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反腐败刑事法治的完善

论我国反腐败刑事法治的完善

ID:20250033

大小:77.00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8-10-11

论我国反腐败刑事法治的完善_第1页
论我国反腐败刑事法治的完善_第2页
论我国反腐败刑事法治的完善_第3页
论我国反腐败刑事法治的完善_第4页
论我国反腐败刑事法治的完善_第5页
资源描述:

《论我国反腐败刑事法治的完善》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论我国反腐败刑事法治的完善【内容提要】新中国建立后60余年来,我国反腐败刑事法治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反腐败刑事政策日趋科学,刑事立法日益健全,刑事司法日渐理性。从反腐败的现实需要和国际社会反腐败的趋势看,我国反腐败刑事法治建设仍存在一定缺陷,需要适时更新反腐败刑事法治理念,适当完善反腐败刑事法网,及时调整腐败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严格限制直至最终废止腐败犯罪的死刑,并合理增设腐败犯罪的资格刑和罚金刑。【关键词】反腐败刑事法治刑事法网定罪量刑标准刑罚一、前言腐败是依附于国家政权的寄生虫,是社会的毒瘤,历来为民众所深恶痛绝。对政府而言,反腐败是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政府形

2、象和争取民众支持的重要手段,也是维护其合法性的重要根基所在。因此,无论是古代的专制社会还是现代的市民社会,无论是中国还是外国,反腐败始终是国家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惩治腐败,自新中国建立伊始我国就适时开展了三反运动⑴。据不完全统计,到1952年1月,我国当时共查出贪污旧币1000万元⑵以上的贪污犯10万余人,总金额达旧币6万亿元,对有严重贪污行为的罪犯,判处有期徒刑9942人,判处无期徒刑的67人,判处死刑的42人,判处死缓的9人。⑶而对被称为新中国第一大案的时任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和时任天津行署专员张子善贪污案的严惩,更是在全国范围内对腐败犯罪分子产生了极大的威慑

3、效果,展现了新中国严惩腐败的坚强决心。此后60余年间,主要是改革开放30余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反腐败的制度和刑事法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当今的反腐败刑事立法更加科学、严密,刑事司法更加理性。不过,从反腐败的现实需要看并与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反腐败刑事法治建设仍存在诸多缺陷,有待进一步改革完善。本文拟从刑事实体法的角度简要探讨我国反腐败刑事法治的基本特点、主要缺陷和完善对策。二、我国反腐败刑事法治的基本特点60余年来,我国反腐败刑事法治建设与我国社会发展的总体形势和水平是相一致的,并呈现出以下三个主要特点:(一)反腐败刑事政策日趋科学从严治腐是我国法制建

4、设的一贯政策和做法。继新中国建立之初开展三反、五反等运动后,我国1979年第一部刑法典在整体刑罚趋轻的情况下对贪污罪设置了死刑,1982年又将受贿罪的最高法定刑由无期徒刑提升到死刑。与此同时,我国反腐败刑事司法实践也十分积极主动,强调从严治腐。邓小平先生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曾言:经济犯罪特别严重的,使国家损失几百万、上千万的国家工作人员,为什么不可以按刑法规定判处死刑?1952年杀了两个人,一个刘青山,一个张子善,起了很大的作用。现在只杀两个起不了那么大的作用了,要多杀几个,这才能真正表现我们的决心。⑷不过,随着对腐败犯罪认识的不断提高,我国反腐败刑事政策也

5、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这主要体现在:第一,更加注重对腐败犯罪的事前预防(一级预防)。在犯罪学上,犯罪预防有一级预防、次级预防和第三级预防之分。一级预防是针对改变物质环境及社会中的致罪因素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属于事前预防;次级预防是针对表现出特定违法犯罪危险性的社会人群所实施的预防活动;第三级预防则是通过重新适应社会的个别化措施使犯罪人回归社会,或者至少使犯罪人与社会得以隔离,防止其再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⑸过去,我国注重对腐败犯罪的第三级预防,强调刑罚的惩罚性。近年来,随着对腐败犯罪认识的加深,我国逐渐开始强调对腐败犯罪的一级预防,注重标本兼治。例如,国务院新闻

6、办2010年发布的《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就明确指出,进入21世纪,中国已经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确立为反腐败的方针,并制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一反腐败国家战略。⑹近日,中共中央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会议上也明确提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⑺可以说,注重事前预防已成为我国反腐败的重要政策和战略。第二,更加注重反腐败政策的法律化。与法律相比,反腐政策具有较强的灵活性,但也存在着缺乏明确性和系统性,内容过于原则、抽象,权利与义务不明确,缺少法律规范所具有的普遍性、国家强制

7、性和稳定性等不足。⑻这难免会影响反腐败的实践效果。也正因为如此,近年来,我国加强了反腐败政策的法律化、法制化,不仅通过修改刑法典进一步完善了反腐败的刑事立法,而且还通过司法文件(如最高人民检察院1999年9月16日发布了《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2006年7月26日发布了《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等),进一步明确了对腐败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从而有力地促进了反腐败刑事政策的立法化和司法化,积极地提高了反腐败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二)反腐败刑事立法日益健全立法是司法的前提和基础,对反腐败刑事法治建设而言亦是如此。自

8、新中国建立60余年来,我国始终高度重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