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流通业发展国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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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贸流通业发展国际观察♦中图分类号:F724文献标识码:A内容摘要:作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和服务业中最大的产业部门,商贸流通业在引领消费、促进生产、引导投资、促进结构转型、实现经济良性循环以及提高国民经济运行效率和效益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是各国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通过深入分析美国、德国、日本、韩国及中国台湾地区商贸流通业发展的特点和经验,得出商贸流通业的良性有序发展离不开严格灵活的政府管制、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及时有效的促进政策、科学前瞻的规划指导、因地制宜的配套措施和综合多元的协调机制。这将为我国制定商贸流通业发展战略提供借鉴,对当前我国注重扩大内需、促

2、进商贸流通业迅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关键词:商贸流通业政府管制法律法规行业协会商贸流通业在引领消费、促进生产、引导投资、促进结构转型、实现经济良性循环以及提高国民经济运行效率和效益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是各国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之-O在长期发展中,发达国家和地区已建立起较完善的商贸流通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三位一体”的商贸流通业管理和促进体系。本文通过总结美国、德国、日本、韩国及中国台湾地区等典型国家和地区商贸流通业发展的特点和经验,以期为我国制定商贸流通业发展战略提供借鉴。本文主要分析典型国家和地区的商贸流通业发展经验。严格灵活的商贸流通业政

3、府管制因商贸流通业竞争度高,总量和结构易失衡,世界各国普遍加强对商贸流通领域的政府管制。尽管美国实施自由竞争体制,但在商贸流通领域有严格规定,在商业设施规划中将网点配置明确分为城市中心、地区中心、社区中心和邻里等层次,分别予以调控以保证合理建设、适度规模和有效竞争。日本是自由企业体制国家,政府无权对企业活动直接干预,而是以制定法律形式进行管制。按流通产业管制模式分为如下几种:(一)美国的自由竞争型模式美国奉行自由市场经济,政府不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而是通过制定法律、颁布政策等对商业行为进行监督,为企业提供服务。联邦委员会是美国商业管理的重要机构,由法律和经济专家组

4、成,负责情报收集和资料编纂,对商业组织活动进行管制。美国商务部对国内商品流通管制介入较少,商贸流通业的规制主要通过地方政府实施,各州市都制定有规范建筑、保护环境和限制大店建设的法律法规,并以听证会等形式论证该地区开设大型商店的合理性。(二)德国的适度调控型模式德国的市场经济体制遵循自由市场和社会平等原则,既强调要发挥以自由市场竞争为中心的市场机制基础性作用,又提出为克服市场弊端,保证社会公平,政府需通过经济政策进行调节和控制,创造良好环境,鼓励竞争,促进经济活力与效率。(三)日本的政府干预型模式作为后发市场经济国家,日本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注重政府对企业决策的诱导作用

5、。政府是宏观经济决策主体,通过经济计划、产业政策等干预经济,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在资源配置中的功能。其商贸流通业一直处于政府管制框架下,目标明确,产业政策措施齐全。政府通过政策干预、法律规范及行业指导等进行管制。(四)中国台湾地区的民间主导型模式20世纪50年代,中国台湾地区实行高度集中的统制经济体制。20世纪90年代后,逐步推行自由化、国际化和制度化,以减少对经济的直接干预。在流通产业管制方面,努力消除不公平竞争,保障市场运行秩序。中国台湾地区商贸流通业采取政府和民间共同管理、民间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除颁布法律法规外,更多依靠民间行业协会和企业自身进行管理。健全完善的

6、商贸流通业法律法规从典型国家和地区的发展经验看,法律法规是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基石。商贸流通业具有竞争性高和进入门槛低的特点,必须制定严格的法律规范,通过法律对整个行业进行管理与监督,有法可依才能实现商贸流通业的可持续发展。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有助于商贸流通业向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其立法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为目的,以扶持产业和企业发展为重点。(一)美国的国会立法美国商贸流通业立法有两类:一是促进商业竞争、防止垄断的法律。如20世纪30年代,美国曾出现零售连锁企业向供应商收取各种费用的现象,最终迫使全美中小制造商及经销商联合起来向联邦法院起诉,并促成《罗宾逊波特曼法案》(

7、又称《连锁商店价格限制法》)的出台,使美国零售业发生历史性改变。二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国会通过《食品卫生与药品法》、《肉类检疫法》、《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和《凯弗维尔-哈里斯修正案》等多项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的法律。美国没有统一的物流法,但从物流业整体和某个具体物流功能上看,其物流政策法规体系完备。美国全面管制时期的系列法律法规抑制了运输行业的自然垄断,保护了公众利益,但限制市场准入、设定费率也成为日后物流业发展的严重障碍。20世纪80年代后,得益于政府的宽松管制和良好的制度环境,美国物流业迅速发展,效率得到极大提高。(二)德国的立法管制德国早期在商业网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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