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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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坛安委〔2014〕5号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茅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东城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常州市政府安委会通知要求,市安委会决定2014年度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职业病防治、民爆物品、特种设备等8个行业领域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安委会成立由分管副市长杨金忠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艾兆林、市安监局局长王少云为副组长,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分管领导

2、为组员的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第31页共31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具体负责督查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情况。各镇区要根据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量化专项整治工作目标、重点和措施,落实整治责任。各牵头负责部门和配合部门应根据职责,明确具体工作机构和人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二、分工安排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关于印发金坛市各区镇及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坛政发(2012)120号)精神,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区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各职能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2014年我市重点开展以下八个方面的专项整治:(一)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并组织实施,市国土、公安等部门配合。(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并组织实施,市公安、交通运输、工商、质监、气象等部门配合。(三)道路交通专项整治:由市公安交巡警大队牵头负责并组织实施,市发改、教育、住建、交通运输、卫生、安监、旅游等部门配合。(四)水上交通专

4、项整治: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并组织实施,公安等部门配合。第31页共31页(五)建设施工专项整治:由市住建委牵头负责制并组织实施工作,市公安、交通运输、水利、规划、质监、安监、国土等部门配合。(六)职业卫生专项整治: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并组织实施,市人社、卫生和市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配合。(七)深化危险物品管控专项整治:由市公安治安大队牵头负责,并组织实施,市教育、卫生、环保、安监等部门配合。(八)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由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并组织实施,市商务、安监等部门配合。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

5、部门、各单位要深刻领会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专项整治活动作为“除隐患、压事故”的有效手段,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二)明确任务分工。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和督导,各负责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各司其职,既分工主导,又相互协作。负责牵头部门要明确专门处室,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协调、研究、实施好本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各配合部门和单位要履职尽责,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第31页共31页  (三)注重解决问题。各地、各部

6、门、各单位要按照方案,围绕本地区本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重难点问题,找准工作“着力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切实解决,确保措施落实。各镇区和各牵头部门(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分别于6月30日和12月5日前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相关表格请在文件附件中下载)联系人:徐亮电话/传真:82693110   邮箱:jsjtajj@163.com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七日金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14年4月17日印发第31页共31页金坛市2014年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以治理违法违规

7、发包、承揽非煤矿山工程、作业活动和技术服务为重点,认真贯彻和落实发包、承包单位双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促进我市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力争非煤矿山外包工程、作业活动和技术服务安全生产“零死亡”、“无重伤”的目标。二、重点治理内容凡不具备国家安监总局《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相应条件的单位(队伍)不得承包相应的矿山工程,非煤矿山企业不得向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单位(队伍)发包工程。(一)承包非煤矿山新、改、扩建设(矿山勘探)工程项目的

8、施工单位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二)总承包非煤矿山生产任务的单位是否具备以下条件:1、是否取得工商营业执照;2、主要负责人是否取得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3、是否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第31页共31页4、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5、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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