋期适值专制集权的巅峰,因而矛盾也就更加尖锐化了,促使雍正时期在丙南广大民族地区,实行大规模地改土归流。(一

4、)土司制度是土官制度的最髙阶段和最后阶段,是由土官走向流官的桥梁。土司制度越是严密和完善,它与流官制度的差异越小,最后终究要为流官制度所取代。清朝是土司制度极盛之吋,也就是改土归流到来之日。雍正吋期的改土归流,是一场社会变革,有其政治的、经济的和社会的深刻原因。它意味着中央集权最后战胜地方分权,地主经济冲破土司割据的藩篱而获得发展,封建文化得以滲进闭塞落后的角落。诚如魏源在《雍正西南夷改流记》所言:“小变则小革,大变则大革;小革则小治,大革则大治。后笑先眺,安知非福?一一一时之创夷,百世之恬熙。”[1]它对落后地区的迅速封建化进程,是一个有力的推动,并顺应了历史的潮流。在贵州改土

5、归流的缘山,首先是土司制度的弊端,发展到清代康、雍之世充分暴露无遗。在土司统治的地区,土司占有绝大多数的耕地、山林、水源,土民只有零星而少量的土地,无地或少地的土民,在经济上被迫依附于土官,成为土地的附属物,形成土司对土民的人身占有关系,而且,这种“主仆之分,百世不移”,[2]严重地阻碍了封建经济的发展。据《户部则例》卷四载:贵州“兴义、普安一带客民,有置当苗民全庄山土者,所招佃户,多系汉人。”[3]说明地主经济己在贵州西南部地区出现和发展,它必将冲击土司制度下经济基础的崩溃,由领主制向封建地主制变革。在政治上土司享有各种特权,拥有军队、监狱和制定各种成文的或不成文的法令,以实现

6、土司和头人的意志,压迫剥削土民,目无朝廷国法。雍正二年(1724年)五月,谕令四川、陕西、湖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省督抚提镇:“朕闻各处土司,鲜知法纪,所属土民,每年科派,较之有司征收正供,不啻倍蓰,甚至取其牛马,夺其子女,生杀任情,土民受其鱼肉,敢怒而不敢言。”[4]蓝鼎元在《论边省苗蛮事宜书》中写道:“愚闻黔省土司,一年四小派,三年一大派,小派计钱,大派计两。土民岁输土徭,较汉民丁粮加多十倍。土司一日为子娶妇,则土民三载不敢婚姻。土民一人犯罪,土司缚而杀之,其被杀者之族,尚当银以奉土司,六十两、四十两不等,最下亦二十四两,名曰玷刀银。种种胺削,无可告诉。”[5]有些土司

7、还并不满足对辖区内的剥削,而且还恃强掠夺辖区外的土地、人畜,因而土司之间战争也相当频繁。有的其至经年不懈,世代为仇。如广西西隆州古隆地方土司王尚义等与贵州普安州捧酢地方的土司阿九等常年争夺乌舍、歪染、坝犁、鲁磉等寨,雍正二年(1724年)告到官府,因事涉两省相互推诿,直到雍正四年仍未审理,两方一直争斗不休。土司与各级地方政府之间也是矛盾重重。土司承袭需要州县官转呈,有的地方官就借机敲榨,多方刁难,或无端欺压,酿成仇汆。有的土司向州县官送礼,若被上司知道,州县官则反诬土司行贿钻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