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对东莞城供水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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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公开征求对《东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了民主立规、科学决策,现将东莞市水务局起草的《东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13年6月14日前将书面意见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给我们。邮寄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东莞市法制局邮政编码:523888传真:22831352电子邮箱:dgsfzj@126.com东莞市法制局2013年6月4日东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供水水源利用与保护第三章规划与建设第四章消防第五章维护与管理第六章应急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城市供水和用水管理,发展供水事业,保障城市生活、生产和其它各项建设用水,维护供水和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供水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和《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概念和适用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用水及其相关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城市公共供水,

3、是指自来水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本办法所称自建设施供水,是指城市用水单位自行建设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主要向本单位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第三条[工作原则]城市供水工作应坚持开发水源和计划、节约用水与保障安全优质供水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科学用水、节约用水]各级政府、各供水企业应加强对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的管理,鼓励采用先进技术,降低水消耗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健全节约用水的管理制度。政府应加强城市供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开发、推广及应用

4、,保障饮用水水质,促进节约用水,提高城市供水现代化水平。第五条[部门职责]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供水管理,制定本市近、远期供水工作目标、行业用水定额、供水管理规范性文件以及行业服务规范,对水质、水压、服务等进行检查监督。镇(街)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城市供水管理职责分工负责各自辖区内城市供水用水的日常管理工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水源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质量技术监督、城市规划、物价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城市供水管理工作。第六条[特

5、许经营]城市供水应逐步实行特许经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供水行业市场体系和运行机制。镇(街)人民政府对辖区内供水企业监管及经营主体发生变更时,需及时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重大变更需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第七条[城乡供水结构]城乡供水应当推进农村与镇、大市区同水源、同管网、同水质,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水。在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各镇(街)一级人民政府应当限期关闭不符合供水水质要求的乡(村)水厂,制定处置计划并组织实施。第八条[奖励]对节约用水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奖励。第二章供水水源利

6、用与保护第九条[饮用水水源保护]各级政府必须按规定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采取措施确保作为饮用水源的东江、各水库的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相关要求。划为供水水源地的东江、各水库、河道、湖泊等需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规定,禁止在保护区从事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质的设施及进行其他有碍水源水质的行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同环保、卫生等部门共同负责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源水质进行监管。第十条[水资源分配方案、备用水源]各镇街管辖范围内的东江、各水库的水资源分配量必须严格按照市政府颁布的《东莞市

7、水资源分配方案》执行。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经核定的各镇街管网漏损率情况,对未采取措施降低管网漏耗的镇区的水资源分配量进行调整。镇(街)一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社会、人口发展情况、水源分布和用水需要,开发新的备用饮用水水源。确定为备用饮用水源的,应当采取措施加强保护。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十一条[规划编制]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适时编制本市城市供水规划,并按法定程序报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镇(街)一级水务管理部门应根据相关区域供水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镇(街)总体规划以及水

8、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镇(街)供水专项规划,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论证,并报镇(街)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编制镇(街)供水专项规划时,应当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充分考虑区域供水和当地水源条件,优先建设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提高供水工程的规模效益。第十二条[建设程序]城市供水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城市、镇(街)供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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