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学院(筹)教职工考勤暂行规定

蚌埠学院(筹)教职工考勤暂行规定

ID:19560536

大小:49.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0-03

蚌埠学院(筹)教职工考勤暂行规定_第1页
蚌埠学院(筹)教职工考勤暂行规定_第2页
蚌埠学院(筹)教职工考勤暂行规定_第3页
蚌埠学院(筹)教职工考勤暂行规定_第4页
蚌埠学院(筹)教职工考勤暂行规定_第5页
资源描述:

《蚌埠学院(筹)教职工考勤暂行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蚌埠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教职工岗位责任,增强教职工服务意识和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根据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修订本规定。第二条 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与学院作息制度,如因事、因病等不能上班,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事后办理销假手续。第三条 考勤作为教职工是否履行岗位职责的基础性考核,是岗位考核、教学考核、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工资晋级、绩效工资分配等的重要依据之一。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各类在职教职工。第二章 考勤内容和要求第五条 考勤内容考勤就是考察教职工的出勤情况,目的在于加强对

2、教职工的上下班、迟到、早退、病假、婚假、丧假、公休、工作时间等情况的规范管理。第六条 考勤要求(一)教职工必须全职在岗工作,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在外兼职。(二)所有专任教师必须按教学科研计划完成工作任务,并参加政治学习及其他集体活动,授课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提前下课、无故调课或请人代课。(三)除专任教师岗位及特殊岗位外,其他岗位均实行坐班制。实行坐班制的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擅自离岗。(四)学校采取分部门(单位)负责考勤办法,各部门(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考勤方式自行选择,指定专人负责考勤。(五)各部门(单位)必须如实填写在岗

3、人员考勤登记表和汇总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考勤负责,将每月考勤汇总表和请假审批表签字盖章后,于次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报人事处备案。人事处汇总后在校园网内部公示。第七条考勤员对每位教职工的出勤情况(包括各类请假、旷工等),应如实记入考勤统计表,不得虚报瞒报。5第三章请假、销假和续假第八条请假(一)教职工因公事请假,须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其中处级及以上干部因公事请假,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请假手续。(二)教职工因私事请假,须由本人填写相关请假审批表,履行请假手续,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呈报,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三)各单位(部门)党政负责人需要离开蚌埠的请假(因

4、公、因私),需同时向党委书记、校长履行请假手续。第九条销假和续假 (一)教职工休完假,应在上班当天内报告考勤员和部门(单位)负责人。由本人填写《销假审批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销假。(二)未休满原请假天数、提前上班的,按实际休假天数计算。如遇特殊情况需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期满前一天办理续假手续,得到批准后方可续假。第四章 请假类型和审批权限第十条请假类型(一)事假:教职工因事确需本人亲自办理的,可请事假。(二)病假:教职工因病不能坚持上班,可请病假,须持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三)婚假:教职工按照法定条件结婚的,给予婚假3天;双方不在一地(生活)

5、的,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四)产假:女教职工休产假,须由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产假证明,按相关规定休产假。(五)探亲假:教职工原则上应利用寒暑假和公休日探亲。因故不能利用寒暑假探亲的,经批准可按相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探亲假。(六)丧假:教职工及配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亡故,给假3天。(七)培训假:经学校批准脱产学习的人员,其假期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审批权限 5教职工因私事请假3天(含3天)以内的,由所在部门审批;校级干部请假由校党委书记或校长批准;处级干部请假由分管校领导批准。请假时间超过3天,科级以下人员由分管校领导批准;处级及以上干部由校党委书记或校长批准

6、。以上各类假期的计算均包括寒暑假、公休假和国家法定假日在内,即在请假期间如果恰逢遇上国家规定的公休假、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也不会顺延,仍然按批准的日期休假。第五章 休期期间工资待遇第十二条各类假期的工资待遇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其中病事假按照《关于工改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90号)执行;婚假和产假按照最新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等等。第十三条事假期间工资待遇(一)全年累计事假在15个工作日以内的,基本工资(岗位、薪级工资之和)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计发。(二)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不超过66个工作日的,从

7、第16个工作日起,基本工资(岗位、薪级工资之和)全额计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日减发。(三)全年累计事假超过66个工作日,从第67个工作日起,工资总额(岗位、薪级、基础性绩效工资之和)按日减发。(四)事假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请假天数减发,当月事假天数少于5天(含5天),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发30元/天。超过5天的,全额扣减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第十四条 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一)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岗位、薪级工资之和)全额计发。(二)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