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江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ID:16040706

大小:48.50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8-08-07

江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_第1页
江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_第2页
江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_第3页
江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_第4页
江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江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江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关于简化优化基本建设项目办理环节和流程的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政府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利用下列资金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一)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  (二)政府融资以及利用国债的资金;  (三)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

2、补助的资金;  (四)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  (五)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第三条 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公共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其主要类型包括:  (一)农业、水利、能源、交通、城乡公用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等公益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住房保障、资源节约等公益性社会服务项目;  (三)科技进步、高新技术、信息化工程、现代服务业等国家、省、市重点

3、扶持的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展项目;(四)政府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第四条 区发改局是本区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协调监督等综合管理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财务活动的监督管理。  区审计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竣工决算的审计监督。  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水局、国土江北分局、环保江北分局、规划江北分局、区监察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第五条 政府投资项目造价管理应当遵循估算控制概算、概算

4、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第二章 项目决策及计划第六条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研究,成立由各个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工程项目评审专家库,以专家论证方式保证建设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第七条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储备制度。经批准的区级各类规划中拟建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其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区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后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并作为编制年度政府性投资计划和审批项目的重要依据。第八条 政府投资项目由区各部门和各街道(镇、工业区)提出,区发改局会

5、同区财政局、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编制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经区政府审定后,下达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在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和增补的,按原程序调整实施。第九条 涉及财政出资的项目,区财政局应当编制年度建设资金安排计划,并根据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和资金来源情况,按照预算级次、拨款程序、项目进度、投资比例拨付项目建设资金。第三章 项目审批管理  第十条 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在批准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后方可进行建设。  第十一条 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

6、况下,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合并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可以合并的审批环节包括: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节、合并规划设计方案会审和初步设计会审环节等。第十二条 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或者可能对社会公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政府投资项目,发改部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在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应组织进行咨询评估,项目业主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十三条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应当由发改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和职能部门进行评审,区投

7、资项目评审中心负责对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提出审核意见。  第十四条 项目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投资估算金额10%以上的,按新增投资项目重新办理审批手续。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建设用地指标、建设标准、工程概算定额,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收费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四章 项目建设管理第十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的勘察、设计、咨询、施工和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招标投标相关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招标文件和工

8、程合同备案审查制。第十八条工程招标文件审核:一、审核内容: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是否合法、合理;标底是否合理。二、审核时间:评审中心必须在发包人提交资料完备后尽快完成审核工作,总投资1亿元以下的项目成果出具不超过22天,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项目成果出具不超过35天。三、备案:经评审中心审核后的招标文件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批,批准后的招标文件,报区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备案。第十九条工程合同审查:一、审查内容:1、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违反合同签订原则的条款;2、有否损害国家、政府、社会和第三者利益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