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背景下我国法官责任制的实践状况与制度完善

司法改革背景下我国法官责任制的实践状况与制度完善

ID:26447635

大小:53.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1-27

司法改革背景下我国法官责任制的实践状况与制度完善_第1页
司法改革背景下我国法官责任制的实践状况与制度完善_第2页
司法改革背景下我国法官责任制的实践状况与制度完善_第3页
司法改革背景下我国法官责任制的实践状况与制度完善_第4页
司法改革背景下我国法官责任制的实践状况与制度完善_第5页
资源描述:

《司法改革背景下我国法官责任制的实践状况与制度完善》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司法改革背景下我国法官责任制的实践状况与制度完善摘要:十八届三中全会与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法官责任制,法官责任制是司法改革中的重要内容,其目的是为了确保法官审判权的独立,保证司法公正的实现。在实践中法官的独立审判权却屡屡受到外力干涉,缺乏相关配套机制,导致法官的审判独立迟迟未能实现,因此,从司法行政化、法官职业保障和监督体制等方面对法官责任制进行改进是可行的,能够一定程度上完善法官责任制。中国3/vie  关键词:法官责任制;独立审判权;司法公正  中图分类号:D921.14文献标识码:A:1008-4428(2017)04-137-02  我国经济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阶段,各种问题凸显,为

2、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主审法官责任制”,明确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四中全会又继续落实“谁办案,谁负责”的规定。由此可见落实主审法官责任制改革成为本次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明确主审法官的权力与责任保障法官可以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进而达到提高司法效率,树立司法公信力与司法公正的目的。  一、法官责任制的实践运行  (一)案件审批制度影响法官审判独立性  院长、庭长审批案件的做法本来是为了弥补我国法官素质不高的缺陷,通过提高决定案件的法官的等级确保裁判的正确性。同

3、时,不同于一般法官,院长和庭长的行政级别较高,案件由院长、庭长审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御来自行政部门的外部压力。但在实践中,此制度存在诸多缺陷:首先,案件审批制造成了主审法官面临“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局面,严重破坏了主审法官对案件直接处理的原则,同时也违背了一个完整诉讼程序所必须具备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其次,院长、庭长虽然拥有比法官高的行政级别,但司法人员级别高低并不能代表裁判案件水平的高低,在裁判案件方面,不见得比主审法官更专业。再次,需要审批的案件大多为重大疑难案件,院长、庭长因为行政公务繁忙,都是凭借法官的汇报或只看书面材料就给出意见,按这种方式给出的裁判意见可能会影响司法公正,损害

4、当事人权利。最后,为了转移风险、规避责任,在并不存疑的案件中,他们形成了我们不妨称之的“依赖惰性”,①案件审批制会导致法官纷纷找院长、庭长审批主审案件以逃脱错误裁判应承担的相关责任,短期会容易对上级决定的裁判结果形成依赖,而不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水平,长期如此会导致案件审批制度大量干预主审法官裁判结果,剥夺法官独立审理案件的权力,不利于主审法官审判独立的实现和司法公信力的提高。  (二)司法人、财、物过分依赖地方  受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影响,司法机关人、财、物受当地政府的行政管理。在无论是法官、书记员或是在法院工作的其他工作人员都参照公务员的管理模式管理。根据我国法律,法官由同级地方国家权力

5、机关任免,这样的选任方式不利于公开、公平的选拔人才,并使得政府意志甚至个别领导意志能够轻易进入司法人员的选任过程。②不仅如此,法院的财政预算也由地方编制和管理,实行公务员的职务、级别、工资、考核及退休制度。这样的人事编制和财政安排虽然方便管理,有利于地方司法人力资源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但是却不合理,把司法人员纳入公务员队伍一同管理,忽视了司法机关特有的独立性与专业性的工作性质,影响司法效率的提高以及司法功能的正常发挥。  (三)法官的职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司法公正需要通过公正的司法审判程序来实现,司法人员特别是法官、检察官的职业化水准关乎司法应有功能的发挥。③由于目前还没有科学统一的

6、招录法官准入规则,导致大量有实践经验的基层法官无法顺利进入司法机关任职,加之法官的晋升渠道狭窄,法官能否晋升与其行政职级直接挂钩,导致大批法官缺乏�e极性,对自身职业能力、知识更新方面放松懈怠。同时,因为司法人员适用公务员管理制度,薪酬提升的空间不大,极大地损害了司法人员的积极性及创造性。同时,不断发生基层法官遭到当事人的报复伤害的事件,例如:2017年1月26日发生的广西陆川法院退休法官傅明生及一年前北京昌平的基层法官马彩云被害案。法官的基本人身安全及薪资没有切实保障,导致了基层精英司法人才大量出走,形成了法律中青年骨干人才断层的现象。使得法官低职业化问题成为了我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的

7、难题之一。  二、法官责任制的制度完善  (一)明确法官责任追究方式  法官责任制的重点是“责任制”,如果仍然沿用过去对法官的考核办法,则不利于全面地评价法官的综合素质,为此,必须制定一套合乎司法规律的法官考核制度。对法官的追责方式必须摒弃过去过于注重案件实体结果是否公正的标准,须确立审判程序是否合乎正当性、合法性的要求。如果法官对具体案件的审理在程序上是正当合法的,不论出现何种实体审判结果都不得追究法官的过错。对法官的考核应注重法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