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4章 大榄隧道及元朗引道条例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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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w.9ask.cn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www.9ask.cn/souask/第474章大榄隧道及元朗引道条例十一摘要:本条例旨在批出专营权以设计、建造及经营连接汀九与凹头的隧道及有关连道路,并就维修专营权区域内的工程、专营权持有人就汽车使用该区域收取使用费的事宜,规管使用该区域的车辆的交通事宜,以及就附带及相关事宜,订定条文。第XⅡ部失责行为及专营权的有效期届满就本部而言,如有下述情况,公司即当作有失责行为─(a)公司没有或极有可能不在第13(a)条所提述的期限内,或在第13(b)条所提述的延

2、长期限内(视何者适当而定)完成建造工程;(b)公司在极大程度上未有根据工程项目协议履行某项重要义务;(c)公司在任何重大方面没有或极有可能不按照本条例维修或经营大榄隧道及元朗引道;(d)根据保证协议要求保证人履行义务时,保证人没有在合理期间内对该项要求作出回应;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w.9ask.cn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www.9ask.cn/souask/(e)任何保证人违反保证协议的任何条文,而该项违反是一项重大违反及没有获任何其他保证人纠正,或是不能纠正的;及(由1998年第37号第12条修订)(f)(由19

3、98年第37号第12条废除)(g)当根据第60条处以的罚款到期应缴付时,公司未有缴付该罚款,而“失责行为”(default)一词须据此解释。(1995年制定)第474章 第51条可补救的失责行为(1)如局长觉得任何失责行为可予补救,则本条适用。(2)如有本条所适用的任何失责行为发生,而─(a)该失责行为是在解除责任日期之前发生的,局长须将一份通知书送达─(i)公司;(ii)保证人;及(iii)根据第(3)款委任的任何代理人;或(b)该失责行为是在解除责任日期当日或之后发生的,局长须将一份通知书送达─(i)公司;及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w.9ask.cn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上网

4、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www.9ask.cn/souask/(ii)根据第(3)款委任的任何代理人,要求公司在该通知书所指明的期间(不少于28日)内,或局长所准许的在有关情况下属合理的较长期间内,对该项失责行为作出补救,或采取令局长满意的措施或作出令局长满意的安排,以确保该项失责行为得以补救。(3)任何出资人或由各出资人组成的财团,均可为施行第(2)款而委任一名在香港的代理人,并将该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以及其接受送达文件的香港地址,通知局长。(4)在本条中,“出资人”(financier)指为使公司能根据本条例或根据工程项目协议履行义务而向公司提供信贷

5、的人或同意出任公司的担保人或其他保证人的人,或以其他方式向公司提供财务支援的人,但不包括公司的股东或第2(1)条所界定的保证人。(5)在不影响第(2)款的概括性的原则下,该款所提述的安排,可包括按照第6条将公司的权利转给另一人的安排。(1995年制定。由1997年第362号法律公告修订;由2002年第106号法律公告修订)第474章 第52条专营权的撤销(1)凡─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w.9ask.cn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www.9ask.cn/souask/(a)局长将公司没有遵从根据第51(2)条送达的通知书一

6、事,向总督会同行政局报告;或(b)总督会同行政局觉得公司有失责行为,则总督会同行政局可指示局长根据第(2)款送达通知书。(由1997年第362号法律公告修订;由2002年第106号法律公告修订)(2)如─(a)失责行为是在解除责任日期之前发生的,则根据第(1)款指示送达的通知书须送达第51(2)(a)条所指明的人;或(b)失责行为是在解除责任日期当日或之后发生的,则根据第(1)款指示送达的通知书须送达第51(2)(b)条所指明的人,该通知书并须指明是为施行第(1)(a)款抑或是为施行第(1)(b)款而送达。(3)根据第(2)款─(a)为施行第(1)(a)款而送达的通知书,须载有该款所提述

7、的通知书的详情及局长报告的摘要;(由1997年第362号法律公告修订;由2002年第106号法律公告修订)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w.9ask.cn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www.9ask.cn/souask/(b)为施行第(1)(b)款而送达的通知书,须指明有关失责行为的性质,并须要求公司在该通知书的送达日期当日起计的28日内,以书面提出不应根据第(5)款作出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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