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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预算公开制度的完善 篇一:试论我国行政公开制度的建立及完善范文 试论我国行政公开制度的建立及完善 分校(站、点):福州电大 学生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完稿日期: 试论我国行政公开制度的建立及完善 写作提纲 绪论: 实施行政公开制度是20世纪中期以来西方各国行政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是目前我国进行行政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完善行政公开制度,必须提高认识,树立正确的行政理念;加强行政公开制度建设,对于政府抑制腐败、倡导廉政、提高工作效率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战略措施,是现代民主国家的一项必备制度。因此,行政公开是现代行政法的重要原则,也是行政民主与行政法制的前提和基础。 本论: 一、建立完善行政公开制度的重要意义 (一)建立完善行政公开制度,是适应我国入世的需 论我国预算公开制度的完善 篇一:试论我国行政公开制度的建立及完善范文 试论我国行政公开制度的建立及完善 分校(站、点):福州电大 学生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完稿日期: 试论我国行政公开制度的建立及完善 写作提纲 绪论: 实施行政公开制度是20世纪中期以来西方各国行政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是目前我国进行行政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完善行政公开制度,必须提高认识,树立正确的行政理念;加强行政公开制度建设,对于政府抑制腐败、倡导廉政、提高工作效率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战略措施,是现代民主国家的一项必备制度。因此,行政公开是现代行政法的重要原则,也是行政民主与行政法制的前提和基础。 本论: 一、建立完善行政公开制度的重要意义 (一)建立完善行政公开制度,是适应我国入世的需 要 (二)建立完善行政公开制度,是建立廉洁政府的需要 (三)建立完善行政公开制度,是政府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的体现 (四)建立完善行政公开制度,是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 二、我国行政公开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行政工作人员思想观念落后 (二)行政公开的主体范围狭窄 (三)行政公开制定立法不完善 三、关于完善我国行政公开制度建设的几点思考 (一)充分认识行政公开的必要性,树立现代行政理念 (二)深入研究行政公开的公开方式扩大行政公开的范围 (三)加快立法,完善我国行政公开制度 结论: 综上所述,积极推行行政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我国的行政公开制度,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有着重要意义。 试论我国行政公开制度的建立及完善 【内容摘要】党的十六大指出“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必须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我国现行的行政公开制度在实施中存在许多问题,如行政公开的组织领导观念落后;行政公开的内容范围过小等。为此,必须完善行政公开的立法,明确行政公开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对这一制度内涵的研究。 【关键词】行政公开行政公开制度行政公开立法 实施行政公开制度是20世纪中期以来西方各国行政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是目前我国进行行政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完善行政公开制度,必须提高认识,树立正确的行政理念;加强行政公开制度建设,对于政府抑制腐败、倡导廉政、提高工作效率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战略措施,是现代民主国家的一项必备制度。因此,行政公开是现代行政法的重要原则,也是行政民主与行政法制的前提和基础。 一、建立完善行政公开制度的重要意义 行政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包括有行政职能的公共部门)的一切活动除涉及到国家机密、个人稳私和商业秘密并由法律规定不得公开的以外,必须向行政相对人及社会公开。行政公开的实质是政府对自己与公民关系的性质所做的认知和定位。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积极推行行政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我国的行政公开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必然要求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现实的客观需要。强行政公开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建立完善行政公开制度,是适应我国入世的需要 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在享有成员国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WTO协定一条很重要的原则就是公开透明原则,要求成员国公开其所有有关贸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同时要求成员国政府严格依法行政。透明度原则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各成员方经济政策与经济管理行为的可预见性和稳定性,防止和消除成员方政府的不公开行政管理造成的贸易障碍,监督成员方政府执行WTO的规则和原则体系。政府的行政公开就是把有关的政策法规对外公开,把有关的办事程序、 办事依据、办事过程公开,把政府行政行为置于阳光之下,主动接受监督,促进依法行政。XX年底,国家下发了《关于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程清理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它政策措施的意见》,目前地方各级政府已经下发了工作方案,有关部门正在紧锣密鼓的开展这项工作。实施行政公开,不仅关系到我国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市场经济的发展,还关系到我国政府的国际形象、国际信誉和国际科技文化交流和经济贸易合作。因此,只有建立一套具有国际水准的行政公开制度,才能切实履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所做出的承诺。 (二)建立完善行政公开制度,是建立廉洁政府的需要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没有公开就没有监督。政务不公开、行政不透明就给营私舞弊者以可乘之机,腐化堕落、贪赃枉法的不正之风就容易滋生蔓延。任何政治权力都具有双重性,由于人的复杂性和权力本身的复杂性,它又极容易导致腐败仅靠政治精英和贤人政府的自律、自省来避免腐败,是不够的。实行行政公开使行政相对人参与到行政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去,一方面它可减少由于一方控制权力而产生的秘密性、盲目性,使政府做出的行为更具理性;另一方面,只有把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监督之下,行政权的整个运行过程都暴露在公众之下,公民通过事前询问、事中参与、事后监督等多种手段来规制行政权力,使钱权交易等腐败现象失去生存的空间,从而具有防止行政腐败、建设开放政府的功效。实行行政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把权力置于“阳光”之下,为防止“暗箱操作”,防止滥用权力提供制度上的保证。 (三)建立完善行政公开制度,是政府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的体现 我国实行的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政府工作人员本质上是人民的公仆,受人民的委托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因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政府的最高行为准则。但是,任何权力都具有自利性和扩张性,这种扩张性容易导致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当行政机关活动的依据、程序、过程等不予公开的情形下,就更无法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就缺乏依法办事的动力和压力,容易滥用权力和侵权。建立和完善我国行政公开制度并且切实保障行政公开落实到实处,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和政府为民服务的必然要求。行政公开的过程,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是决策接受群众检验的过程, 篇二:我国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制度之我见 我国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制度之我见 建立完善的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制度是公共财政的应有之举,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环节,是建设阳光型服务政府的重要内容。我国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制度一直为社会所诟病,应对其相应加以完善。财政预算信息;信息公开制度;缺陷及完善【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3-8500(XX)11-0050-011财政预算 财政预算信息公开一直是公众热议的话题。随着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的不断推进,公众要求政府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呼声越来越高。对此,一些政府部门虽然也作出了积极的回应,但从所公布的数字来看,许多政府部门都对财政预算信息讳莫如深,甚至无一例外都对社会关注的敏感的“三公”消费支出做了技术性的隐匿性处理。公众通过分析这些政府部门公布的数据,很难判断出财政预算尤其是“三公”消费的具体数额。2我国现行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制度的缺陷 财政资金监督的不足: 长期以来,政府部门对政府信息尤其是财政预算信息神秘化,使得公众通过正常渠道难以获得公开的财政预算信息。其中折射出的深层次问题无疑是政府部门服务意识的欠缺和官本位主义思想的盛行。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詹姆斯?布坎南认为,使用财政资金提供公共物品,提供什么,提供多少,需要进行选择。公共物品涉及全民福利,必须进行集体选择,即公共选择,不能由个别人或者部分人说了算。公共选择是保证财政公共 篇三:对我国预算公开问题的思考 对我国预算公开问题的思考 XXX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政治法治化和民主化的逐步推进,我国公众的主人翁意识越来越强,对国家政策的参与要求也越来越强。财政预算体现了国家财政的收支状况,反应国家的政策。我国公众对公共预算关注程度越来越高,因此对公共预算公开化问题越来越关注,对预算公开程度要求越来越高。本文搜集资料,整理总结了目前我国财政预算公开的现状。我国财政预算公开透明程度过低,公开的内容与质量远远无法满足公众需要,在财政预算公开问题上存在很大的问题。文章分析了造成这些问题的多种可能的原因,并就如何提高我国公共预算公开化和透明化提出了几点意见与建议。 关键词:财政预算;公开化;存在问题;完善建议 国家预算是国家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是政府集中和分配资金、调节社会生活的主要财政机制,是国家的重要立法文件。国家预算反映了政府活动的范围、内容、政策导向,以及是如何对巨额的财政收支进行管理的,也是立法部门和社会公众对政府进行监督和制约的重 [1]要工具。从形式上看,国家预算就是按一定的标准将财政收入和支出分门别类的列入特定的表格,可以使人们清楚的了解政府的财政活动,成为反映财政活动的一面镜子。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民生产总值不断增加,我国财政收入不断增加。在政治体制上我国也取得了巨大进步,我国的法制化和民主化建设不断加强,公众越来越多的参与到国家财政中。国家预算也从国家机密到国家公开。国家主人公意识使公众要求了解我国财政尤其是财政预算的内容,对公共预算的公开性要求越来越强烈,对公开内容的多少与公开质量的高低要求高。 诚然一些政府部门对公众的要求也作出了积极的反应,但其信息的公开却讳莫如深,信息的广度和透明度远远无法达到民众的要求,公布效果不大。公众通过公布的信息很难得到实质性的东西,很难得到想要了解的国家行政信息。 上海一高校完成XX年中国省级行政机关透明度调查。调查发现,在给予正式答复的109个政府部门中,只有18 个主动公开部分财政信息。该高校公布的调查数据,以100分为满分,其中福建得分位居第一,宁夏分位居第二,北京的综合得分为, [2]位居第三。60分为及格线,以分获得第一的福建,距离及格线相差四十多分,国家 的预算公开透明度远远无法满足公众的需求。财政的公开制度存在着许多的缺陷与不足。 一.财政预算公开存在的缺陷 1.公布数据公众难以理解 财政预算对于公众是一个神秘的字眼,它关系到政府的政策,措施。它关系到公众的切身利益,必须说清楚,也必须让公众听明白。但是财政预算数据对于公众又是一个专业化的东西。目前政府对预算信息的公布数据多为专业化词语,公众及时得到数据,那些专业化数据也使人们不知所云。 2.公开原则没有确立 政府预算公开意味着把政府活动对公众透明化。政府的活动将公开化,公众将了解政府的整个预算过程。政府可能出现的财政浪费和资金的低收益甚至无收益利用,以及政府的办公低效率,错误的政策也都将被公众所知。政府的活动将完全在民众的眼前。因此,政府公布的预算数据时进行过选择。一些不利于政府的数据不予公布。为那些民众难以理解的预算 数据又蒙上一层面纱。政府公开的实质应是:(1).财政预算反映政府的活动范围、方向和政策,关系到全体公民的切身利益。作为纳税人和利益相关人,只有得到充分的信息,才能保障公民权利不被暗箱操作所侵害。(2).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是公民享有的宪法上知情权在财政 [4]预算法中的具体体现。我国的财政预算公开没有完全遵循这两个原则。 3.公布信息不够详尽明确 政府部门对预算公布数据有较大的自由度和随意性,自由权较大,因而容易造成政府部门公布信息过于笼统,详细信息予以保留的现状。原本赋予政府部门信息公开义务的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反倒成了政府部门逃避义务的挡箭牌 4.缺少政府预算绩效报告 公众关注财政的核心焦点是预算绩效。公众也许不追究财政用在哪里,但是必须要了解得到了什么利益。XX年之后,我国在预算管理方面推出了部门预算等五项改革,形成了 [3]覆盖编制和预算执行各个环节的全新的管理框架体系。政府预算管理制度初步完成。而预 算制度是决定政府预算绩效状况的制度基础。我国目前仍然缺乏公众最关心的政府绩效报告。 二.造成我国财政预算公开透明化缺陷的原因 1.立法不够完善 我国正为建设现代化法治化国家努力,但不得不承认我国法制化建设与发达主义国家仍然有很大差距,我国的法制化程度不高的事实无法回避。特别是有关预算公开的法律法规,信息公开立法条款不完善。虽然1982年制定的宪法,1991年正式施行的预算法,XX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决议都对公共预算做出相应的法律规定。但是在这些法律条规条例中,对财政信息公开的详细程度缺乏明确详细的说明。应该公开什么信息,公开的信息多少,公开的信息应该怎么发布。这些都没有明确的规定与说明,因此造成政府对一些重要的信息公布上无法可依。各个部门对信息的公布也是只从自己部门的利益出发,公布的内容都是对本单位有益或者是一些没有多大实际效用的信息。 2.公布数据过于专业化,公布方式杂乱 财政跟我们每个公民息息相关,但并不是每个公民都能看懂财政数据,财政报表。政府公布的财政预算信息往往是一些专业化的数据,专业化的表格,让大部分的公众看到却理解不了。过于专业化的报表,使公布的数据对于大部分普通民众来说就像天书一样,根本不能从那里得到有用的信息。财政预算虽然有部门公布信息,公布所要达到的效果微乎其微。 3.缺乏应有的财政预算公开化保障机构 对财政预算公布的管理缺乏一个强有力的实施机构。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财政预算公布流程。各个部门公布数据都只从本部门出发,公布方式和公布时间也是杂乱无章。使本就复杂的财政预算信息更难以被公众获得。 4.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机制,与严格的奖惩制度。 很多政府部门还持有公布政府信息是对公众的恩赐这一错误观念。公众,甚至人大很难对财政预算的公布行使监督的权利。公开与否,公开多少都由政府决定。对公开财政预算信息,也没有一套明确的奖惩标准。公开的信息公众是否理解明白,对于信息公开的效果政府根本没有要求。效果好了,只是公众了解了政府的工作,效果不好,公众不了解,无论结果如何对于政府来说没有一点影响。根据我国的财政体制操作,财政部预算编制,同时实施编制。同时其他部们如发改委、教育部等也有部分的预算编制权利,而作为预算审核、批准、监督机构的人民代表大会又缺乏实际的审核、监督功能,使得其对预算质疑、解惑、监督的程序机制严重缺失。而审计部门由于缺乏强制惩戒手段和问责机制使得已经发现的问题不了了之,这使得财政预算实际上是根据中央政府的偏好为依据制定的,缺乏对预算投入合理性 的要求使得财政信息的公开没有动力。 三.对完善我国财政预算公开透明化的建议 1.树立财政预算公开的理念 首先应该强调财政预算公开制度的意识,使财政预算公开在政府部门和公众之间形成一种理念。强调政府强化“执政为民”的信念,公开财政预算信息给公众的责任感,使公众有国家的主人翁意识,积极关注国家财政预算的进行与实施。 2.完善立法,使之有法可依 “依法治国”是我国基本国策。对于财政预算公开应该做到有法可依。公共预算应该发布哪些信息,应该通过何种形式发布,应该在什么时候发布等等都应该做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国家应该尽快通过合法的途径对财政预算公开项目立法。立法应该做到以下几点:(1).颁布的法律应该做到详细指明各级政府及政府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明确其他相关部门,如财政部门、预算编制办等部门的责任,以及共同责任下各自的权责问题。解决财政预算信息公开范围规定笼统的问题。(2).现有法律仅规定“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没有详尽明确的规定,相关立法应对此加以完善,对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的详细程度予以明确规定。避免在进行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时,政府部门具有较大的自由度和随 [5]意性。防止出现有些部门公开的财政信息是笼统的数据。(3).应把相关惩戒做出明确详尽的规定,对违反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法律的行为惩戒必须做到有法可依,这样才能保证财政预算公开的顺利实施。 3.建立完善的预算公开制度与管理部门 对预算公开制度给予足够的经费支持。组建一个分工明确的高效的预算信息公开管理部门,使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责任明确。建立一套完善的预算编制与公开程序,并严格执行。使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政府应积极改革政府收支分类,学习国际先进的分类方法,逐步和国际的先进方法接轨。把预算科目按支出功能和经济分类设置,清晰明确反映政府财政支出在哪,支出用途是什么。不断进行预算管理改革,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和政府收支分类体系,使预算编制更加细化,更加详细地反映预算收支情况,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财政公开打下坚实的基础。使财政预算信息的公开走上一条合理的正确的规范化道路。并尽量使财政预算信息部门独立于其它部门之外,使之具有相应的权利,使之既有公布财政预算信息的职责,也具有监督与披露政府权利。让财政预算公开做到其应该做到的。XX年,财政部首次对外公布了预算报告和中央财政预算四张表格。印发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地方财政和中央部门预算公开主体,规范了地方财政部门报送同级人大审议的财政预决算报表的格式,但是我国信息公开的制度仍然很不完善。我国应该建立一个稳定清晰的财政预算公开平台,多种预算公开方式并行的发布制度。比如公开信息发布可采用网站发布,报纸报道,电视播报等一系列公开方式并行的发布方式。开通政府答疑热线,组建问题解决小组,解答公众对公开数据的疑惑。 4.把预算绩效的发布作为重点,做好预算绩效透明化 上世纪80年代的税制改革,数量巨大的税收使公众对政府收入如何利用更加关注。公 [6]众对财政利用的效果是其中的重中之重,那就是预算绩效报告。做好预算绩效的透明化应 该做到:(1).信息的公布应重视内容的界定。应该明确说明财政资金用在哪里,产生了什么效果。(2).必须制定和选择正确有效的绩效评定指标。只有建立正确的绩效评定标准,评定的效果才真正的具有可参照性,才能真正的说明政府办公问题。 5.减少财政预算公布中对专业术语的使用 财政预算公开是对普通公众的公开。过于专业的术语会使公众即使看到了公布信息也难 于理解公布内容。财政预算公布应该做到简明易懂。在公布财政预算信息时一并公布编制说明,在其中增加图表,加强解释和注释,做好信息的解读工作。同时,可以通过网站、新闻发布会、编印财政通俗读物等形式,努力使财政预算贴近大众。尽可能做到公布数据通俗易懂,方便公众从预算数据的字里行间里解读国家方针政策、政策导向和项目支持重点。使公布的信息起到其应有的效果。 6.建立合理可行的奖惩制度 我国的财政大权为行政机关所掌握,以人大为首的监督机关难以对政府财政预算进行监督,导致预算公开没有强有力的监督保障。因此要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建立有效的奖惩制度,来保证预算信息公开的及时合理与有效。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财政预算信息的及时发布,才能使已经公开的财政预算信息不失真,而政府部门在严格的法律约束下才可能尽力去做好政府预算、预算执行及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发布等工作。才能尽可能的减少政府腐败浪费,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执政效率与执政能力, 政府的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是一项需要长期努力的艰巨任务,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需要政府部门,全国人大与广大的社会公众共同的努力。才能使我国的财政预算公开制度更快更高效的建立起来。 参考文献: [1]魏陆.改革开放以来若干问题研究[C].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中国日报.中国省级行政机关透明度排行榜公布[P].XX.06-17. [3][6]白景明.发布政府绩效报告势在必行[J].中国财政. [4][5]邓非.论我国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制度的缺陷及完善措施[N].湖南医科大学学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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