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4章 大榄隧道及元朗引道条例十

第474章 大榄隧道及元朗引道条例十

ID:12433840

大小:56.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7-17

第474章 大榄隧道及元朗引道条例十_第1页
第474章 大榄隧道及元朗引道条例十_第2页
第474章 大榄隧道及元朗引道条例十_第3页
第474章 大榄隧道及元朗引道条例十_第4页
第474章 大榄隧道及元朗引道条例十_第5页
资源描述:

《第474章 大榄隧道及元朗引道条例十》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w.9ask.cn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www.9ask.cn/souask/第474章大榄隧道及元朗引道条例十摘要:本条例旨在批出专营权以设计、建造及经营连接汀九与凹头的隧道及有关连道路,并就维修专营权区域内的工程、专营权持有人就汽车使用该区域收取使用费的事宜,规管使用该区域的车辆的交通事宜,以及就附带及相关事宜,订定条文。(3)任何人在提供第46条规定须提供的详情时漏报任何要项,即属犯罪,一经定罪,

2、可处第2级罚款及监禁6个月。(4)在任何就第(3)款所订罪行而进行的法律程序中,如被控人能显示他当时并不知道且即使他作出合理努力也不能确定须提供的有关要项,即为免责辩护。(由1999年第29号第2条增补)第474章 第47条在简易程序中证明驾驶人的身分(1)在为检控本条例所订罪行而进行的任何简易程序中,如有符合以下说明的陈述书向法庭出示─(a)看来是由被控人签署的;(b)是按照根据第46条送达被控人的通知书提交的;及(c)说明被控人在该指称的罪行发生时是有关车辆的驾驶人,则法庭可接纳该陈述书为证

3、明被控人在该罪行发生时是该车辆的驾驶人此一事实的表面证据。(2)(由1999年第29号第2条废除)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w.9ask.cn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www.9ask.cn/souask/(1995年制定)第474章 第47A条影象记录及印晒设备证明书(1)任何采用运输署署长所指明格式的文件如看来是─(a)影象记录设备(不论是否连同任何附带的影象印晒设备)的运作测试、检查或维修的纪录,而该设备的用途是将该文件所指明

4、通过收费亭的车辆的影象记录和(如属适当)将其影象重现;及(b)经为此而获公司授权的人就该测试、检查或维修作出核证的,则在任何法庭进行的任何刑事或民事法律程序中,一经交出,即须予接纳为证据而无须进一步证明。(2)任何文件根据第(1)款在法庭一经交出─(a)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该法庭须推定─(i)该文件是由一名获公司授权的人在该文件内所指明的时间及地点签署的;(ii)该文件所述明关于该文件内所指明的影象记录设备及附带的影象印晒设备(如有的话)的运作测试、检查或维修的事实,均属真实;及(iii)该文

5、件所述明的事实的纪录,是在该文件内所指明的时间作出和编制的;(b)该文件即为该文件内所载的一切其他事宜的证据;及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w.9ask.cn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www.9ask.cn/souask/(c)使用该影象记录设备及(如适当的话)该附带的影象印晒设备而制成的纪录及照片(如有的话),即为该等纪录及照片内所载的一切事宜的证据。(3)凡任何文件根据第(1)款交出并获接纳为证据,如法庭认为合适,可主动或应有关法

6、律程序的任何一方的申请,传召签署该文件的人,并就该文件的标的事宜讯问该人。(由1999年第29号第2条增补)第474章 第47B条有关摄影冲洗过程的证明书(1)任何采用运输署署长所指明格式的文件如看来是由根据第(2)款妥获委派的人签署的,并看来是关乎该人所收取和冲洗的曝光胶卷的冲洗过程的证明书,则该文件连同其内所提述的摄影照片或经放大的摄影照片,在任何法庭进行的任何刑事或民事法律程序中,一经交出,须予接纳为证据而无须进一步证明,且─(a)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该法庭须推定该文件上的签署是真实的,

7、而签署文件的人在签署文件之时是根据第(2)款妥获委派的;及(b)该文件即为该文件内所载的一切事宜的证据。(2)公司可以书面方式,委派他认为合适的人进行曝光胶卷的冲洗过程,并委派该人签署第(1)款所指的关乎该冲洗过程的证明书。(3)凡任何文件根据第(1)款交出并获接纳为证据,如法庭认为合适,可主动或应有关法律程序的任何一方的申请,传召签署该文件的人,并就该文件的标的事宜讯问该人。(由1999年第29号第2条增补)第474章 第48条图则的证明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w.9ask.cn免费法律咨询3

8、分钟100%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www.9ask.cn/souask/(1)在为检控本条例所订罪行而进行的法律程序中,任何看来是图则的副本及由运输署署长签署及核证为图则的副本的文件,可被接纳为收费区的范围及界线的证据。(2)凡在第(1)款所提述的法律程序中出示该款所提述的文件时,无须证明运输署署长的签署,亦无须证明在签署当日签署该文件的人是运输署署长。(1995年制定)第474章 第49条定义及适用范围(1)在本部中─“收费区管理人员”(tollar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