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问题的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问题的研究国际刑事法院的设立,对惩治和威慑严重的国际犯罪、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具有积极的法律意义。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必然涉及主权国家国内法院的刑事管辖权,归根到底与国家的主权问题密切相关,因而,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问题,一直是国际刑法学界争议的焦点问题之一。中国应结合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性质特点,完善相应的国内立法。[关键词]刑事管辖权;罗马规约;国际刑事法院。2011年6月27日,位于荷兰海牙的国际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CriminalCourt—ICC)宣布以涉嫌“反人类罪”对当时的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等三人发出国际通缉令,这是继2009年3月对苏丹总统巴
2、希尔发出逮捕令(指控其犯下种族大屠杀罪)以来,国际刑事法院第二次针对国家元首签发逮捕令。正如苏丹政府一样,利比亚政府也以该国并非《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以下简称《规约》)的缔约国为由,对国际刑事法院的逮捕令予以拒绝。针对上述两案,不同政治立场的人对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理解不一。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是国际刑事法院受理和审判特定国际犯罪案件的权能和效力依据,是对性质最为严重(theMostSerious)、严重违反人道主义准则和严重侵害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核心罪行”(CoreCrimes)具有的管辖权。其直接法律依据是2002年生效的《规约》。无论是较之各个国家国内法院的刑事管辖权,还是较
3、之国际法院或者国际特设刑事法庭的刑事管辖权而言,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都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一、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性质与特征。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是《规约》法律体系之下的独特产物,其性质也是国际刑事法院创建过程中最为敏感的问题。《规约》中许多条款都从不同角度涉及该法院管辖权,如第5、11、12、13、14、15、25、26条等。从总体来看,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既反映出国际法上有关管辖的法律原则、规则或制度,又在一定程度上发展出新的法律规则。可以说,《规约》赋予法院的管辖权具有自动性、补充性、普遍性的特点。(一)自动性。根据国际条约法,主权国家或地区只要成为《规约》的缔约国,就意味着接受了国际刑事
4、法院的管辖权,而无需另行声明或再行签署协议。对此,《规约》第12条明确规定:“一国成为本规约缔约国,即接受本法院对第五条所述犯罪的管辖权。”可见,其管辖权具有自动性。(二)补充性。《规约》非常审慎地阐明了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其第1条“法院职能”即开宗明义“本法院……对国家刑事管辖权起补充作用”。可见国际刑事法院相对于主权国家或地区国内法院所处的补充性地位,其无意替代或者排除国内法院管辖权,仅行使补充管辖权。这种补充性管辖权不仅适用于对案件具有管辖权的缔约国,而且在一定情况下还可适用于对案件具有管辖权的非缔约国。按照补充性原则,国内法院享有在其管辖权范围内对犯罪进行调查和起诉的优先权,只有
5、在国内法院不存在、不能有效履行职责,国家不愿意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下,并且在有关国家明示和事先同意的条件下,国际刑事法院才可以对特定的犯罪嫌疑人和特定的国际犯罪行使管辖权。这与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和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具有针对国内法院的优越地位的情况是明显不同的。补充管辖权最主要的作用是监督和督促缔约国履行《规约》的规定,虽然具有一定的强制力,但它是在补充性地位的基础上运作的,体现了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基本价值,体现了从主权作为有效权力的威斯特伐利亚国际法治模式,到主张限制政治权力和有限政府的自由主义国际法治模式的转变。(三)普遍性。在全球化时代,世界各国相互依赖的程度不断提高,彼此的利益联系日
6、益紧密。但随着科技的发展,世界各国却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全球化问题和现实的、潜在的风险,这些问题都超越了意识形态的障碍而在全球普遍存在,深刻地影响着各国的生存与发展,威胁着全人类的福祉,从而使世界各国的命运紧密相连。一个国家的民族利益离不开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因而,在当代国际社会中,主权独立、平等互利的国际社会的发展,使人们越来越多地关注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詹宁斯(RobertJennings)和瓦茨(ArthurWatts)在其修订的《奥本海国际法》第9版中指出:“国际法律秩序适用于整个由国家组成的国际社会,并在这个意义上具有普遍的性质。”依据习惯国际法,当某一罪行如战争罪、反人类罪、灭绝种族
7、罪和国际恐怖主义等重大罪行被认定为国际犯罪,罪犯为人类共同的敌人时,其国籍国不应再对罪犯进行保护,其他各国国内法院都可对罪犯行使管辖权、追诉其罪行。作为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国际组织,国际刑事法院也可获得管辖权。当前,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已比以前更深刻地渗透到国际法中。国际法已从传统的双边主义(Bilateralism)扩展到有组织的国际合作,特别是经济、社会、文化、交通、刑事司法等方面的合作。对于国际犯罪,不少国际条约都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