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继承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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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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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继承法概述1第1节继承法概述一、继承(一)概念→指因人的死亡而由与其有一定亲属关系的生存人承受其财产是行为2(二)种类1、以是否按照被继承人意思发生的继承分:→法定继承: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范围、顺序、继承份额、遗产分配原则等的继承;→遗嘱继承: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来确定继承事项的继承32、按照继承人参与继承时的地位分:→本位继承:继承人基于自己的继承地位、顺序等进行的继承;→代位继承: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已故的长辈继承的制度;→转继

2、承: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的制度4※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转继承既可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适用于遗嘱继承5①老蔡于2009年10月1日去世,其老伴早年去世,只有两子即长子大蔡和次子二蔡,长子大蔡于2009年5月1日出车祸去世,大蔡去世时留有独子小蔡。问:老蔡的遗产如何继承?②老蔡于2009年10月1日去世,长子大蔡因悲伤过度于2009年10月3日去世。问:尚未分割的老蔡的遗产应该如何继承?6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刘某有两儿一女,并一直与女儿生活

3、,刘某立有遗嘱并经公证:“刘某的存款十万元,其女继承四万,两子分别继承三万。不料其女之后车祸死亡并留有一子何某,刘某在悲痛中病逝。请问:刘某的遗产该如何分配?参考分析:根据《继承法》规定,对于遗嘱继承,继7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视为该继承人的遗嘱部分无效,但是属于继承人法定继承部分,由继承人的直系晚辈亲属代位继承。由于刘某的女儿先于刘某死亡,导致刘某遗嘱中关于其女儿继承的部分无效,但是关于刘某两个儿子的遗嘱是有效的。所以,应该在刘某遗产中扣除两个儿子继承的6万元后,剩余的4万元按法定继承继承,由

4、刘某的两个儿子与其女儿之子何某平均分配。8二、继承法的基本原则(一)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二)继承权平等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养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与亲生子女平等;→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权平等9(三)养老育幼原则→在遗产分配上照顾老弱病残者适当多分;→遗嘱必须为某些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如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胎儿等;→遗赠扶养协议制度10(四)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继承遗产应同时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对被继承人有故意杀害、遗弃、严重

5、虐待等行为的丧失继承权;→依遗赠扶养协议履行了扶养义务的享有受遗赠的权利11第2节继承人与继承权一、继承人→依法在继承中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自然人12二、继承能力→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继承;→胎儿的继承能力: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处理;→失踪人的继承能力:有继承能力13案例王召与李梅于2002年结婚,2002年12月李梅怀孕。2003年6月王召出差途中遭遇车祸,在分割遗产时为李梅腹中的胎儿保留了一份,计25万元人民币。2

6、003年10月底李梅生产。问题:①胎儿出生后检查发现是死体,该25万元如何处理?②胎儿出生后第3天死亡,该25万元如何处理?14参考分析《继承法》第28条的规定具体可分为下面三种:(1)胎儿为活体,则该预留的属于该婴儿,由其监护人监护保管;(2)胎儿为死体,则该预留份额失去意义,应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依法定继承制度处理;(3)胎儿出生为活体,但旋即死去的,则该预留份额转化为该婴儿的财产,但因其死去,故也依法定继承制度处理15三、继承权(一)继承权的行使→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行使;→限制民事行为能

7、力人: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事后征得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16(二)继承权的放弃→权利:继承人可以放弃其继承权;→限制: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行为无效;→时间: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的表示;→形式: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认定其有效17父母健在放弃继承权的承诺有效吗?今年初,邓老汉病重,将不久于人世。邓老汉的三个儿子为争夺父亲的遗产闹得不可开交。大儿子邓

8、卓飞为了平息矛盾,当场表示自己放弃继承。前不久,邓老汉去世了,邓卓飞的两个弟弟很快就将遗产瓜分一空。邓卓飞前去理论,他的两个弟弟却以他先前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让邓卓飞分割遗产。请问:邓卓飞放弃继承的承诺是否有效?18参考分析: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九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邓卓飞表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是在其父亲生前,此时继承并未开始,不符合上述规定。当继承未开始时,继承权处于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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