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ID:22157194

大小:51.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0-27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_第1页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_第2页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_第3页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_第4页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_第5页
资源描述: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文件宁波市司法局甬司发〔2015〕79号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宁波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建立申诉案件律师代理制度和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申诉逐步实行律师代理制度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的精神,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5-更好地发挥社会专业力量化解申诉纠纷,维护司法公正,充分发挥律师和法律援助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现将《关于建立申诉案件律师代理制度和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各地在实施

2、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告知市中院立案二庭、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和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法律援助工作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宁波市司法局 2015年7月20日抄送: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市信访局。宁波市司法局办公室印发2015年7月23日印发-5-关于建立申诉案件律师代理制度和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律师代理刑事申诉案件(国家赔偿案件)、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案件)申诉案件法律援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第一条

3、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根据律师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等条件,遴选经验丰富、沟通能力较强的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代理律师人选,制定《宁波市律师代理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名册》,为申诉人提供法律服务。第二条法院、检察院在受理申诉时,应告知申诉人如经济困难,可以向相应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申诉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所诉请的事项属于《法律援助条例》、《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和宁波市规定的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法院、检察院在告知其有关诉讼权利的同时,应告知其可以向相应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二)法院、检察院在告知申诉人有权申请法律援助的同时,应将《申请法律援助

4、告知书》交给申诉人,申诉人可按照《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上载明的要求到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三)申诉人持法院、检察院-5-的《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中心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同时应当在作出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将法律援助中心的决定书送交法院、检察院。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法律援助公函应载明承办律师的姓名、所属单位及联系方式。(四)申诉人自行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并请求法律援助律师代理其向法院、检察院提出申诉的,法律援助律师应当在法律援助中心作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援人或者其

5、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但因受援人的原因无法按时签订的除外),并及时将申诉人的申诉材料和《法律援助公函》等送交至法院、检察院。(五)在法院、检察院审查期间,法律援助律师可持《法律援助公函》或《指派通知书》及执业证到法院、检察院联系工作、交换意见、陈述申诉理由,免费查阅、摘抄、复制相关案件材料。(六)法院对申诉案件裁定进行再审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应当安排该法律援助工作者继续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七)申诉人对法院再审后的裁定仍不服向检察院申诉的,检察院受理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原则上应当安

6、排原法律援助工作者继续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第三条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诉人,法院、检察院可以为其提供《宁波市律师代理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名册》,供其自愿选择代理律师,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代理协议。律师也可以自愿为申诉人提供免费代理。-5-第四条代理律师在收到申诉材料后应积极与法院、检察院相关部门联系沟通、交换意见,并及时查阅案卷,在7日内告知申诉人的相应权利与义务,并提供法律意见。第五条代理律师如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得当,应向申诉人释明并做好息诉罢访工作。申诉人同意息诉的,申诉案件法律援助终止。第六条对适宜和解的申诉案件,代理律师应协助法院、检察院做好和解

7、工作。代理律师如认为原判结论并无不妥,但程序上有瑕疵,可向申诉人释明情况提出法律意见,经申诉人同意息诉的,协助申诉人签署息诉承诺,可向有关部门申请领取司法救助金。第七条代理律师在认真听取申诉人陈述并仔细审查案件后,认为申诉人的申诉符合相关诉讼法规定的,协助申诉人向法院、检察院提交申请再审材料、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材料。第八条法院、检察院审查律师代理申诉案件,应充分听取律师的代理意见并记录在案。法院、检察院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为代理律师提供了解案情、查阅案卷、会见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