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619042
大小:57.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7-11-12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接待特定对象采访工作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接待特定对象采访工作制度(经2010年11月26日召开的四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公司特定
2、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所有投资者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行为。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主体和更具信息优势,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消息进行交易的机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三)持有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四)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机构或个人。第二章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第
3、四条公平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第五条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保持信息的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第六条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第七条高效低耗原则:进行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时,公司将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第三章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的沟通内容第八条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公司与来访对象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4、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三)公司已公开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及其说明,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四)公司已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及其说明,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五)企业文化建设;(六)公司其他依法可以披露的相关信息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第四章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的部门设置及责任划分第九条公司证券部为来访接待的专职部门。第十条对于来访的特定对象,证券部在
5、接待前请对方提供来访目的及拟咨询的问题的提纲,由董事会秘书审定后协调组织接待工作。董事会秘书对口接待参加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的特定对象。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接受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的,应事先知会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全程参加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董事会秘书不能参加相关活动时,可书面委托证券事务代表参加。第十一条对于特定对象基于对公司调研或采访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在对外发布或使用前应知会我公司。第五章特定对象来访接待活动第十二条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
6、特定对象来访创造良好条件,认真做好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第十三条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来访工作实行预约登记管理。(一)特定对象到公司调研、采访,以及参加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等相关活动,应提前3个工作日与证券部联系,证券部填制《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预约登记单》,经董事会秘书批准后,及时通知特定对象和公司相关部门做好活动的准备工作。证券部于接待活动前2个工作日将预约情况报告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以下简称“安徽监管局”)。第十四条公司应加强接待活动的现场登记管理,明确提示责任义务。(一)接待对象来访时,证券部应主动提示对方填写《接待
7、特定对象身份信息登记表》,并仔细核对原件。(二)证券部应要求参加调研、采访、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等相关活动的特定对象签署《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承诺书》,承诺书包括以下内容:1、承诺不故意打探上市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未经上市公司许可,不与上市公司指定人员以外的人员进行沟通或问询;2、承诺不泄露无意中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3、承诺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不使用未公开重大信息,除非上市公司同时披露该信息;4、承诺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涉及盈利预测
8、和股价预测的,注明资料来源,不使用主观臆断、缺乏事实根据的资料;5、承诺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对外发布或使用前知会上市公司;6、因违反本承诺,导致公司未公开信息提前泄漏或因不正确的表述对公司产生严重影响的,公司有权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适当的情况可提出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