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总论 犯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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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犯罪主体一、概述(一)犯罪主体的概念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二)范围:自然人,单位1、自然人犯罪指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且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2、单位犯罪主体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刑法分则明文规定可以由单位构成的犯罪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二、刑事责任能力(一)概念刑事责任能力,简称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具有刑法意义上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可以成为犯罪主体并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

2、任;刑事责任能力减弱者,其刑事责任也相应地适当减轻。(二)内容1、辨认能力——认识能力是指行为人具备对自己的行为在刑法上的意义、性质、后果的分辨认识能力。2、控制能力——支配能力是指行为人具备决定自己是否实施某种行为的能力。?控制能力=自制力3、辨认能力与控制能力的关系(1)辨认能力是刑事责任能力的前提和基础,不具备辨认能力,便不具备控制能力,不存在刑事责任能力。(2)控制能力是刑事责任能力的关键。(三)刑事责任能力的程度1、完全责任能力即正常责任能力,是一个具备一定年龄且精神和生理正常的人就具备有完全责任能力。2、(完全)无责任能力即行为人不具备刑法意义

3、上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从而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3、限制责任能力(减轻刑事责任能力)是指因年龄、精神状况、生理功能缺陷等原因,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较完全责任能力有一定程度的减弱,但又不是完全丧失的情况。4、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部分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对刑法中所规定的一部分犯罪具有责任能力,对其余部分犯罪则无责任能力。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存在两种情形:(1)是在能力的方向上受到限制,只对某种类的犯罪具有责任能力。例如,好诉妄想的偏执症患者(2)是在能力的程度上受到限制,只对某范围的犯罪具有责任能力。例如,传播淫秽物品罪三、刑事责任能力

4、有关的因素影响和决定刑事责任能力程度的因素,包括人的年龄情况,精神状况和重要的生理功能状况等。(一)刑事责任年龄——法律拟制的犯罪能力是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实施刑法禁止的犯罪行为所必须达到的年龄。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是自然人具备责任能力而可以作为犯罪主体的前提条件。比较:刑事责任能力——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应达到年龄(责任成立要件)刑事法定年龄——行为构成犯罪所应当达到年龄(犯罪成立要件)1、划分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

5、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x<14周岁)根据刑法第17条的间接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其实施任何行为都不够成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思考:行为人早熟的能否突破?恶意补足年龄?(一般正

6、义,个案正义)(2)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14周岁≤x<16周岁)第17条第2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只对其实施的法律明文规定的某些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对法律未明文规定的其他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思考:如何界定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8种犯罪?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绑架他人的,并不够成犯罪;但是,如果绑架后撕票的,如何论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02.7.24《关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问题的答复意

7、见》规定,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3)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第17条第1款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注意:“完全责任年龄”不等于“完全责任能力”2、刑事法定年龄认定中的问题案例:刘某在16周岁生日的晚上和另外三名15周岁的同学到铁路旁玩耍,于当晚21时将一石头放到铁轨上,次日早上9时,一火车经过是出轨,刘某是否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①刑事法定年龄的计算:周岁指实足年龄例如:已满14周岁,指过了14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才满14周岁②刑事法定年龄的计算基准:以实施行为时而非结果发生时为基准③跨法定年龄阶段的

8、认定:切断如15~17周岁时盗窃数额不能累加,应当切断(二)精神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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