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宜大学约雇人员任用及管理办法

静宜大学约雇人员任用及管理办法

ID:20001604

大小:40.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10-08

静宜大学约雇人员任用及管理办法_第1页
静宜大学约雇人员任用及管理办法_第2页
静宜大学约雇人员任用及管理办法_第3页
资源描述:

《静宜大学约雇人员任用及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靜宜大學約僱人員任用及管理辦法民國99年11月10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第一條本校為因應校務發展需要,及規範約僱人員之聘用與管理,特訂定「靜宜大學約僱人員任用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約僱人員,係指領取本校薪資,非屬本校編制內專任職工者。詳細規定如下:一、因代理編制內人員奉准留職停薪、留職留薪期間工作之人員。二、因辦理訂有期限之臨時性業務所需人員。三、因辦理正式人員增補,在本校未完成納編前所需人員。四、因辦理校外有關機關委託或委辦之定期性事務所需人員。第三條約僱人員之進用應注意其品德及對學校向心力。約僱人員

2、於年滿六十五歲,除已領勞保老年給付及公保退休金者外,應先辦理退休,簽核通過再聘任者,至多服務到年齡屆滿七十歲之當學期終了止。第四條各單位擬聘約僱人員時,應簽具詳細理由、工作內容、聘期及特殊條件於一個月前提出增補員額之申請,經校長核准後辦理公開徵才聘用。第五條約僱人員於約僱期滿未獲續聘通知者,即視為終止契約。如在約僱有效期間內離職,應於一個月前提出申請,經校長核准後始得離職。第六條凡依本辦法所約僱之人員,其薪資(含年終獎金)、聘期、保險、工作期間及內容相關事項,均應於約僱人員契約書中載明。各單位如對其聘僱之約僱人員有特殊之要求

3、者,可於約僱契約書中加註載明。第七條約僱人員應於到職日前一週至人事室辦理勞、健保等相關事項,並自到職日起給薪。第八條約僱人員於聘僱期間年資連續滿兩年以上者,得參加本校約僱職員轉任專任職員考試。第九條約僱人員遇有下列事項之一者,校方得終止雇用。一、有違法失職,或破壞校譽,情節重大者。二、因系、所、科、課程調整或減班、停辦、解散而需裁減人員者。三、廢弛職務,屢勸無效,或對現職工作不適任或現職已無工作又無其他適當工作可以調任者。四、未經核准,於上班時間內,兼任校內外職務者。五、行為不檢且情節重大,經查證屬實者。六、連續曠職達三日或

4、每學期累計曠職滿七日者,因不可抗力者除外。七、因貪污或通緝有案尚未清案者。八、犯內亂、外患罪經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清案者。九、經公立醫院證明有精神病者。十、經公立醫院證明身體衰弱不能勝任工作者。因前項各款終止雇用時,自校長核定後,由人事室於生效日前十日以書面方式告知當事人。第十條約僱人員依職務所需之學歷起敘,其給與標準如下表:靜宜大學約僱人員給與標準表學歷服務年資高中(高職)五專(二專)三專學士碩士第六年24,00028,50030,00034,60039,500第五年23,40027,60029,10033,70038,60

5、0第四年22,90026,60028,20032,90037,700第三年22,40025,70027,30032,10036,700第二年21,90024,80026,30031,30035,800第一年21,40023,90025,80030,60035,000註1:本表之給與金額含雇主提繳之勞工退休金。註2:95年8月1日前進用者依「靜宜大學臨時約雇人員薪級支給標準」辦理。第十一條程式設計或特殊專長人員,原則上比照靜宜大學約僱人員給與標準支薪,但得由單位主管另以專簽陳請校長核准調升支薪,調升幅度以15%為上限。第十二條

6、依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之薪資,若無保險級距可依循時,授權人事室微幅調升,至達最接近之保險級距為限。第十三條約僱技工工友比照五專〔二專〕起敘。第十四條約僱人員請假依『靜宜大學教職員工請假辦法』規定辦理。惟患重病須請長假者,得以學期為單位辦理留職停薪,留職停薪時間終生累計以一年為上限,逾期者視同自動辭職。第十五條約僱人員除享有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本校團體保險外,其他福利、加(值)班及差旅辦法亦比照本校專任職工辦理。第十六條約僱人員聘期為一年一聘,並於學年終了前三個月辦理成績考核,並做為續聘、晉薪與否之依據。第十七條約僱人員考

7、核辦法另訂之。第十八條約僱人員獎懲辦法比照「靜宜大學職工獎懲標準」辦理。第十九條本校約僱人員對本校行政處分或措施,認為有損害其個人權益,經有關單位協調處理後仍無法解決者,得依「靜宜大學職技員工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提出申復。第二十條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校長公告後實施,修正時亦同。民國95年06月21日行政會議通過民國96年05月02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96年05月30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96年09月19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97年11月19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98年05月27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99年03月17日行

8、政會議修正通過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