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责任制改革中检察委员会运行机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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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责任制改革中检察委员会运行机制完善检察委员会(以下简称检委会)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整个司法制度中,没有哪一项具体的制度能够像检委会制度那样处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地位。[1]本轮司法改革是深层次的体制性机制性改革,其重点在于加强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责任制是一项综合性改革,必然涉及检委会运行机制,改革背景下如何完善检委会运行机制是检察机关迫切需要研究的问题。一、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检委会制度的价值长期以来,尽管检委会在检察机关内部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由于其行政色彩明显、司法属性不足等问题,对其合理性也存在质疑。特别是在本轮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改革背

2、景下,甚至有著名学者提出“现在是时候考虑取消审委会、检委会制度了”。[2]那么,改革背景下如何认识检委会制度存在的价值,是我们首先需要回答的问题。(一)检委会制度符合检察权配置和运行规律相对于审判权来说,检察权并不是单纯的司法权,而是集司法、行政、监督属性为一身的复合性权力。检察权具有复合性决定了不能用单一思维和模式来考量和涵盖所有检察组织形态和办案模式,单纯以司法属性不足而否定检委会制度的观点是不正确的。事实上,从组织构成、议事规则等方面看,检委会是一种兼有司法属性和行政属性的组织形态,并且,随着近年来检委会制度不断规范和完善,其司法属性正在不断增强。多年来实践证明,检委会制度有效保障了检

3、察权的依法行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因此,检委会制度与检察权配置和运行规律具有高度契合性,并具有鲜明的实践生命力。(二)检察官办案责任需要检委会监督制约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司法公正的实现。加强检察官办案责任必然要求办案独立性的增强,与此同时,如果相应的监督制约没有及时跟进,则并不能保障司法公正的实现。特别是在当前我国检察官专业素质和道德操守仍未达到整体性高标准的现实条件下,完善检委会运行机制以适当监督制约检察官的独立性,既坚持检察一体原则又保障检察官相对独立地对案件作出决定,才最有利于司法公正的实现。此外,考察历史沿革可知,检委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检察长领导检委会到检察

4、长主持检委会的制度变迁,“设立检察委员会制度,就是为了与检察长分享检察权,并试图通过集体决策对检察长的个人决策进行有效制衡”。[3]检委会制度涉及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包括对检察官、检委会委员以及检察长在案件办理、决定中权力行使的监督和制约等问题,坚持和完善检委会制度对于确保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以贵州检察改革试点院为例考察检委会运行情况贵州是中央确定的第一批改革试点省份之一,从2015年初开始在贵阳市花溪区、遵义市汇川区、黔东南州榕江县以及黔南州贵定县四个院试点推进检察改革。得益于这一实践优势,着重以试点院分析检委会运行的主要情况及问题。(一)试点院检委会工作运

5、行主要情况1.试点院检委会委员构成情况。至2015年7月,四个试点院共计检委会委员41人,均被暂定为员额内检察官。从委员担任职务方面来看,41名委员中有检察长4人、副检察长13人、专职委员6人(专职委员兼任其它职务的则不再计入其它职务委员数)、反贪局长4人、反渎局长4人、纪检组长3人、政工科长2人、侦监科长、公诉科长、办公室主任、研究室主任以及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各1人。6名专职委员中兼任公诉科长1名、兼任侦监科长2名、兼任办案组负责人1名、专职负责检委会工作2名。2.试点院检委会议事议案情况。2015年1至7月份,四个试点院共召开会议28次,审议议题84个,其中,审议案件68件、审议事项16

6、件,事项议题大多与改革有关,内容涉及改革方案、办案团队、权力清单、检务公开等方面。3.试点院检委会议题上会审批程序。各试点院提交检委会讨论案件的程序存在差异,大体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如花溪区检察院的程序,办案组讨论并经主任检察官(办案组负责人)同意后提交内部监督组会议研究,内部监督组会商后再报专委和检委办审查,最后报检察长决定;二是如榕江县检察院的程序,承办检察官提出申请,经主任检察官审核后,送检委办审核把关并提出相关建议后,报检察长决定。(二)试点院检委会工作的主要问题一是检委会委员中仍存在明显的行政倾向化。如前面提到的四个试点院41名委员中,有6名为政工科长、纪检组长或办公室主任,约占总

7、数的15%。二是检委会专职委员兼职问题仍比较突出。四个试点院6名检委会专职委员,仅有2人专职从事检委会工作;其它专职委员被编入检察官办案组后,由于大部分时间用于案件办理且与检委会工作关联性不强,专委作用没有得到很好发挥。三是议题上会审批程序的改变导致执法规范化问题。如前面提到的改革过程中各试点院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不同的议题上会审批程序。按照目前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流程,检委会上会审批有固定的程序,试点院程序的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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