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0170564
大小:35.0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9-07-24
《《珠海市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珠海市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快培育发展现代商贸流通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根据《关于加快发展珠海市现代服务业的意见》(珠委办[2008]56号)精神和市政府决定,由市财政预算在“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重点用于促进我市商贸流通业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扶持对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已办理税务登记,符合商贸流通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求的企业
2、,或服务于商贸流通业的本市行业协会和社会团体。 第四条 11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透明、择优扶持、专款专用、加强监督的原则。专项资金由市经贸局、市财政局共同负责管理。 市经贸局负责组织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评审、编制年度导向计划,会同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验收和开展绩效评价。 市财政局负责进行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会同市经贸局参与项目审核及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绩效评价。 第五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按行业类型分为四个专项:现代物流业、
3、现代商贸业、会议展览业和其他专项。 第六条 专项资金采取补助、贷款贴息和奖励三种扶持方式。 补助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补助。 贷款贴息是根据项目贷款实际发生额以及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给予一定数额的贴息。 奖励是对成果显著的项目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嘉奖。第二章 现代物流业专项 第七条11专项资金扶持重点物流基地、物流园区发展,扶持重点物流企业提高物流管理技术,提高物流配送水平,以及宣传我市的物流行业和企业形象。 第八条对重点物流企业利用自有资金或贷款,投入设立海关监管点或监管仓库,开展国际物流业务,企业可以申报项目补
4、助或贷款贴息,每个项目补助或贴息最高不超 过50万元。 第九条鼓励物流企业在我市设立全国、省或区域物流总部、仓储中心、物流配送中心,根据以下不同税收情况予以奖励: (一)上年度营业额2000万元以上、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奖励5万元; (二)上年度营业额5000万元以上、纳税额300万元以上的企业,奖励10万元; (三)上年度营业额1亿元以上、纳税额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奖励20万元。第三章 现代商贸业专项第一节 批发零售业专项 第十条 11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万村千乡”、“万巷千街”市场工程。对纳入“万村千乡”、“万
5、巷千街”市场工程的区域性配送中心、乡级店、村级店项目实行配套补助: ㈠获得国家资金补助的,按项目获得国家补助资金1:1的比例配套补助; ㈡获得省资金补助的,按项目获得省补助资金1:0.5的比例配套补助; ㈢同时获得国家、省资金补助的,按较高者配套补助,不实行同时配套补助。 对已纳入补助计划的项目,企业在申请市配套补助资金拨款时,项目累计获得的国家、省、市补助资金不得超过企业自有资金累计对项目的实际投入额,超出部分应减少市配套补助资金。 第十一条 11鼓励零售企业参加商务部开展的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对依照《达标百货店规范》和《金
6、鼎百货店规范》进行改造提升,并通过考核验收评定的企业给予奖励: ㈠评定为国家“金鼎百货店”的企业,奖励15万元; ㈡评定为国家“达标百货店”的企业,奖励5万元。 以上奖励以最高奖励档次计算,不累加。 第十二条 鼓励企业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专卖店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引导和扶持国内外知名大型商贸企业从事连锁经营、大型综合购物中心以及集中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商贸流通业务。重点扶持批发零售企业建立直营店、加盟店、连锁店、专卖店和自主品牌的商务平台建设,改造、提升现有传统商贸流通业功能,推动连锁经营向多业种、多业态、多领域发展
7、。 第十三条 鼓励现有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进行改造升级,完善交易配套功能、提升经营档次。 农贸市场改造升级财政补贴办法按照《关于印发<珠海市农贸市场改造升级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珠财工〔2009〕6号)要求执行。第二节 餐饮业专项 第十四条 11鼓励企业参加商务部推行的酒家酒店分等定级评定工作。对依据《酒家酒店分等定级规定》(GB/T13391-2000)国家标准进行改造、规范,并通过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考核的企业给予奖励: ㈠评定为国家特级酒家(五钻)的企业,奖励20万元; ㈡评定为国家一级酒家(四钻)的企业
8、,奖励15万元; ㈢评定为国家二级酒家(三钻)的企业,奖励10万元。 以上奖励以最高奖励档次计算,不累加。 第十五条 11鼓励企业发展连锁经营,扶持品牌餐饮企业发展连锁店、加盟店;创建国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