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刑讯逼供的立法完善

试论刑讯逼供的立法完善

ID:21212556

大小:53.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0-20

试论刑讯逼供的立法完善_第1页
试论刑讯逼供的立法完善_第2页
试论刑讯逼供的立法完善_第3页
试论刑讯逼供的立法完善_第4页
试论刑讯逼供的立法完善_第5页
资源描述:

《试论刑讯逼供的立法完善》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试论刑讯逼供的立法完善摘要刑讯逼供,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我国刑法中规定了专门的罪名,刑事诉讼法也列有专条,然而,法律规定并不一定等于生活中的事实。传媒报道中,我们不时可以听到刑讯逼供事情的发生,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形象,破坏了社会的稳定。本文就如何从立法上完善对于刑讯逼供的相关规定提出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刑讯逼供沉默权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D920:A  刑讯逼供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7条规定: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刑讯逼供不仅对于犯罪

2、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权利进行侵犯,更有多种危害:这种行为损害了司法机关的权威性,同时也对于实体真实的发现有严重的影响。  笔者就如何在立法上规制刑讯逼供行为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完善非法口供的排除  刑讯逼供的产生往往是因为侦查人员在传统意义上对口供的迷信,依然秉承着“口供是证据之首”的传统观念,因此想方设法得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这就有了先入为主的观念,在欲取而不得时,就难免会使用刑讯的方式威逼口供。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对于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

3、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这基本上取消了口供作为“证据之首”的地位,要求侦查人员将精力着重放在证据的调查收集上,这有利于案件及时侦破,也有利于减少刑讯逼供的发生。所以,要遏制刑讯逼供,就要从思想上改变重视口供的观念,努力收集案件的各方面证据,而不要总在套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上下功夫。  二、改进无罪推定原则  无罪推定是一项以保障人权为根本目的的基本原则,含义是:个人在未经依法审判被证实有罪之前,应推定其无罪。目前,它已经成为普遍适用的人权保障原则。无罪推定的对立面就是有罪推定,而有罪推定催生了刑讯逼供。当前

4、,有罪推定的思想在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还是有根深蒂固的影响。进入新中国以后,我国在立法上确立无罪推定原则,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从根本上遏制刑讯逼供的发生。但是,面对着世界上新形势的发展,无罪推定原则也应与时俱进。从法规执行方面,要严格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进行侦查活动。更要从司法工作人员素质方面下文章。司法工作人员要将无罪推定原则植根于脑海之中,认识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依法审判之前是无罪的,甚至是无辜的,这样才能击碎刑讯逼供的温床。  三、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沉默权  沉默权是针对司法机关刑讯逼供而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防卫性权利。沉默权是平衡刑事诉讼

5、中公权力与私权利,维持程序公正的重要杠杆,有利于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保障无罪的人不被追究。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已建立起了沉默权制度,最著名的是美国的“米兰达规则”,即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你有权保持沉默和拒绝回答问题,但你所说的一切都有可能在法庭上作为对你不利的证据”。这一原则体现了近代刑事诉讼一个重要的理念——保障人权。沉默权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沉默的权利,这样刑讯逼供也就无从下手。被追诉者沉默也就是说明其没有认罪的义务,这也提供了一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我保护的途径。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3条:“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

6、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此项规定的缺陷不言而喻。笔者认为,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沉默权法定化,不能让侦查机关利用法律的漏洞,如仿效美国设置“米兰达规则”。只有将沉默权法定化,条文化,才能使侦查人员面对法律的权威时心生畏惧,不敢逾越刑讯逼供这条鸿沟。  四、实行严格的侦查权和关押权的分离制度  现在我国是侦查机关拥有侦查权和关押权。在云南“躲猫猫”的案件以及“赵作海”案件发生以后,诸多法学家者撰文呼吁要求侦查权和关押权分离,至少增加羁押场所的录音、录像设备。但是在之后的司法实践当中,这些设备往往又很“巧合”坏掉或是不能发挥作用。这显然不是长久之

7、计,不能从根本上遏制刑讯逼供。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在看守所,而看守所是由公摘要刑讯逼供,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我国刑法中规定了专门的罪名,刑事诉讼法也列有专条,然而,法律规定并不一定等于生活中的事实。传媒报道中,我们不时可以听到刑讯逼供事情的发生,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形象,破坏了社会的稳定。本文就如何从立法上完善对于刑讯逼供的相关规定提出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刑讯逼供沉默权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D920:A  刑讯逼供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7条规定: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

8、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刑讯逼供不仅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