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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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顶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统计表职权类别:行政强制(措施类)序号职权名称子项实施依据实施对象实施机构其他共同实施部门审批证件名称及有效期办理环节责任事项责任科室承诺时限法定时限收费情况及依据调整意见及理由1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他有关材料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订)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材料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在七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药品需要检验的,必须自检验报告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

2、院令第360号)第六十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证据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需要检验的,应当自检验报告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需要暂停销售和使用的,应当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决定。”单位和个人平顶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化妆品)稽查大队无告知1、告知责任:出示执法身份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充分听取当事

3、人的陈述、申辩。食品药品(化妆品)稽查大队不收费保留决定2、决定责任:以事实为依据,经批准作出查封、扣押决定。送达查封(扣押)决定书。根据中止和终结执行的适用情形,做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食品药品(化妆品)稽查大队7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执行3、执行责任: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组织实施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他有关材料。食品药品(化妆品)稽查大队事后监管4、事后监管责任:通过现场检查或抽样检验防止违法行为发生。食品药品(化妆品)稽查大队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服务电话:0375-2291132投诉机构: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375-22911

4、20受理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凌云路北段路西长昇大厦8平顶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统计表职权类别:行政强制(措施类)序号职权名称子项实施依据实施对象实施机构其他共同实施部门审批证件名称及有效期办理环节责任事项责任科室承诺时限法定时限收费情况及依据调整意见及理由2扣押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运输、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的相关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及查封有关场所无《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铁路主管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工商行

5、政管理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海关,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价格以及进口、出口的监督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或者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前款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时,可以依法查看现场、查阅和复制有关资料、记录有关情况、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必要时,可以临时查封有关场所。”单位和个人平顶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化妆品)稽查大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铁路主管部

6、门、交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海关告知1、告知责任:出示执法身份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食品药品(化妆品)稽查大队不收费保留决定2、决定责任:以事实为依据,经批准作出查封、扣押决定。送达查封(扣押)决定书。根据中止和终结执行的适用情形,做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食品药品(化妆品)稽查大队查封、扣押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情况复杂,经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执行3、执行责任: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组织实施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他有关材料

7、。食品药品(化妆品)稽查大队事后监管4、事后监管责任:通过现场检查或抽样检验防止违法行为发生。食品药品(化妆品)稽查大队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服务电话:0375-2291132投诉机构: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375-2291120受理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凌云路北段路西长昇大厦8平顶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统计表职权类别:行政强制(措施类)序号职权名称子项实施依据实施对象实施机构其他共同实施部门审批证件名称及有效期办理环节责任事项责任科室承诺时限法定时限收费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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