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文艺人才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珠海文艺人才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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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珠海市文艺人才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珠海市文艺人才专项资金的管理,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层次文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珠宣通〔2016〕44号)和市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文艺人才专项资金,是指由市财政预算安排,在市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用于文艺人才的发现、培养、引进、培训、重大贡献人才奖励以及文艺名家工作室扶持等工作的资金。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公正透明、奖补结合、专款专用、绩效优先的原则。第二章

2、职责和分工第四条建立文艺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审定年度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研究专项资金分配及管理有关重要事项。第五条-10-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及单位编制年度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组织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制定、发布申报指南,办理资金拨付申请,跟踪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定期向市文艺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和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资金使用情况。第六条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参与制定年度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审核专项资金支付计划,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会同市委宣传部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

3、查并开展绩效评价。第七条用人单位或个人是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其职责如下:(一)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和管理部门有关要求,按计划进度和质量要求如期完成项目任务;(二)以项目合作(或签约)等方式引进及培养的高层次文艺人才,其用款单位要落实项目的实施条件和配套资金,对获得的资助资金进行专项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三)专项资金资助形成的知识产权应优先在珠海市内使用,资助计划内取得的研究及创作成果,包括论文、著作、学术报告、文化艺术成果等均应标注“珠海市文艺人才专项资金资助”字样;(四)接受并配合相关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

4、行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第三章资助范围和分配方法第八条-10-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我市高层次文艺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文艺人才培养计划和文艺名家工作室扶持计划涉及的市级政策兑现和相关人才专项经费支出,包括工作补助、项目补贴、工作室补贴、购房(租房)补贴以及日常工作经费支出等。其中,评审、考核、管理等工作经费支出不超过年度专项资金总额的10%。第九条专项资金资助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层次文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珠宣通〔2016〕44号)及市有关高层次人才配套政策执行。第十条工作补助经费可用于设备费、

5、材料费、差旅费、会议费、合作和交流费、购买知识产权事务费、人员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外部协作费、宣传推广费、单位管理费和其他支出等方面,由高层次文艺人才支配使用,并符合以下要求:(一)人员费、劳务费两项支出总额最高不超过工作补助经费总额的50%;(二)单位管理费支出总额最高不超过补助经费总额的2%。第十一条购房(租房)补贴可用于高层次文艺人才在珠海市内购买或租住住房,由其支配使用。第十二条项目补贴主要用于高层次文艺人才在珠海开展的项目研究、创作生产、成果推广、团队建设等方面。在项目补贴中,可安排一定比例经费用于

6、高层次文艺人才的生活补贴、成果奖励或绩效奖励,支出经费比例最高不超过补贴经费总额的40%。第十三条-10-工作室补贴主要用于工作室租赁及建设、在珠海开展的项目研究、创作生产、成果推广、团队建设、本土人才培养等方面。在工作室补贴中,可安排一定比例经费用于工作室领衔人(团队)的成果奖励或绩效奖励,支出经费比例最高不超过补贴经费总额的40%。第十四条各类资助经费结合项目情况,依据引进(或培养)协议分期拨付。首期拨付比例不低于资助经费总额的50%。第四章申报和审批第十五条申报条件(一)申报工作坚持自愿申报原则,由用人单位

7、(或珠海合作方)根据岗位需求或项目需求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必须在珠海市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一定的专业资质,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二)申报人才应符合《关于加强高层次文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的相应等次高层次文艺人才的申报条件。第十六条申报材料(一)申报高层次文艺人才引进计划1.《珠海市引进高层次文艺人才申报表》。2.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反映引进人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所获奖项荣誉证书、曾担任相关职务的任职证明、主持和参与的项目或课题证明等。3.用人

8、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10-4.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合作协议),暂未签订正式合同(或协议)的,可提供引进(或合作)意向书。合同(或意向书)应明确双方基本权利和义务、工资福利待遇、合作项目、任务目标、资金用途等事项。以项目方式引进的人才,须提供所从事项目的立项证明及项目情况说明。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我市相关部门出具的留学人员证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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