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7865290
大小:35.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9-07
《42.从一起纠纷案看仲裁与诉讼在国际贸易实务中的应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42.从一起纠纷案看仲裁与诉讼在国际贸易实务中的应用【概要】2004年底,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接受温州某金属公司委托与美国旭日开发公司签订了购买一批钢材的合同,事后,美国公司因执行合同有因难,要求合同的卖方改为S国工业资源公司。S国工业资源公司亦来函表示愿取代美国公司执行上述合同,并与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正式签订合同修改书。合同规定,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能解决时,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付裁解决。中方公司按合同规定开出信用证,S国方通过银行转来了全套议付单据,但迟迟不见货物。在多次追问无结果的情况下,中方经过调查,发现S国卖方
2、实属欺诈行为。于是,中方在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S国公司提出起诉,S国公司以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为由,拒绝到庭应诉。最后,法院据理力争,S国公司不得不到庭应诉。【案情】2004年12月,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技公司”)接受温州金同公司委托与美国旭日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美国公司”)签订购买9000公吨钢材的合同。2005年2月,美国公司致函中技公司,因执行合同有困难,要求合同的卖方改为S国工业资源公司(以下简称“IRC公司”)。IRC公司亦来函表示愿取代美国公司执行上述合同。4月,中技公司与IRC公司正式签订合同修改书,规定:卖方为S国IRC公司,价格为每公吨250美元CFR温州,
3、数量为9000公吨,溢短装10%,合同总额为229.5万美元,装运港为西班牙港口,IRC公司在收到中方信用证后两周内一次交货。若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任何争议,首先友好协商,若协商不能解决时,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合同签订后,IRC公司两次来电通知货已备妥,要求中方尽快开证。中技公司按合同规定于4月19日通知中国银行开出以S国IRC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5月29日,中技公司收到IRC公司通过银行转来的全套议付单据,经审核单据与信用证完全相符,且单据中所列的交货内容亦与合同规定相符,中技公司通知开证行将货款229.5万美元付给国外议付行。7月4日和16
4、日、中技公司两次去电IRC公司询问船货情况,IRC公司回答船即将到达,但至8月15日,中方仍未见到船货。此后,中技公司几次追问船、货下落,IRC公司不予回答。至11月,船仍未到,中技公司多次找IRC公司追问,但IRC公司以各种借口拖延,拒不交货。无奈,中技公司派人去意大利、S国等国调查,发现IRC公司根本无货,其议付行的全部单据系IRC公司的几个负责人与意大利SD航运公司老板共同伪造出来的。鉴于此,中技公司向S国IRC公司要求返还货款,同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但IRC公司拒不退还货款。2006年3月,中技公司在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S国IRC公司起诉,同时请求法院对IRC公司在上海某银行的
5、一笔托收货款440万余美元采取诉讼保全。法院受理后,即向IRC公司发出传票,要求其答辩和到庭应诉。IRC公司收到法院传票后,拒绝答辩和到庭应诉,提出因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合同当事人间的纠纷应提交双方同意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仲裁方式解决,上海法院无权审理此纠纷。法院据理驳回IRC公司的异议,依法组成审判庭,开庭审理,IRC公司作为被告,不得不应诉。最后法院判IRC公司赔偿中技公司货款、银行利息、经营损失和法律诉讼费等共计532万美元。【分析】按国际贸易惯例,合同当事入在签订仲裁协议情况下,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不能向法院起诉的。合同规定以诉讼方式解决的,只能根据仲裁协
6、议向规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以仲裁方式解决。这是因为,仲裁协议排除法院管辖权,使仲裁机构获得管辖权。据此,本案纠纷似乎应提交仲裁机构处理,S国IRC公司抗辩似乎也是合理合法的。但是,仲裁的前提是当事人必须存在仲裁协议。只有存在仲裁协议的情况下,当事人才可以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审理,仲裁机构才有权审理。并且要求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仲裁协议必须是有效的。若仲裁协议无效,便等于不存在仲裁协议。大多数国家法律规定,一个有效的仲裁协议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仲裁协议须采用书面形式;(2)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一致的结果;(3)申请仲裁的事项必须是法律允许以仲裁方式处理的。以第三个条件来讲,
7、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的法律对仲裁事项有限制。有的纠纷可以仲裁处理解决,有的则不可以仲裁处理。如美国、法国、英国、德国等国法律规定,侵权争议不可以仲裁处理。我国的《仲裁法》第2条规定:“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3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二)依法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纠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2条规定:“解决产生于国际或法外的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经济贸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