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规、规范及规定第四条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与南马镇总体规划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ZHE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ENGINEERING DESIGN GROUP CO.,LTD17东阳市南马镇南马村以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五条成果构成本规划成果为法定文件。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则,是城市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两者互相补充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六条法律效力本规划经东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东阳市行政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七条其他规定在规划实施和
4、管理中应遵守法定文件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东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管理。文本中标“下划线”部分为强制性内容。第八条特别声明任何用地或建筑物的现有合法用途,即使不符合规划规定,也无须做出更正,至其用途有所改变或建筑重建为止,如果更改用地或建筑物的用途,或对用地、建筑物进行其它的开发重建,则新的用途和开发重建,必须是规划所准许的。如需规划调整,按有关规定执行。规划原则上保持已批项目的合法性,因重大项目因素需对已批项目进行调整,需征询用地主管单位及业主单位意见并作出说明。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ZHE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ENGIN
5、EERING DESIGN GROUP CO.,LTD17东阳市南马镇南马村以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二章用地规划规划建设用地两个个地块面积——南马镇花园单元01单元地块规划用地面积115.06公顷,南马镇花园单元02单元地块规划用地面积5.94公顷。第九条二类居住用地(R2)规划中东阳市南马镇花园单元01单元地块二类居住用地为11.14公顷;占该地块规划建设用地的9.74%。第十条工业用地(M1)规划东阳市南马镇花园单元01单元地块一类工业用地2.32公顷,占该地块规划建设用地的2.03%;第十一条工业用地(M2)规划东阳市南马镇花园单元01单元地块二类工业用地91.46公顷,占该地块规划
7、建设用地的6.29%;规划东阳市南马镇花园单元02单元地块防护绿地为0.44公顷,占该地块规划建设用地的7.41%;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ZHE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ENGINEERING DESIGN GROUP CO.,LTD17东阳市南马镇南马村以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三章道路交通规划第十六条道路等级本控制性详细规划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个等级。详见表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