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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巴党廉发[2011]21号关于印发《巴彦县2011年乡镇、县直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经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同意,现将《巴彦县2011年乡镇、县直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中共巴彦县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12月16日8巴彦县2011年乡镇、县直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办[2010]19号)文件精神,促进乡镇、县直部门党政领导
2、班子及成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依据《巴彦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共巴彦县委关于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2011年全县党风建设工作安排》、《巴彦县2011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制定此方案。一、考核的组织领导考核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二、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考核的范围为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考核的对象为各乡镇、县直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市管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不在考核之列。三、考核的时间考核拟于201
3、1年12月20日开始,12月25日结束。四、考核的内容党政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的情况;2、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推行利益冲突回避制度情况;83、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责任分解、专项述职、专项考核和责任追究的情况;4、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能力建设的情况,“政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5、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深化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情况;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对干部进行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的情况;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情况
4、;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年度上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情况);6、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公开、民主的竞争机制,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情况;7、严肃换届纪律,遵守换届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情况;8、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9、贯彻落实《巴彦县2011年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推进方案》,减少审批项目前置要件,缩减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严格规范行政事业收费,健全投资者投诉受理网络情况;落实“八项制度”、“七条禁令”及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二十一条”工作措施落实情
5、况;落实《关于集中整治影响和破坏全县经济发展环境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纠风专项治理情况;10、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制度,开展村“两委”班子成员“勤廉双述”和乡镇站所负责人“双述双评双公开”民主评议活动、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加强农村党风监督员队伍建设及对惠农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等情况;811、深入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站所事务公开情况。党政班子成员的考核内容:1、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工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检查指导分管战线、分管部门、分管单位工作情况;2、遵守
6、《廉政准则》以及廉洁从政各项制度情况;3、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消极腐败现象进行斗争的情况;4、督促纠正管辖内的中层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防止发生重大违纪问题和滋生不正之风的情况;5、对中央、省、市、县部署的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6、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情况以及对上级党委、纪委交办的要结果案件的查处情况;7、作风能力建设情况;8、本人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9、其他需要考核的事项。五、
7、考核的方法步骤1、提前公示。提前将本年度拟考核单位、考核内容通知被考核单位。同时,考核组将考核内容、日程、组成人员、工作地点和联系方式提前一天在被考核单位进行公示。82、廉政述职。由被考核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代表班子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及个人廉洁从政情况向考核组和参加民主测评人员进行廉政述职,述廉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他班子成员提交书面廉政述职材料。3、民主测评。廉政述职后,由考核组组织对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自身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民主测评。由参加民主测评人员填写测评票。乡镇参加测评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乡镇干部为2
8、0人、县乡镇人大代表及县政协委员2人、村屯干部10人、乡(镇)及村党风监督员10人、群众代表10人;县直部门参加测评人员原则上不少于50人,多于50人的单位由考核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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