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ID:21628572

大小:82.50 KB

页数:47页

时间:2018-10-23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_第1页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_第2页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_第3页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_第4页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东莞制造2025”,加快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动能转换和经济转型,有效落实我市有关经济和信息化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是指由市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推进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以及进一步推动大中小微各类型企业成长培育等有关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专项资金。第三条专项资金管理遵照公开公正、依法依规、突出重点、绩效管理、科学分配的原则。第四条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具体实施围绕资金支持的范围,以项目库管理为主要原则,纳入年度预算编

2、制,资金使用按照预算批复文件执行。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五条市经信局按分工负责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办法的制定修订、专项资金设立调整申请、专项资金预算申报、编制专项资金分配使用计划、办理专项资金拨付,组织项目申报、资料审查及评审、组织项目验收;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负责专项资金使用安全、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专项资金信息公开等。第六条市财政局负责制定财政资助资金的预算管理、组织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及执行、审核有关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编制的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合规性、下达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实施专项资金财政监督

3、检查和重点绩效评价等。第七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经信部门负责协助市经信局组织项目申报、审核、评审、跟踪管理、验收认定、完工评价和绩效自评等监督管理工作。第三章支持范围与扶持方式第八条资金支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用途:(一)智能制造专题以壮大智能装备发展规模,提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为方向,分类推进“自动化改造、智能化改造、智能制造示范”三大升级路径,对企业实施自动化改造、智能化改造以及智能制造示范进行扶持;资助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项目以及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提高先进装备制造能力;通过资助为我市企业实施智能化改

4、造或智能制造示范项目提供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的供应商,以及为企业提供智能制造诊断分析的服务机构,优化产业生态链。(二)绿色制造专题以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提高资源利用率,推动产业绿色制造为方向,对企业建设和维护能源管理中心,实施清洁生产,开展节能技术改造,资源回收处理、循环综合利用、再制造等给予奖励或事后奖补;对节能先进镇(街)和单位、节能技术服务单位等给予奖励。(三)服务型制造专题以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健全协作配套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为方向,对两化融合、信息化专业认证、软件和信息服务创新,购买数据资源和数据服务以及提供大数据服务,工

5、业设计能力提升、优秀设计成果等项目进行奖励或资助,支持优秀工业设计师为东莞企业提供工业设计服务;根据企业对应用软件的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制造企业提供公共性云服务;为企业提供工业设计诊断服务,通过举办工业设计大赛,搭建推动发展的平台;加强对不同发展周期中成长性较好企业的培育,实施企业服务券扶持政策,资助企业购买各类生产经营辅助行为的专业服务;对符合我市“打造智能制造全生态链”及产业经济政策导向,为企业提供各类公共服务活动的项目给予资助。(四)市委、市政府决定扶持的其他事项。第九条扶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事后奖补、达标性奖励、立项

6、资助、发放服务券、政府购买服务免费提供使用等方式。第十条受资助企业如属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可享受市级财政倍增资助的范围和标准,按市“倍增计划”有关政策执行,倍增资金由市财政另行安排。第四章预算管理第十一条本专项资金实行目录管理,分为一级项目、二级项目及二级项目明细。一级项目指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二级项目分为智能制造专题项目、绿色制造专题项目和服务型制造专题项目;二级项目明细是指二级项目中具体扶持的项目范围及明细项目。第十二条专项资金在实施期内需要调整或增加支出范围的,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所需资金原则上在一级项目预算总额

7、中统筹解决。二级项目明细相对应的申报指南由市经信局制定印发,并抄送给市财政局。第十三条市经信局根据年度预算控制额度、部门事业发展规划及其目标实现程度、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研究提出年度具体任务清单,在申报下年度预算时,将任务清单与相对应的专项资金目录清单一并报市财政局审核。第十四条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规定编制专项资金预算,列入年度预算草案依法审批。经法定程序批准的专项资金用途范围、绩效目标等作为预算执行的依据。第五章资金分配与执行第十五条市经信局根据上级部门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年度经济和信息化工

8、作重点,并综合考虑年度预算规模或项目库储备情况,在支持的范围内,选取重点项目开展申报,每年选定组织申报的项目范围,在年度申报文件中明确。第十六条市经信局根据年度预算批复,拟定申报文件,明确申报材料、资助条件、方式、标准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