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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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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讲:国际海洋法一、国际海洋法的一些基本问题(一)海洋法(lawofthesea)的概念海洋法就是关于海域的法律地位以及指导国家利用不同海域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它是那些调整国家之间有关海洋的原则、规则和制度逐步发展而形成的国际法的一个分支。一般来讲,海洋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各种海域的法律地位及其制度。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海洋划分为不同的海域: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和国际海底。不同的海域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第二,国家在不同海域中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各
2、国在利用海洋方面应当进行的合作和共同遵守的规则以及国家之间有关海洋争端的解决途径。(二)海洋法的历史简述(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这一公约几乎涉及海洋法的所有的方面,由一个序言和十七个部分组成,共320条,另有九个附件。其主要内容包括:领海和毗连区、用于国际航行的领海、群岛国、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岛屿制度、闭海或半闭海、内陆国出入海洋的权利和过境自由、“区域”、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技术的发展和转让、争端的解决等。(四)基线问题为了测算沿海国领海和其他管辖海域的宽度,需要有
3、一条起算线,这条起算线就称为基线。它也是陆地和海洋的分界线,基线向陆地的一面的海域是内水,向海的一面是领海。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基线不仅成为测算领海宽度的起算线,同时也成为测算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的起算线。正常基线(normalbaseline)就是低潮线,即退潮时海水退到离岸最远的那条线。第五条规定,测算领海宽度的正常基线是沿海国官方承认大比例尺海图所标明的沿岸低潮线。在实践中,正常基线一般适用于那些海岸比较平直的情况。那些海岸非常曲折或沿岸多岛屿的情况下就适用直线基线。直线基线(s
4、traightbaseline)就是在沿岸向外突出的地方和沿海岛屿上选定一系列的点,将这些点之间连接起来划出的一条线。《海洋法公约》第7条规定,“在海岸极为曲折的地方,或者如果紧接海岸有一系列岛屿,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的划定可采用连接各适当点的直线基线法。”2、群岛基线由岩石岛屿组成的一个地理、经济和政治上密切联系的实体就是群岛。按照《公约》第47条的规定,群岛国可以划定连接群岛最外缘各岛和各干礁最外缘各点的直线群岛基线,并从基线量出其领海、毗连区等其他海域。划定时必须遵守一些限制:第一,这种基线必
5、须包括主要的岛屿和一个区域,在此区域内,水域面积和陆地面积的比例应为1:1到9:1之间;第二,这种基线长度不得超过100海里,但是围绕任何群岛的基线总数中至多3%可超过该长度,最长以125海里为限;第三,这种基线的划定不应在任何明显的程度上偏离群岛的一般轮廓。3、海湾海湾(bays)是一个比较熟悉的概念,但是同样不容易界定。公约规定了一个判断海湾的技术性标准:以水曲曲口宽度为直径划一个半圆,如果这个半圆的面积等于或小于水曲面积,该水曲就称为“海湾”。《海洋法公约》对此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如果湾口之
6、间的距离不超过24海里,则可在湾口划一条封口线,该线所包围的水域为内水;如果湾口超过24海里,则24海里的直线基线应划在海湾内;如果湾口超过24海里,但它是包围在直线基线范围内的,海湾仍是内水。历史性海湾所谓历史性海湾是指海湾的湾口宽度远远大于24海里,但是在历史上一向被公认为沿海国的内水的海湾。判断历史性海湾的基本标准是:有关国家对该水域在长时期内行使主权,并且其他国家默认了这一事实。常见的历史性海湾有中国的渤海湾(湾口宽度57海里),加拿大的哈德逊湾(50海里),俄罗斯的大彼得湾(120海里)
7、二、内水、领海、毗连区(一)内水(internalwaters)按照《海洋法公约》的规定,领海基线向陆地一面的水域为“内水”,它构成国家领水的一部分。领海基线内海领海12海里12海里毗邻区专属经济区《联合国海洋公约》《公约》规定了沿海国家有权建立不超过12海里的领海,在该区域内享有主权。规定沿海国有权建立与领海宽度相等的毗连区,并有权在在此海域内行使必要的管制。规定了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制度。在此区域内,沿海国家有勘探、开发、养护、管理其自然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和其他管辖权。领海200海里(二)领
8、海第三次海洋会议经过多次的反复磋商、讨论之后,终于在公约中规定,“每一国家有权确定其领海宽度,直至从按照本公约确定的基线量起不超过十二海里的界限为止”。根据统计,世界上有117个国家实行了12海里的领海宽度,包括中国。领海的外部界线是一条其每一点同基线最近点的距离等于领海宽度的线。在国际法的实践中,一般用以下方法划定这一外部界线:(1)平行线法;(2)共同正切线法。当沿海国采用直线基线时,以每一基点为中心,以领海宽度为半径向外划出一系列的半圆,然后划出每两个半圆之间的共同正切线,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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