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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摘要二战结束后国际刑事法院本着惩处国际社会最严重罪行的旨意应运而生。但是从1998年《罗马规约》通过后,关于ICC管辖权的争论水涨船高,尤其2011年6月27日国际刑事法院向卡扎菲发布的逮捕令引起热议,让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规约对国家主权的挑战。ICC管辖权对非缔约国主权的干涉、对国内司法管辖权的影响等问题正是中国拒绝加入《罗马规约》的结症所在。笔者以利比亚态势为引,重点阐述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与国家主权的冲突及中国与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以期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关键词: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国家主权
2、;罗马规约宜顺论文网www.13Lw.com17目录摘要...........................................1引言...........................................1一、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问题的由来...................1(一)国际刑事法院的历史与现状.....................1(二)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一般规定之补充性管辖权.......2二、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与国家主权的冲突.........
3、.....3(一)与国内司法管辖权的冲突.......................3(二)与非缔约国主权的冲突.........................4三、安理会对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制约................8(一)安理会“推迟权”产生的制约....................8(二)安理会有权设立临时法庭产生的制约...............9四、中国与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的磨合.................9(一)中国对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关注......
4、...........9(二)对中国加入ICC前景的展望......................10结语...........................................11参考文献..........................................11后记............................................13宜顺论文网www.13Lw.com17论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浙江省苍南县龙港行政审批中心:方晓庆引言2011年
5、6月27日国际刑事法院以危害人类罪对卡扎菲发布了逮捕令,指控他们在镇压同年二月的民众抗议活动中实施了谋杀和迫害平民的行为。卡扎菲由此成为第二位遭到国际刑事法院通缉的在位国家领导人,但是利比亚政府表示对ICC的介入不予理会。像卡扎菲这样小国的元首通过ICC的全球通缉被世人所熟知。国际刑事法院的积极意义,多数国家给予绝对肯定,但是自从其建立后争论从未停止,最主要聚焦在它的管辖权上。其中关键问题如补充性管辖权原则与非缔约国主权的冲突的争议较大,《罗马规约》在强调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补充性质同时,又渗透
6、着强制性和普遍性;检察官的权力过大,使得非《罗马规约》的缔约国因检察官的指控而被动接受管辖;将国内武装冲突规定为战争罪的构成要素。这些种种都是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对国家主权产生干涉的隐患。一、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问题的由来2002年7月1日,国际刑事法院在万众瞩目下应运而生。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将对控制与惩治国际社会关注的最严重犯罪具有重大意义,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国内法院和临时性国际法庭在追究个人刑事责任方面的不足。ICC的宗旨是惩治国际上关注的最严重罪行,消除国际罪行诉讼程序中的死角。但是ICC
7、的运行依靠的是国家主权的让渡,这便开始了国际正义和国家主权间的拉锯战。从其成立时起,其管辖权成为争论的中心。(一)国际刑事法院的历史与现状国际刑法起源于二战后对战争罪犯的审判。著名的纽伦堡军事法庭与国际刑事法院另一个摇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为国际法院审判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以及战争罪奠定了基础。在纽伦堡审判的判决书中,关于法庭的主要宗旨的判决非常著名:“宜顺论文网www.13Lw.com17违反国际法的犯罪是由个人实施的,而非抽象的实体实施的,而且只有通过处罚犯罪的个人,国际法的相关规定才可能得以
8、执行。”高铭暄、赵秉志、王秀梅:《国际刑事法院:中国面临的抉择》,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9页。这便是直接个人刑事责任理念的创始。同时这两个法庭也激发了国际社会建立一个常设性国际刑事法院的构想,联合国就此议题进行多次探讨。但鉴于当时冷战的局面,各国对国际刑事法典无法达成共识,成立国际刑事法院的议题便被束之高阁。冷战结束后,相继出现了两个特设法庭——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和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继纽伦堡和远东法庭审判后,国际法庭第一次审判涉及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以及战争罪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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