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时期的法律思想200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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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讲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时期的法律思想本讲线索图:中国近代法律思想变革的历史背景和脉络一、时代背景1840年鸦片战争——1919年五四运动中国近代时期中国传统法律思想受到西方资产阶级学说强烈影响的时期。(一)社会性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二)经济基础1、传统的自然经济基础遭到破坏2、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产生(二)社会矛盾错综复杂1、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的矛盾2、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3、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4、资产阶级和封建势力、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二、脉络中心问题:“要不要学习西方资产阶级的法律思想;如何来学习?”1、鸦片战争时期——地主阶级改革派2、太平天国运动时期——太平天国革命

2、运动农民的法律思想3、洋务运动——洋务派的法律思想4、戊戌变法时期——资产阶级改良派的法律思想5、礼法之争——封建统治集团内部礼教派与法理派斗争6、辛亥革命时期——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法律思想——西方的法律思想逐步被先进的中国人接受,中国本土的近代资产阶级法律思想逐步产生、形成和发展。地主阶级改革派的法律思想鸦片战争前后,在深重的社会危机的刺激下,封建统治营垒中分化出一批有识之士,他们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批睁眼看世界的先进人物,引发了中国近代研究西方、学习西方的时代洪流。(一)代表人物1、龚自珍(1792——1841)“更法改图”2、魏源(1794——1847)“因势变法”(二)地主阶级

3、改革派法律思想的主要特点1、抨击封建君主专制和清王朝的法律制度,揭露了清朝的司法黑暗。2、具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变法主张的理论基础龚自珍:国家、刑法、礼乐起源于农魏源:天地万物和人类社会不断变化发展,“变古愈尽,便民愈甚”3、主张变法改革龚自珍:“更法改图”魏源:(1)“师夷长技以制夷”(《海国图志》)(2)“变古愈尽,便民愈甚”(2)赞赏西方资产阶级的政治法律制度4、主张士人参政议政龚自珍:“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5、主张严禁鸦片,抗击侵略,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利益6、拘守封建正统法律思想,有很大局限性。(1)法律思想没有越出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范围。(2)没有提出顺应时代

4、要求的改革措施龚自珍:“药方只贩古时丹”魏源:“师夷长技以制夷”(3)变法改革的最终目的,不是要改变制度,而是让清王朝重现昔日盛景。太平天国革命运动农民法律思想太平天国农民起义,是中国旧式农民战争的最高峰,也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反封建反侵略的高潮。代表人物1、洪秀全2、洪仁玕(二)革命纲领1、《天朝田亩制度》这是太平天国定都天京之后颁布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太平天国初期立法的指导原则。它以改革封建土地私有制为核心,设计了一套理想中的大同社会结构。它不仅对土地制度作了具体规定,而且也规定了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方面的政策和制度。它的核心是通过土地的均分,实现"有田同耕、有饭同吃、有衣同

5、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处不保暖"的理想社会。它反映了贫苦农民强烈得到土地的愿望,但是也有它的局限性,绝对平均主义思想,只能是小生产者的空想,无法实现。2、《资政新篇》太平天国后期领导人洪仁玕为了挽救危局而著的纲领性文件。在政治方面提出了建立集权、分治与议政相结合的体制,改革封建专制独裁的弊端。在经济方面提出发展私有制,鼓励兴办近代工业等,以解放生产力。在文教方面提出鼓励现代文明事业,主张开办学校、医院、慈善事业、废除封建陋习等。《资政新篇》是洪仁玕学习西方资本主义的结晶,反映了民主与科学的因素,体现了历史发展的趋势。(三)法律思想的特点农民阶级自身的局限性决定其法律思想既有革

6、命性一面又有封建性的一面。1、农民阶级的平等、平均观念和比较鲜明的反封建反侵略的思想。但同时又夹杂浓厚的皇权主义、宗教迷信色彩。"有田同耕、有饭同吃、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处不保暖"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皇权思想、等级特权观念严重严刑峻法、轻罪重刑拜上帝教2、反映了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要求和向西方学习的倾向。思考:为什么太平天国农民法律思想具有两面性?这是由于农民阶级局限性和社会条件造成的,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初期,由于没有科学思想的指导,农民阶级是小私有者,易满足于既得利益,没有革命远见性,缺乏革命的彻底性,也没有明确的阶级界限。所以就决定了其法制思想的落后性和局限性。洋务

7、派及其法律思想的特点(一)洋务派及其洋务运动洋务运动是指19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清政府中一部分带有买办性质的当权派,采用一些资本主义生产技术,以维护封建统治的自救运动。人们称这些当权派为洋务派。他们都是代表着封建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二)代表人物中央:奕诉地方: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张之洞(三)法律思想的特点1、“自强求富”的主张2、维护纲常名教(1)曾国藩:“三纲五常”是“地维能赖以立,天柱所赖以尊”“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则一秉于礼”(2)张之洞“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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