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师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规定

唐山师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规定

ID:14024109

大小:133.50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8-07-25

唐山师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规定_第页
预览图正在加载中,预计需要20秒,请耐心等待
资源描述:

《唐山师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唐山师范学院文件院政字[2007]44号唐山师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规定为了强化教职工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岗位管理,严明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一、考勤制度(一)全校党政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均实行坐班制度。实行坐班制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擅自离岗。(二)所有教师必须按要求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及其它集体活动,教师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不得无故调课和请人代课。(三)

2、教职工因故不能出勤的一律实行请假制度,请假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履行请假手续,并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休假。11(四)教职工请假期满,应及时按规定的审批权限续假、销假,履行手续。未履行续假、销假手续的人员,其超出的日期按旷工计。(五)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单位主管行政的领导负责考勤工作,同时指定一名兼职考勤员,负责考勤统计。考勤员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表报人事处,迟报的单位,造成本单位工资、酬金不能按时发放等后果的,单位主管领导负主要责任。(六)各单位要实事求是地填报《教职工考勤表》,不得

3、瞒报、少报、不报。一旦发现在考勤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学校将视情节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七)各单位报考勤表时,对各类休假人员要附带请假条及相关证明材料。没有履行相关手续的,所填各类假期无效,按旷工处理。二、请假规定(一)病假教职工因病经诊断(急诊除外)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者可请病假。1、请病假手续:(1)请病假须持门诊病例、诊断证明,经校医院审核属实后向所在单位申请病假。急诊的教职工,未能及时履行请假手续,待病情缓解时,要补办请假手续。(2)教职工需休病假两个月以内的,所在单位领导可根据其病情和本单位情况

4、批准其休假天数。11(3)教职工病假休满两个月仍须休假的,所在单位及校医院派专人陪同到指定医院检查身体。经检查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由单位提出意见后报人事处审批。(4)教职工病假休满六个月仍需休假的,填写《长期病假登记表》,持有效证明经校医院和所在单位领导审核后报人事处审批。长期病假人员要定期到校医院或指定医院复查身体,病假每满六个月持校医院或指定医院诊断证明及检验单到人事处备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复查者,学校将停发其病假工资及一切福利待遇。(5)因病已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病退。2、病假有关规定:(1)病

5、假工资发放。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30年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以上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按90%计发。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30年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以上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按80%计发。(2)病假岗位津贴发放。当月病假超过11天的扣发岗位津贴;不足11天的,按病假天数*岗位津贴/11扣发。教学人员按此方法扣除教师工作量津贴。(3)病假一次性津贴发放。当月病假超过11天的,在核发各

6、类一次性奖金时扣发当月部分。11(4)病假工龄计算。教职工病愈后要求恢复工作,需经医院证明确已康复。恢复工作两个月内能正常坚持工作,以后再休病假的,病假时间可以重新计算;两个月内不能正常坚持工作再休病假的,应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教职工病假六个月以内的,病假期间可以计算工龄;病假超过六个月的,病假期间不计算工龄。(5)长期病假人员病愈后要求恢复工作,须持学校指定的市级医院的病愈诊断证明及校医院的审查意见书,由本人提出申请报人事处批准。批准复工者,竞聘上岗后试工作三个月,试工作满三个月后又病休者,其病假时间可

7、以重新开始计算;试工作未满三个月又病休者,其试工前后的病假时间累计计算。试工作期间执行原病假工资,待试工期满后能够坚持全日制正常工作再补发其试工期间的工资差额。(6)大中专毕业生和新录用人员在见习期间病假超过两个月的,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7)一年中累计病假超过六个月者,不参加年终考核、不定等次。(8)教职工为了休病假而开假证明或小病大养的,对其要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停发全部工资福利待遇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二)事假教职工因私事占用工作时间,必须由本人处理时,可申请事假。1、请事假手续:(1)教职工请事假,本

8、人要事先申明请假理由,提交事假申请书,按照审批权限批准事假天数,经批准后方可离校。11(2)请假五天以内由所在单位领导批准;请假五天以上,十五天以内,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批准;请假十五天以上者由人事处报请主管院长批准。2、事假有关规定:(1)事假工资发放。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一个月,不足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按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